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议村镇银行经营困境之法律策略

试议村镇银行经营困境之法律策略

ID:22945101

大小:64.00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8-11-02

试议村镇银行经营困境之法律策略_第1页
试议村镇银行经营困境之法律策略_第2页
试议村镇银行经营困境之法律策略_第3页
试议村镇银行经营困境之法律策略_第4页
试议村镇银行经营困境之法律策略_第5页
资源描述:

《试议村镇银行经营困境之法律策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试议村镇银行经营困境之法律策略村镇银行经营困境之法律策略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村镇银行经营困境之法律策略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村镇论文的写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摘要]自2006年银监会降低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标准,积极支持和引导各类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以来,我国村镇银行如雨后春笋般纷纷设立。截至2010年末,我国已组建村镇银行275家。文章以我国第一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为例,分析我国村镇银行经营中存在的内外部困境,并从法学基本原理出发提出应对之策。  [关键词]村镇银行;股权结构;经济稳定法

2、    一、我国村镇银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银监发〔2007〕5号)(以下简称“《规定》”),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很大程度上可归因于涉农金融服务的薄弱,这是不少学者利用格兰杰因果关系分析对农村县域GDP与县域金融做相关性分析得出的结论。在不少农村,农民从金融机构获得小额贷款用于基本生产生活变成了一种奢侈

3、性金融服务。国有商业银行碍于其发展战略定位和在农村机构数量少等限制,涉农金融服务能力与市场需求相比杯水车薪。扎根基层的农村信用社一家独大、垄断经营的目前状况加之央行货币政策变动对其信贷管理以及流动性平衡的影响,涉农金融供需矛盾凸显。  为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体制,推动农村经济发展,2006年l2月,银监会颁布《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降低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标准,积极支持和引导各类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2007年1月22日,银监会发布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和《村

4、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为村镇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提供了法律支持。2007年3月1日,我国第一家村镇银行——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开业,该行由南充市商业银行发起设立。截至2010年末,我国已组建村镇银行275家,为“三农”发展提供了积极的金融支持。日前,第二届中国西部金融论坛在成都举办,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在论坛上表示,要大力发展培育以村镇银行为主体的小微型银行,积极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目前,我国村镇银行的监管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

5、意见》、《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关于加强村镇银行监管的意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等。设立村镇银行试点至今虽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面对着不少困境。  二、我国村镇银行的经营困境  (一)我国村镇银行经营的内部困境  1.股权结构设置不合理,公司治理结构效率低下  《规定》第8条对村镇银行的资本要求是: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关于股权结构

6、,《规定》第25条要求: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最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20%,单个自然人股东及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单一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一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  基于《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的基本原理以及村镇银行的经营目标,我国村镇银行的股权结构设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原则:一是相互制约原则,即不同股东之间存在相互制约机制,能有效防止关联关系以及共同行动人关系,避开村镇银行成为部分股东企业圈钱的

7、工具,确保村镇银行按照监管部门的审慎监管要求运转,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货币信贷政策;二是充分发挥村镇银行推动民间金融法制化的规范功能,引导民间资金进入合规监管领域,最大限度发挥其助力农村发展的作用。  目前,股权过度集中已成为我国村镇银行发展过程中的一大桎梏。以仪陇惠民村镇银行为例,2007年公司成立时,作为发起行,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其50%的股权。在我国,多数发起银行对村镇银行拥有绝对制约权,究其根源可能还得追溯到上述《规定》第25条。从法理来看,监管部门作此规定,一是出于村镇银行专业性运作的考虑。从现实来看,如果

8、村镇银行的股东(大)会中,民营企业或者自然人股东一家独大,由其主导村镇银行运作,其经济金融专业知识、对银行的管理和业务经营能力十分欠缺;二是出于规范化运作的考虑,由既存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来运作村镇银行,因其对人民银行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范较为熟悉,有助于村镇银行合规经营。但是,换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