车子买卖合同(共3篇)

车子买卖合同(共3篇)

ID:23150677

大小:32.00 KB

页数:33页

时间:2018-11-04

车子买卖合同(共3篇)_第1页
车子买卖合同(共3篇)_第2页
车子买卖合同(共3篇)_第3页
车子买卖合同(共3篇)_第4页
车子买卖合同(共3篇)_第5页
资源描述:

《车子买卖合同(共3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今年,共有19所高校部分外国语专业可单独招生,这些单招的试点院校将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命题和单独考试,在全国统考前提前录取车子买卖合同(共3篇)  以下是网友分享的关于车子买卖合同的资料3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就爱阅读感谢您的支持。     篇1  买卖合同  一、买卖合同中所有权转移的基本规定  (一)不动产:登记  (二)动产  原则:交付  交付的三种方式:现实交付、观念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  拟制交付(交付权利凭证)  例外:所有权保留:支付全部价金时所有权发生转移  二、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负担  【相

2、关法条】  《合同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三条小语种自主招生的对象主要是外语教学质量较高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考生被录取后,不得再报考其他高校,新生入学后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今年,共有19所高校部分外国语专业可单独招生,这些单招的试点院校将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命题和单独考试,在全国统考前提前录取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3、第一百四十四条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一百四十五条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第一百四十六条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一百四十七条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

4、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第一百四十八条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第一百四十九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  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小语种自主招生的对象主要是外语教学质量较高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考生被录取后,不得再报考其他高校,新生入学后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今年,共有19所高校部分外国语专业可单独招生,这

5、些单招的试点院校将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命题和单独考试,在全国统考前提前录取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  第十一条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卖合同解释》  第十一条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标的物需要运输的‛,是指标的物由出卖人负责办理托

6、运,承运人系独立于买卖合同当事人之外的运输业者的情形。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出卖人根据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在合同成立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却未告知买受人,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小语种自主招生的对象主要是外语教学质量较高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考生被录取后,不得再报

7、考其他高校,新生入学后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今年,共有19所高校部分外国语专业可单独招生,这些单招的试点院校将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命题和单独考试,在全国统考前提前录取当事人对风险负担没有约定,标的物为种类物,出卖人未以装运单据、加盖标记、通知买受人等可识别的方式清楚地将标的物特定于买卖合同,买受人主张不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合同履行中的风险  风险是指非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而导致的标的物的毁损灭失。  要点:1、发生了标的物毁损灭失的事实;  2、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如果是基于当事人,就不是

8、风险,属于过失  导致的损失。  (二)风险负担的基本规则  原则:交付主义,包括不动产和动产的所有权保留  例外:1、一方当事人的特定违约  A、买受人违约(《合同法》第143、146条):买受人承担风险  B、出卖人根本违约(《合同法》第148条):买受人拒收,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