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政策将有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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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政策将有重大变化“在所有的经济问题中,没有什么比农村的土地改革看起来更重要的了。”最新一期的《经济学人》在关注中国改革时如是说。目前而言,我国的土地制度由于存在城乡二元结构,造成土地资源的配置扭曲,以及土地收益分配的扭曲。根据公报内容,土地制度将有重大变化,土地流转加快推进,同地同权。公报指出,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廖洪乐认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提法参照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逐步建立城乡统

2、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这次将“逐步”两字去掉,显示决策层的决心更加坚定。此外,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公报强调,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中国人民大学国家与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仝志辉认为,三中全会涉及“三农”改革的有关表述充分体现了改革的整体性、城乡发展的高度融合和相

3、互影响,也突出了重点领域的改革,给有关方面的具体改革明确了方向,也展现了非常广阔的改革空间。可以预见,根据三中全会提供的方向,密集的“三农”改革措施将会有步骤地推出。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土地是农民最大的资产,但过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一直无法上市交易,不能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这不仅损害了农民的权利,而且造成了高地价、高房价和经济过度依赖房地产业的问题。目前,全国2.46亿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其中近两亿亩为宅基地,0.5亿亩左右为经营性建设用地。这个巨大的土地资产,目前基本上

4、处于沉睡状态,还没有给农民带来更多的财产性收入。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上市,必将给农民带来更多财产性收入。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张晓山:《决定》中提出,要“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而《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决定》的提法也就意味着对现有法律法规的突破,需要尽快修改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还需要进一步协调中央政府与

5、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关系,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专家访谈】  日前,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指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这意味着,在不远的将来,分割的城乡二元建设用地制度将被打破,城乡建设用地将实现同地同权同利,广大农民将获得对土地的抵押权、处置权、转让权,农村土地制度将迎来新的伟大变革。  新一

6、轮土地制度改革,必将终结一个“掠夺式征地时代”,激活沉睡的财富,缩小城乡差距,使农民真切地享受到改革所带来的市场红利。  财产权利如何保障?  ■数据说话  统计显示,截至2011年上半年,全国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为12.77亿亩;截至2010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约为2.5亿亩。激活土地这一农民最大的资产,必将唤起沉睡的巨量资本,给农民、农村及相关产业带来无穷的想象力。  ■政策要点  《决定》明确:“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

7、同权同价”“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专家观点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土地是农民最大的资产,但过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一直无法上市交易,不能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这不仅损害了农民的权利,而且造成了高地价、高房价和经济过度依赖房地产业的问题。目前,全国2.46亿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其中近两亿亩为宅基地,0.5亿亩左右为经营性建设用地。这个巨大的土地资产,目前基本上处于沉睡状态,还没有给农民带来更多的财产性收

8、入。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上市,必将给农民带来更多财产性收入。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张晓山:《决定》中提出,要“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而《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决定》的提法也就意味着对现有法律法规的突破,需要尽快修改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还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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