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课程冲刺班讲座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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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课程冲刺班讲座讲义前言经济法今年考试的题型、题量和去年基本上是一样的,包括:                   手写图示000101  (一)客观题:单选题:18道×1分;多选题:18题×1分;判断题:16题×1分;  (二)综合题:4题=48分。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考点一:无效的民事行为的界定,考到单选或者多选题的时候必须清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  考点二:关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特征。掌握:  1.对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撤销权的时

2、效是一年(从行为成立之日起的一年);  2.对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本质上是有效的,因此只要被撤销,视为此行为开始时是无效的。  考点三:代理的适用范围。  考点四:委托代理: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无权代理:一般情况下对被代理人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但是有两种特殊情况:  1.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如果经过本人追认或者本人知道后不否认的时候,视同有效代理;  2.表见代理:指的是前提是无权代理,但是如果是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代理行为有代理权的时候,就视同是有权

3、代理,就应当由被代理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考点五: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期间的特殊情况包括一年和四年,其中哪些情况适合一年的特别期间。  2.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的情况:在什么情况下引起中止?中止要区分三种情况:                    手写图示010101  例:假设A对B的权利侵害适合1年的特别期间(2004.01.01-2005.01.01)能否引起中止,发生不可抗力的时候,能否引起暂停?其分界线是7月1日;  第一种情况的不可抗力开始和结束的时间都在7月1日之前;  第二种情况是不

4、可抗力开始和结束的时间都在7月1日之后,则暂停几个月,那么诉讼时效顺延几个月;  第三种情况假设不可抗力开始的时间是6月1日,但是结束的时间是8月1日,这种情况7月1日暂停计算诉讼时效,8月1日恢复计算诉讼时效,顺延一个月。  中断:什么情况下引起中断?分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提起诉讼;  第二种情况是提出要求;  第三种情况是同意履行。  考点六(教材19页):关于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仲裁和诉讼。  1.仲裁:如果当事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时候,对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

5、.判决和裁定的区别:特别是可以上诉的:不予受理的、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第二章企业法一、个人独资企业法  考点一: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个人独资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却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性质:有两个独立。它是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但是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但是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是由个人独资企业来承担的。  考点二:关于投资人的出资。  它既可以拿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拿家庭共有财产出资。  如果在工

6、商登记的时候,他明确说是以个人财产出资的,就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如果在工商登记的时候呢,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时候,就必须拿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考点三: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考点四: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1.谁是清算人:投资人可以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清算。  2.关于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时间:是30天和60天。  3.清偿债务的时候,首先清偿的是工资和保险。  4.五年的规定。  5.民事赔偿优先

7、执行的问题,首先承担的是民事赔偿责任。  二、合伙企业法  考点一: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时候,必须经过他人的一致同意。如果未经一致同意的时候,他的出质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造成损失的时候,赔偿损失。  考点二:关于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时候,哪些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做出决定。  1.当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时候,必须经过他人的一致同意。  2.合伙人相互之间转让出资的时候。这是一个对内转让,只需要通知,不需要经过同意。  3.当合伙对外转出资的时候,必须经过一致同意。 

8、 4.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的时候,必须经过一致同意。  考点三:关于合伙损益的分配原则。  三个原则:  1.有约定的。  2.即使未约定的时候,也不是按照出资比例,而是平均分配。  3.不管怎么约定,也不能约定将全部利润只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考点四:关于某一个合伙人个人的债务清偿。  原则:                   手写图示020101  1.不能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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