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阐释河流代言人概念的法律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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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阐释河流代言人概念的法律内涵;要:通过对“河流代言人”概念、主体法律地位、法律性质的论述,从社会规范中的法律视角,来审视“河流代言人”概念蕴含着的公共行政体制的法治理念、环境资源法学的基本理念。并对如何看待“河流代言人”理念中体现出来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如何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法律定位,如何当好“河流代言人”,从制度、方法、理念上进行理性思考。关键词:河流代言人人与自然关系法律制度水是生命之源,河流是人类文明的摇篮。一个时期以来,社会各界对我国水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许多专家学者对流域管理以及河流健康的尺度进行了探讨,提出了许多建言。针对

2、新形势下流域机构如何定位,水利部汪恕诚部长2004年9月在珠江水利委员会干部大会上指出:流域机构在新形势下要成为河流的代言人,要成为生态的代言人,要维护河流健康生命。这是用公共行政体制理念全新对流域机构工作职责的准确定位,揭示了一种新型的人与自然的本质关系。当前,各流域机构正围绕如何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做好河流代言人,献计献策,出现了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新局面,但纵观所有论断,大多是从技术规范和自然法则的角度加以探索。笔者认为,不论是“河流伦理”、“河流生命论”理念,还是“河流代言人”概念,都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所以,有必要从社会规范中的法律

3、视角,来审视“河流代言人”概念蕴含着的公共环境法治理念,从法律制度、方法、理念上进行理性思考。一、从法律制度看“河流代言人”的概念“代言”一词古称“代皇帝草拟诏书”,现指“代表某方面发表言论”(详见《汉语大词典》、台湾《大辞典》),“代言人”指“代表某方面发表言论(为一定的个人或社会集团、社会组织的利益说话)的人”。所谓“河流代言人”,直观的意思就是代表河流说话的人,包含着人与自然两个要素的相互作用,蕴含着“人与水(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首先,必须将“河流代言人”概念分为广义和狭义,因为目前,还存在着“多龙管水”、“政出多门”的行政体制,

4、流域机构的权能只限于水行政领域,且与行政区域交叉,流域机构要成为“河流代言人”,其代言人角色只能是狭义概念上的“河流代言人”;其次,从表象来说,“河流代言人”概念是新时期流域机构江河治理中的工作方针、思路、立场和角色,是一种拟制的概念,属于伦理学范畴;最后,从现行法理学说看,“河流代言人”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但究其实质,却渗透了环境资源法学的基本理念,随着“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理念的升华引起的第三次法律革命,或许将来有朝一日,“河流代言人”会将与监护人、代理人一样成为一个具有特定法律内涵的法律名词。《水法》确定了“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

5、区域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突出了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流域管理,明确了流域管理机构在水资源管理领域的法律地位,赋予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水利部授予的水资源管理和监督的重要职责。从这些法律制度的具体规定中引伸来看,“河流保护神”、“河流代言人”这些伦理学概念与法理学的监护人概念有着异曲同工之处,都包涵着一方主体为另一方主体利益履行法定的义务,不同的是,一个是人与自然关系,一个是人与人的关系。河流不会说话,也没有行为能力,当然,要由流域机构充当其“监护人”。所以,既然《水法》赋予了流域机构“法定监护人”法律资格的内涵,

6、那么流域机构要以法律监护人的理念,义不容辞地履行和担负起维护河流健康生命的法律权利和义务。二、透过“河流代言人”的概念看主体法律地位流域机构要成为“河流代言人”,那么,首先要分析“河流代言人”概念的法律性质,它属于何种法律范畴,主体法律地位如何,权利义务关系如何,行为构成要件如何等等问题,只有分析清楚以上问题,才能在履行和担负“河流代言人”重任时,做到不越位、也不缺位。《水法》已明确了流域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从行政法学理论体系来说,流域机构不是国家行政机关,但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却能充当是行政主体(法定授权的组织),因此享有行政职权,行使的是公

7、权力,属于行政法范畴(公法)。“河流代言人”概念中的“代言人”在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地位,按目前的法理学原理,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行使的是民事权利义务,属于民事主体的范畴(私法)。所以,站的角色不同,法律地位也不同,权利义务的内容也不同。当然,流域机构成为“河流代言人”的定位,并不因为角色变换而造成职权削弱,相反,换位思考,更能使流域机构在履行职能时的思维模式得到拓展,由官本位向民本位思维转变,更符合未来的行政体制改革方向。由于长期以来受传统的计划经济观念影响,我们在水行政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习惯于靠投资带动发展,不善于运用市场

8、机制,习惯于用行政手段去管理行业,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习惯于工程建设,不善于社会公共管理。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流域机构要成为河流代言人,维护河流的健康生命”理念,符合了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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