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金融机构法律法规汇编

外资金融机构法律法规汇编

ID:23109154

大小:250.00 KB

页数:85页

时间:2018-11-04

外资金融机构法律法规汇编_第1页
外资金融机构法律法规汇编_第2页
外资金融机构法律法规汇编_第3页
外资金融机构法律法规汇编_第4页
外资金融机构法律法规汇编_第5页
资源描述:

《外资金融机构法律法规汇编》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外资银行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2-2-19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2002-7-1826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外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有关问题的公告2001.12.093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向外资金融机构进一步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公告32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33关于印发《中外合资投资银行类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5年5

2、月20日37外资银行人民币专用帐户暂行管理规定1994年4月23日41外管局综合司关于为境内外资银行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问题的复函2001年6月8日42外资银行并表监管管理办法42关于印发《外资金融机构中、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暂行规定》的通知1997年5月15日48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外资银行办理信用证和保函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50外资银行结汇、售汇及付汇业务实施细则1996年6月18日51《外资银行结汇、售汇及付汇业务实施细则》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1996年6月18日53试点地区外资银行结汇、售汇及付汇业务实施细则1996年3月1日55外

3、资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缴存管理办法1996年4月30日57委托注册会计师对外资金融机构进行审计管理办法1996年4月30日60关于印发《外资银行并表监管指导意见》的通知6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银行分行营运资金缴纳印花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6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银行分行摊列总行管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1-106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资金融机构应收利息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2002.01.086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外商投资和外国金融企业营业税政策的通知2001.04.2565关于外资银行报送统计数据有关问题的通

4、知66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境外金融机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1990.05.0569境外金融机构管理办法(附英文)1990.04.137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境外金融机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1990.05.058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德国西德意志州银行和德国德意志银行取得的贷款利息收入适用利率标准问题的批复1998.03.188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已经2001年12月12日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5、总理朱镕基  二00一年十二月二十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和完善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管理,促进银行业的稳健运行,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外资金融机构,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下列金融机构:(一)总行在中国境内的外国资本的银行(以下简称独资银行);(二)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的分行(以下简称外国银行分行);(三)外国的金融机构同中国的公司、企业在中国境内合资经营的银行(以下简称合资银行);(四)总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外国资本的财务公司(以下简称独资财务公司);(五)外

6、国的金融机构同中国的公司、企业在中国境内合资经营的财务公司(以下简称合资财务公司)。第三条外资金融机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外资金融机构的正当经营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是管理和监督外资金融机构的主管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本辖区外资金融机构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第二章设立与登记第五条独资银行、合资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独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7、外国银行分行应当由其总行无偿拨给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的营运资金。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外资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和审慎监管的需要,可以提高其注册资本或者营运资金的最低限额,并规定其中的人民币份额。第六条设立独资银行或者独资财务公司,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申请人为金融机构;(二)申请人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三)申请人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100亿美元;(四)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完善的金融监督管理制度,并且申请人受到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当局的有效监管;(五)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当局

8、同意其申请;(六)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第七条设立外国银行分行,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二)申请人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200亿美元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