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我国融资融券担保法律制度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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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谈谈我国融资融券担保法律制度架构我国融资融券担保法律制度架构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我国融资融券担保法律制度架构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担保论文的写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并使信托财产增值的义务。但在融资融券业务中,信托财产的所有权虽然转移给了受托方,但受益权则保留给了委托方,即投资者。这种消极的责任是制度设计中对受托人的义务要求,并非是证券公司自身的消极不作为。证券公司不得对投资者的信托资产进行任何的管理、使用,只有在投资者无法提供足够担保,不能按期履行义务,并且经证券公摘要:我国在构建融资融

2、券的担保制度时,充分借鉴了域外国家与地区的做法,在债权担保基础法律关系下引入了信托的构建,同时担保制度设计中引入让与担保的理念。但是,账户设置的主体错位以及权力义务分配的失衡导致我国按照信托模式与让与担保理念设定的融资融券担保制度陷入了法律困境。本文试以融资融券的权利质押本质为出发点,以最高额质押制度为视角,探讨我国现行融资融券担保制度法律困境的解决思路。  关键词:融资融券;信托;让与担保;最高额质押  :A:1003-9031(201我国融资融券担保法律制度架构由写论文的好帮手.提供,.2)03-00

3、53-05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2.03.13    基于证券信用交易对整个证券市场和投资者所具有的积极作用,以及世界各国对信用交易的广泛应用,从维护投资者利益和保障证券市场健康长远发展角度出发,对证券信用交易进行有效的法律规范,赋予证券信用交易以适当的法律地位实为必要,其中融资融券的担保法律制度设计应是核心。  一、我国现行信托构造下的融资融券担保制度分析  (一)我国现行融资融券担保制度架构  目前,我国采用了信托关系来构架融资融券交易下的担保制度。对融资融券

4、担保制度的构造,依据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10条、第11条,并参照《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第6条的规定可知,融资融券交易的具体操作方式为: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商业银行分别开立“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前者用于存放客户提交的用于担保的证券,包括融入资金所购买的证券,后者则存放客户向证券公司提供的担保部分,包括融券卖出后获得的资金。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中的资金、证

5、券作为信托财产担保证券公司因融资融券交易所产生的对投资者的债权。在此法律关系中,证券公司为受托人,信托财产由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持有,独立于证券公司和投资者的其他资产。投资者为委托人,证券公司和投资者则作为共同受益人。投资者享有信托财产的收益权,证券公司则享有信托财产的担保权益。投资者在清偿融资融券债务后,有权请求证券公司返还剩余信托财产,而一旦投资者未能及时交足所欠的担保物或到期未能清偿债务时,证券公司有权采取措施处分信托财产,从而实现对投资者的债权。  (二)我国现行制度模式选择的初衷  1.基于债权

6、担保基础法律关系的制度突破。在融资融券法律关系中,基础法律关系的核心是债权债务及担保法律关系。首先,融资融券的终极目的是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额外的资金或者证券,二者之间就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是融资融券交易法律关系中的基础关系,缺少借贷行为,之后的担保关系也就无从产生,并且担保关系随债权债务关系的消灭而消灭。  同时,融资融券交易的基础是信用,而信用的实现离不开担保机制的保障,担保关系是融资融券交易制度中另一个极为重要的法律关系。在融资融券交易中有三个环节涉及担保:一是融资融券交易时投资

7、者需提交的保证金;二是通过融资交易而买入的证券和融券交易而获得的价款,存于特定的账户中当然地作为担保物;三是在特定账户中,担保物价值已不能与债务的比例维持在规定范围内时需及时缴纳新的担保物,否则证券公司有权处分已有的担保物,清偿投资者所欠债务。也正是基于上述担保所涉的三个环节,带来了融资融券制度设计及法律关系的复杂。  一方面,担保物不仅有金钱,还有股票,不同的担保物使得担保成立的公示要件存在不同;另一方面,不同环节的担保实现、如何分配不同主体对担保物的处分权及收益权乃是制度设计的核心。融资融券因其所涉标

8、的物及证券市场本身的特殊性。要求融资融券交易迅捷,这使得对担保物的处分权、收益权以及对担保物权形成所要求的公示方式都与传统民法的要求相差甚远。在现行民法体系下,简单的采用一种担保物权模式无法实现融资融券交易的要求,是突破现有担保物权制度还是在民法体系下另寻他径成为制度设计者必须面对的选择。  2.基于杠杆效应下风险制约的债权人利益维护  我国对融资融券交易经历了漫长的从论证、否定到逐步承认的过程,之所以对其持如此谨慎的态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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