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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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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谈企业合并涉税筹划企业合并涉税筹划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企业合并涉税筹划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合并论文的写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摘要:近几年房地产企业发展迅猛,随着房地产企业盈利不断上升又遇到目前经济萧条,企业如何合理节税、合理避税是房地产企业发展强大的首要理由。本文就企业合并涉税筹划进行分析。 关键词:企业合并;涉税筹划 1001-828X(2011)12-0140-02 如果操作不当还会涉及税法违规,本文就典型的房地产企业合并节税思路,在遵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理由通知》(财税[2009]5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
2、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理由的通知》(财税[2009]60号)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对其合并节税操作思路的分析和比较,探讨各种节税方式操作的可行性,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节税倡议,现简要分析探讨如下: 一、案例背景 位于宁波市江东扬帆路xx号的宁波市海星xx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星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4年5月21日,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实业投资、经营、咨询和房屋租赁等业务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为了推动房地产销售开发,于2009年成立了宁波市甬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晟公司)。开办至今甬晟公
3、司累计亏损3000多万,而海星公司2011年盈利8700万,两家公司由于实际属于同一销售开发房地产经营企业,故2011年3月经股东会决议,拟对甬晟公司进行吸收合并,要求注册税务师出具合并鉴证报告,(以备工商合并相关事项所用),达到所得税盈亏相抵合理节税目的。 二、企业合并筹划情况分析 方案一:企业采取合并方式进行纳税筹划,谋求节省税收 该公司股东会决议,对甬晟公司进行吸收合并,合并后甬晟公司亏损3000多万弥补甬晟公司盈利,降低海星公司高额企业所得税税负。 该公司对其投资的甬晟公司拟进行的吸收合并属于企业重组行为。企业合并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4、。具体情况如下: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转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转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其中,合并是指一家或多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合并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以下称为合并企业),被合并企业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依法合并。按照相关规定,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需要以下五个条件: 第一,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第二,被合并的股权不低于被合并企业全部股权的75%;第三,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转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5、经营的连续性);第四,合并企业在该股权合并发生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权益的连续性);所谓股权支付,是指企业重组中购买、换取资产的一方支付的对价中,以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的股权、股份作为支付的形式;第五,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甬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若上述条件甬晟公司股权转让基本符合合并条件,企业合并股权又由海星公司股东接受,可以按照特殊性税务处理。可以选择按以下步骤处理(即暂不确认股权转让的所得或损失):第一,被合并企业的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第二,合并企业取得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
6、被合并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第三,合并企业、被合并企业的原有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和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第四,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其中,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这一限额,是指在税法规定的剩余结转年限内,每年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 甬晟公司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海星公司继承,甬晟公司亏损的限额=甬晟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具体计算如下:甬晟公司亏损的限额=-30,272,396.26*4.
7、48%=-1356202.14元。 而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按照一般性税务处理,要做以下规定处理:第一,被合并方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第二,合并方取得股权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第三,被合并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企业合并涉税筹划由.收集,如需论文可联系我们.项原则上保持不变;第四,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第五,企业分立相关企业的亏损不得相互结转弥补。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亏损限额与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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