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教育管理权运用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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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教师教育管理权运用的思考【摘要】本文从准确把握惩戒与体罚的界限、掌握惩戒权的运用策略以及家校合作规范教育管理等三个方面对教师教育管理权的运用进行思考。【关键词】教师教育管理权家校合作【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50-9889(2016)10B-0007-03随着新课改进程的推进,在课堂教学中,“以学生为中心”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定势。而课堂教学中一个影响教学效率的重要因素,就是学生管理。目前,课堂教学的对象较之以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教育工作者面对的学生很多都是独生子女,他们身上多数存在

2、着“任性、骄横”等特点;很多学生在家中被视为“掌上明珠”,家长无法正确实施教育管理;兼之近年来“尊重孩子”己成为社会盛行的呼声,这些实际情况,都对教师的教育教学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教师在管理过程中展示自己的人格魅力,以宽容的心态接纳学生,用负责的行为约束学生。然而,部分教师对学情备课不足,导致课堂教学管理混乱,缺乏管理智慧。更有甚者,受社会环境、教师自身素养和法律观念等因素的干扰,个别教师对自己享有的教育管理权出现了乱用或不用的极端形式。这就极大地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使一些学生产生逆反心理,

3、从而影响课堂秩序,甚至出现学生殴打教师等极端事件。在此情形下,要想真正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教师应增强依法执教的理念,巧用教育管理权,在处理学生违纪行为时,要适度把握教育教学管理的力度,体现教师管理学生的人格魅力,彰显教师课堂管理学生的智慧。为此,本文试针对教师教育管理权的使用,从以下三方面展开思考。一、准确把握惩戒与体罚的界限,维护教师管理学生的权利教师是国家教育教学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教师的一言一行有时甚至会影响学生的一生。在管理学生的过程中,教师在使用鼓励、表扬手段的同时,也要注重“惩戒”手段的规范使

4、用。“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教师在管理学生的过程中必要时也应使用惩戒的手段,维护自己教育教学管理的权利,完成教书育人的任务。同时,将严格要求与维护学生的权益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要让学生改过,又防止伤害学生自尊心,更要防止学生产生抵触情绪。但是,在实施新课改的过程中,以“学生”为中心的强调,使得赏识教育、表扬激励教育成为管理学生的主要手段。一些学生及家长漠视教师教育教学管理的权利,将教师的教育管理权同体罚混淆起来,使得各地校闹事件愈演愈烈。这不仅剥夺了教师法给予教师的教育教学管理的权利,更是变相地违

5、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所以,正确区分惩戒与体罚的界限,彰显了教师行使教育管理权的智慧。教育惩戒权是一种教师的职业权利之一,是教师教育教学的重要手段,是对学生违纪行为的一种规范行为。其目的是防止学生再犯同样的错误。这种管理手段最大的优点是尊重了学生的人格,重视了学生的自我反思能力。而体罚是指以犯错误的学生的身体为目标,让被罚学生从肉体上感到疲劳,精神上感到痛苦,从而达到迫使学生不再犯类似错误的目的。这种手段不尊重学生的人格,淡化了学生的自我反省能力。教育惩戒权与体罚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教育的本

6、源不同。惩罚的本源是教师对学生的爱,对学生违纪行为及时进行矫正,达到戒的目的。而体罚的本源是教师急功近利心态的直观表露,针对学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对学生的身体进行惩罚,强制学生终止违规行为。第二,法律许可上的差别。《教师法》第八条、第二十八条,为教师的惩戒权提供了依据。而体罚行为是违法的,是明确禁止的。第三,实施的主体不同。惩戒的主体是学生的违规行为,体罚的主体是学生本身。第四,产生的效果不同。惩戒使学生心悦诚服地改正错误,不损伤学生的身心健康,防止再犯错误,能达到教育的目的。体罚侵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难以

7、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容易使学生产生抵制情绪。由此可见,惩戒与体罚有着极大的区别。教师在课堂教育教学管理中,要合理使用惩戒权,杜绝体罚学生。以下本文试以两个例子来作具体的区别。例1:某校星期一上午上课时间,教师张某在检查学生完成周末测试卷的情况时,发现学生朱某没有完成,当即叫其站立。教师继续检查其他同学的作业。突然,学生朱某口吐白沬,晕倒在地,在学生朱某倒地的过程中,面部磕碰在课桌上。教师张某马上停止检查其他同学作业,立即将该生送往医院抢救治疗。学生朱某痊愈后返校继续学习。但其住院共花用医疗费883元。事后

8、,朱某家长找到学校负责人,提出学校赔偿的要求。理由是教师张某因其女未完成周末测试卷而罚站,致使其女晕倒在地,是彻头彻尾的体罚行为,故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学校赔偿。而教师张某却另执一词,认为当时让未完成周末测试卷的学生朱某站着,是一种惩戒手段。这是教师享有的管理学生的权利,教师张某的行为是体罚还是合法行使惩戒权?例2:某校在建造塑胶操场,无法上室外体育课。某班学生秦某在上室内体育课期间两次捣乱喧哗,导致教师罗某无法正常组织室内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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