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考试]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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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有什么优惠,需要符合什么条件?申请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需要什么手续,提供哪些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2、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B:办理西部大开发的所得税优惠需要的条件:  一、享受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必须是位于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  西部地区包括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自治州、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比照西部地区优惠政策执行。    二、必须是投资主体自建、运营的企业才可享受优惠,单纯承

3、揽项目建设的施工企业不得享受优惠。   三、能够提供项目业务收入和企业总收入的明细表。    四、减按15%税率征税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以《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  (二)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  (三)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家重点鼓励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的证明文件。  五、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主营业务

4、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  (二)交通企业是指投资新办从事公路、铁路、航空、港口、码头运营和管道运输的企业。新办电力企业是指投资新办从事电力运营的企业。新办水利企业是指投资新办从事江河湖泊综合治理、防洪除涝、灌溉、供水、水资源保护、水力发电、水土保持、河道疏浚、河海堤防建设等开发水利、防治水害的企业。新办邮政企业是指投资新办从事邮政运营的企业。新办广播电视企业是指投资新办从事广播电视运营的企业。  六、民族自治地方定期减免税应提供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  七、对投资项目是否属于鼓励

5、类项目难以界定的,税务机关应当要求企业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结合其他相关材料审核认定。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8月3日国税发〔2005〕129号通知)《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条件》(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8月3日国税发〔2005〕129号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2006年2月16日新地税发〔2006〕29号转发)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系统税收减免管理工作规程》  二、继续执行西部大开发税

6、收优惠政策  200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简称新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施行,根据国务院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文件精神,财政部、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联合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中规定的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继续执行。  依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  三、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  (一)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的各

7、类减免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的相关规定办理。  国税发[2005]129号文件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不一致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  (二)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实行审批管理的,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明确规定需要审批的内容。  对列入备案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的范围、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

8、局(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自行研究确定,但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范围内必须一致。  (三)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期限超过一个纳税年度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进行一次性确认,但每年必须对相关减免税条件进行审核,对情况变化导致不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应停止享受减免税政策。  (四)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有资质认定要求的,纳税人须先取得有关资质认定,税务部门在办理减免税手续时,可进一步简化手续,具体认定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研究确定。  依据:《关于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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