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3074676
大小:53.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1-03
《谈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谈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关键词]驰名商标认定标准认定方式保护2003年4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2001年10月27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发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修改了《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相关内容,对我国驰名商标认定进行了修改,改变了原来的“主动保护,批量认定”的方式,转而采取“被动保护、个案认定”的国际通行惯例。这是我国对驰名商标认定在立法上的一大进步。一、驰名商标的内涵界定驰名商标(Well-Knoark”,其中的“、百事可乐。(二)我国对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1、我国对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的现状对
2、于驰名商标的认定,我国历来实行的是“主动认定为主,被动认定为辅”的两种基本保护模式。主动认定是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着眼于预防可能发生的纠纷,而每年从现实中大量存在的商标之中,根据该局1996年8月公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第5条的规定,从七个方面进行认定(在上文“关于我国驰名商标认定标准的思考”中已有体现)。主动认定驰名商标可以为驰名商标所有人提供事先的法律保护,使权利人一旦察觉、发现有侵犯其权利的现象,就可以立即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动认定是由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处理纠纷时,对个案中的商标进行是否驰名的认定。它以新《商标法》第4条规定的五点为认定标准,即:(1
3、)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与主动认定相比,它具有针对性强,对商标可以实施跨类保护的特点。目前,我国对驰名商标的认定采用以主动认定为主、被动认定为辅。尤其是被动认定——司法认定的案例在中国还较少。仅发生在“舒服佳”、“红蜻蜓”、“拼PIN”等11案之中,即由人民法院认定“舒肤佳”、“红蜻蜓”等为驰名商标。(2)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主动认定保护模式本身也存在着问题,客观上要求变主动保护为被动保护。首先,主动保护模式违背了驰名商标国际保护的宗旨。无论是T
4、rips协议还是《巴黎公约》给予驰名商标的保护都是被动保护、个案保护,即当发生了侵权纠纷,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求认定驰名商标而获得的特殊保护。而这正是国际驰名商标保护的宗旨。我国原有的主动保护模式强调的是行政机关的主动性,显然违背了驰名商标保护的宗旨。其次,主动认定模式造成了不公平竞争。政府主动认定的驰名商标成了企业的“招牌”、荣誉,即某商标一旦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将永远享受作为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但是,假如认定过的驰名商标经过一段时间后,不再符合驰名商标保护的标准,难道还要继续享受作为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吗?在主动保护模式下,这种不公平是实实在在的。主动保护模式容易造成“上榜”企业与“落第”企
5、业间的不公平竞争。再次,主动保护模式容易产生权钱交易的腐败问题。由于驰名商标享受“高级待遇”,且由行政部门主观认定,因此,企业受到利益的驱动,不是把精力放在提高产品质量、改进生产技术、完善售后服务上,而是放到想方设法搞一个驰名商标的“牌子”上。企业投入巨资买“驰名商标”的现象屡见不鲜。这种主动保护模式给权钱交易的腐败现象提供了生存空间,这对企业之间的竞争是极不公平的。最后,主动保护模式还会给有关行政部门造成不必要的负担。由于主动认定要由行政部门来进行,使得政府忙于这种繁重的批量认定,不但给政府带来了不必要的负担,还降低了政府的工作效率。由以上分析可见,我国原来实行的对驰名商标批量认定、主动保护
6、模式,既不符合国际惯例,其本身也存在许多弊端。可见我国实行被动保护模式是必要的。“被动保护、个案认定”的新原则,实质上是驰名商标认定保护市场化的体现,即驰名商标认定不再受主观人为因素控制,而由市场运作,由当时的市场实际情况反映该商标是驰名还是一般。“被动保护、个案认定”,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再采用通过主动、批量认定驰名商标的方式对我国的驰名商标进行特殊保护,而是当发生了驰名商标侵权纠纷案件时,应权利人的请求,由人民法院(或行政执法机关)对个案商标是否“驰名”进行认定,从而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被动保护、个案认定意味着驰名商标不再代表某种产品的“终极结果”,只具个案作用。按照上述《规定》,当
7、发生侵权纠纷时,商标所有人只要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商标是驰名商标,那么司法机关或商标行政执法机关就可以对该商标实行驰名商标特殊保护。但这种认定只对本案有效,不针对第三者,更不针对全社会。按照《规定》,一个企业即使以前没有申请过和获得过“中国驰名商标”的称号,当商标被抢注、复制、模仿或者被登记成企业名称时,如果企业能证明自己的商标驰名,企业就可以向商标局或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自己的商标为驰名商标,撤销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