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相关问题研究 

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相关问题研究 

ID:22994146

大小:126.94 KB

页数:35页

时间:2018-11-02

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相关问题研究 _第1页
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相关问题研究 _第2页
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相关问题研究 _第3页
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相关问题研究 _第4页
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相关问题研究 _第5页
资源描述:

《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相关问题研究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相关问题研究【摘要】受“有病无罪”观念的错误影响,长期以来法学领域很少开展对精神病人“犯罪”的研究,致使形成“精神病学鉴定专家裁判精神病人是否犯罪”的态势,忽视了对社会公共安全的保护。笔者简明扼要地介绍了美国司法精神病学近几十年的变迁,以此为参照,发表了对精神病人犯罪研究的一些看法。【关键词】精神病人;犯罪;辨认能力;控制能力;刑事责任能力【中图分类号】D91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9297(XX)01—0S12—06ResearchonAbiIityofTakingCriminaIRespon

2、sibiIityofaMentaIlyDisorderedPatient.HETian.Southwestllni—veTsityofPoliticalScienceandlaw,Chongqing400031.【Abstract】LawbreakingofamentMIydisorderedpatienthasbeenseIdomresearchedforaIongtimeinthedomesticIegaIfieldbecauseoftheincorrectconceptionofacquittaIbyreasonofmentaI

3、iIIness.ConsequentIy,psychiatristhasrepIacedjudgetodeterminepatientswithmentaIiIInessguiItyornot.Atthesametime,thepubIicsafetywasnegIected.TheauthorsimplyintroducestheAmericanchangeonforensicpsychiatryoverrecentdecadesandexpressessomeOWDopinionsonaboveprobIems.[Keywords

4、]MentaiIydisorderedpatient,Crimecommitting,CognitiveabiIity,ControlabiIity,AbiIityoftakingcrim■inaIresponsibiIity、f戴刖目国内一些人对刑法有关精神病人触犯刑律的规定存在认识误区,错误地认为,根据刑法的规定,精神病患者因为在主观上不具有认识能力,所以,精神病患者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论其行为对社会造成什么样的损害结果,都不负刑事责任。①简而言之,就是“有病无罪”。加上我国《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14条和《中华人

5、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W条明确规定精神病人不属于管理范围.这样“有病无罪”的观点好像理由更为充足。受此观念的影响,不少法律人士对精神病人触犯刑律的研究不屑一顾,误以为那仅仅是鉴定医生涉足的领域,致使这一重要问题的研究处于滞后状态,危险性精神病人给社会带来的创伤长期得不到很好的综合治理精神病是一种客观的社会现象,对没有辨认能力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患者不追究刑事责任,既是人类社会认识能力发展、进步的结果,也是当今世界重视法治精神和保障人权的时代要求。我国法制建设于上个世纪70年代末期走上正轨,司法精神病学系统研究始于那个时期。差不多在同一

6、时期,美国国会通过了《综合控制犯罪法》,这个法律对精神病免罪辩护的基本政策是“从严掌握’’。对比之下,我国的“精神病免罪”则是从无到有,自从有此规定开始,一直是“从宽掌握”。这样做必然带来两大不良后果.一是精神病人所造成的严重危害后果成了社会的隐痛.公共安全受到了极大的侵扰;二是罪犯诈病的事件屡见不鲜,更有个别诈病成功者公然叫嚣自己有“杀人执照”。②法律是社会生活的调整器。起着平衡冲突各方利益的作用。对精神病人违法的认识和处理须兼顾[作者简介]何恬(1958—),汉族,女,XX人,医学学士,法学硕士,副教授,主要从事司法精神病学的教学

7、和鉴定工作。Tel:13368202658:E-mail:hetianswupl.edu.cn[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成果(05JAZH019)o①刑法的认识理论对司法鉴定刑事责任能力的借鉴与影响。http://www.sod.gov.cn/newsview.asp?nid=446&class:50,XX年12月搜索②刘海明:《精神病鉴定证明缘何成了“杀人执照”》;载于《检察日报}2002—07—03。法律与医学杂志XX年第I4卷(第1期)作案精神病人和社会两方面的利益。司法精神病学是法学的分支学科,具有精神病学和法

8、学交融的复合特征,在处理相关的各个案件上单靠其中某一学科的专家来操作难免顾此失彼。遗憾的是,长期以来我国司法实践中,精神病患者是否具有认识能力,主要由临床精神科医生加以鉴定,形成了“精神病学鉴定专家裁判精神病人是否犯罪”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