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释形式巧妙转化凸现节税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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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阐释形式巧妙转化凸现节税空间形式巧妙转化凸现节税空间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形式巧妙转化凸现节税空间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公司论文的写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愿意尽己所能提供方便。  为此,三方进行了磋商,并重新设计了三套备选方案:  方案一:修订A公司与B公司的资产租赁合同,由B公司承租A公司机加工车间的资产,年租金为1500万元,C公司直接与A公司承租铸造这一块的资产,年租金为500万元,A公司与C公司签租约,A公司按照租赁业务分别开具给B公司与C公司。租赁期限均为九年。这一、案例背景    

2、(一)企业概况  广西某市矿山机械制造公司(简称A公司)是一家历史悠久的国有企业,主要生产矿山机械设备产品,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然而在市场经济大潮浪击下,国有企业固有的痼疾显现出来,经营难以为继,经济状况日益恶化,在长期亏损的泥沼中,难于有足够的实力和基础完成企业生产经营与市场经济的对接。公司决策团队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将企业对外租赁经营,期望此举能吸引优势企业的到来,给奄奄一息的A公司带来一线生机。  (二)理由提出  某大型机器制造公司(简称B公司)实力雄厚、声誉良好,为了扩大经营规模,拟对A公司的资产进

3、行租赁经营。双方进行了磋商,按照A公司的最初商业计划是实行整体租赁经营(包括机加工和铸造两大车间资产),整体年租为2形式巧妙转化凸现节税空间由专注毕业论文与职称论文的.提供,.000万元,租赁期限为十年。B公司原则上接受A公司的商业计划提出的相关条件,双方同意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大致是:A公司将主体资产(厂房及机器设备)租赁给B公司,主体资产所涉及的合同价款为租赁收入,A公司按照租赁业务开具给B公司,B公司支付厂房及机器设备租金一年2000万元,租赁期限为十年;B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经营。签订合同后,

4、B公司先支付第一年的一半租金,年底再付另一半租金。  铸造业务本不是B公司的专长,合同履行一年后,B公司欲把利用率不高的铸造车间的资产转租给某铸造专业厂家冶炼公司(简称C公司),拟定租金为一年500万元。然而,转租就要重复纳营业税,必定加重租赁税负。根据《关于营业税若干理由的通知》(国税发【1995】76号)规定:单位和个人将承租的场地、物品、设备等再转租给他人的行为也是属于租赁行为,应按照“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就本案而言,如果采用转租形式,由B公司向C公司收取年租金500万元,则需向

5、C公司开具,发生的营业税及附加28万多元,而该笔年租金最终仍是A公司收取的,B公司只是转付。因而B公司提出这笔税款应由A公司承担。但A公司认为,其收取B公司的租金,本身就要开具,如果再承担B公司的营业税额,等于变相降低了租金,而C公司介入租赁经营,A公司不仅未能受益,反而受损。A公司表示坚持按照合同办事,至于C公司打算承租铸造车间,只要自身的利益不遭受损害,A公司都愿意尽己所能提供方便。  为此,三方进行了磋商,并重新设计了三套备选方案:  方案一:修订A公司与B公司的资产租赁合同,由B公司承租A公司机加工

6、车间的资产,年租金为1500万元,C公司直接与A公司承租铸造这一块的资产,年租金为500万元,A公司与C公司签租约,A公司按照租赁业务分别开具给B公司与C公司。租赁期限均为九年。这个方案均为“一对一”的主体间的合约关系,不存在转租行为,转租环节的营业税自然就不存在了。  方案二:按照转租形式签订合同,即由B公司将铸造车间的资产转租给C公司,年租金为500万元,B公司与C公司直接签转租合同,租赁期限为九年。双方约定在付款方式上灵活安排,即由C公司直接将年租金500万元付给A公司,由A公司直接开具给C公司,省去

7、B公司的转付环节,也就省去了B公司因而转租环节承担的营业税额。为保障C公司的权益,避开C公司因不向B公司支付租金而构成单方违约行为,C公司可以要求B公司对每一笔转付A公司款项的行为进行书面确认,避开违约风险。  方案三:B公司在前期运作的基础上,对铸造车间的不动产进行剥离,与C公司联营注册成立一家独立运作的铸造厂,实行独立核算,B公司一方不参与共同经营,不承担经营风险,但每年收取固定利润(保底条款)500万元,以保证B公司的应得利益(在这里是指B公司放弃铸造车间资产转租业务而丧失的机会成本即转租租金收入)。

8、这样运作既不用修订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也不存在转租环节,自然就不会涉及到转租营业税。  对于方案一,A公司就直接“枪毙”了,理由是,A公司对C公司的资信状况并不十分了解,担心C公司的偿付能力不足,而B公司实力雄厚,具有良好的声誉,同这类公司合作安全系数大,而且切块租赁不易管理。而对于方案二、方案三是否可行,是否具有操作性,大家心里感到不踏实,故聘请纳税筹划专业人员“把脉问诊”,对方案进行全面分析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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