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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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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旅游学科基本概念的共识性问题【摘要】文章梳理并分析了国内外旅游学术界长期以来对旅游定义、旅游本质、旅游与休闲的关系、旅游与旅行的关系等基本问题的分歧性意见,在辨析各种观点合理性与非合理性的基础上,概括出旅游学术界在5个方面的基本共识,即旅游是指人的活动;概念性定义才能确立旅游本质;旅游本质应由“余暇+异地4•体验”三者共同决定;休闲和旅行的范畴大于旅游;狭义旅游定义不会贬损旅游产业和学科地位。文章呼吁旅游学术界以“求大同存小异”的态度尽早形成科学共同体。【关键词】旅游学科;旅游基本概念;旅游定义;旅游本质
2、;学科共识【中图分类号】F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5006(2011)10-0021-10一、形成旅游学科共识的必要性与前提条件对于任一学科而言,基础理论研宄都是说起来很重要、做起来艰深枯燥的事情,因而不少研宄者对此往往采取回避态度。然而,如果说旅游领域的复杂问题没有定论,大家尚可用“学术界对某某问题还没有达成共识”来自我安慰或推卸责任的话,那么,作为一个发展了数十年的学术领域,至今在最基本的问题一一“旅游是什么”上仍未达成共识的话,则不但会贻笑于大方之家,还会连自慰的底气都没有。国内学术界
3、曾寄希望于西方学术界,然而从1995年开始,申葆嘉、谢彦君分别在其著述中提出,西方学术界虽然在某些领域研究上建树更为丰厚,但在旅游基础理论问题上也存在核心概念认知混乱、学科体系不健全现象。透过近年来大量被翻译成中文的外国旅游研宄名著,以及张凌云对国外30种旅游定义的介绍,可见,这一判断并非言过其实。国外同行在基础理论方面虽不乏真知灼见,但却无真正属于“旅游学”的系统研宄,也缺少此方面的观点争鸣。那么,国内学术界是否可以取得突破?透过少数学者的长期努力,以及近期以《旅游学刊》为阵地兴起的关于旅游本质问题的探讨,
4、笔者已经看到了突破的曙光。换言之,对于旅游基础理论的核心问题的认识,国内学者的探索已经接近“真理”。接下来需要做的,就是在此基础上形成如科学哲学家库恩(Kuhn)所说的“学科共识”,尤其是在旅游学科基本概念问题的认识上。如何才能形成基本共识?笔者认为,在实践上需要学界领军人物在某个契机上的呼吁和行动,在理论上应该秉持兼容并蓄、补充融合的“共创”精神,而不必刻意追求自我的“独创性”和“差异性”。尽管目前大家在一些问题上还存在分歧,但若本着“求大同存小异,促学术共识形成”的出发点来进行商榷和辨析,共识必将大于歧见
5、。库恩所说的按照一套共有的范式进行专业活动的“科学共同体”也有望在中国旅游界率先形成,并进而影响国际学术界。纳什(Nash)也曾指出:“一旦出现一个跨学科的综合物,就要有一个统一的研宄理论或特别的方法论似乎不太可能。目前,最好的总体目标是对旅游现象能形成一些一致的观点”。有了这些一致的观点,才可以使学科内部或者学科之间的学者的研究融合起来。可能无法要求大家接受某一概念的某种语言表述方式为唯一方式,但在核心概念的理解上形成基本共识应该是可以做到的。基于这样一种理念,本文无意于追求个人观点的创新,而是针对几大旅游
6、概念问题做出一些梳理和综合性分析,希望在《旅游学刊》创刊25周年之际,以区区之力助推旅游学术界在基本概念共识方面起一点作用。论述中会涉及我国旅游学术界的一些知名学者的观点。笔者对他们所做的研宄一直充满敬意,认为其不但极大地促进了我国旅游学术研宄的进步,也开启了包括本人在内的许多人的学术思维。本文的商榷纯属学术领域的探讨,谬误和不当之处,敬请大家批评指正。二、旅游基本概念的争论焦点辨析在中国旅游研宄30年历程中,有关旅游学科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出现了两次高峰(图1):第一次为1998〜1999年,研宄焦点为旅游学
7、科体系的构成框架和旅游研宄对象等问题,少数关注旅游基本概念问题;第二次为2005〜2010年,以对旅游本质问题的递进式阐述和争论性探讨为主,辅以旅游学科体系研宄。从两波高峰研宄问题的重要性和基础性而言,第二波关于旅游本质和旅游学基本概念问题的研宄与争论,显然比第一波以旅游学科体系为重点的研宄更有价值。道理很简单,假如学科的核心问题尚未确定,构建于其上的所谓学科体系也就如沙滩盖房,难以成型。因此,上一波已然开始并持续到这一波形成重点话题的旅游本质问题,虽然看起来非常基础和简单,却是至今未解的大难题。对旅游本质的
8、认识和理解,是与对“旅游”和“旅游者”概念的界定分不开的,或者说,旅游的本质必然反映在对旅游内涵的表述(定义)中。因此,要形成旅游学科的共识,首先应该从如何给出一个最恰当的“旅游”定义的角度来探讨。对一个事物或现象下定义有不同的方式。从认识论角度看,定义是认识主体使用判断或命题的语言逻辑形式,确定一个认识对象或事物在有关事物的综合分类系统中的位置和界限,使这个认识对象或事物从有关事物的综合分类系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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