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涉台收养法律理由及律师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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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涉台收养法律理由及律师实务涉台收养法律理由及律师实务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涉台收养法律理由及律师实务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收养论文的写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  摘要:大陆与台湾之间地缘关系及两地人民的血缘关系,有利于两地收养关系的产生。尤其是签订ECFA以后,两岸投资、金融、文化等各方面日益繁盛,民间交往也日益频繁,这给两岸收养关系的发展带来了重大的契机。然而,由于海峡两岸的法律制度不同,而规制涉台收养关系的法律制度尚未建立,造成了两岸诸多悬简介:蔡明,福建均融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  摘

2、要:大陆与台湾之间地缘关系及两地人民的血缘关系,有利于两地收养关系的产生。尤其是签订ECFA以后,两岸投资、金融、文化等各方面日益繁盛,民间交往也日益频繁,这给两岸收养关系的发展带来了重大的契机。然而,由于海峡两岸的法律制度不同,而规制涉台收养关系的法律制度尚未建立,造成了两岸诸多悬而未决的实践难题,不利于保护真实的收养关系和防范其他理由的产生。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自大陆开放台湾居民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并允许在大陆执业后,两岸律师合作的空间越大,肩负的任务也越重。  关键词:涉台收养、律师实务、调查取证  1006

3、-026X(2012)11-0000-02  一、涉台收养事实存在及作用  随着大陆与台湾地区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两岸合作与交流日益加强,人员流动日益频繁而且规模不断扩大,又由于两岸的血缘、地缘等关系,大陆与台湾之间产生了涉外收养关系,这是一种广义的涉外收养。而涉台收养多发生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存在一定的血缘关系,或者被收养人是弃婴、孤残儿童等。前者是由于历史理由而使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之间两地分割,随着两地的开放程度提高,分开的亲人之间希望能够重新建立起亲属关系,此时,通过收养能够达到亲人团聚的效果。后者则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丧失了父

4、母和家庭,没有自我保护能力,但她们也需要拥有与正常人一样的存活权、发展权、受保护权,需要在适宜的环境中健康成长,这就需要政府对她们进行妥善安置,而安置的最好途径就是收养,使他们回归家庭,得到温暖。从这个作用上说,收养已经是目前我国政府为了保障弃孤残儿童合法权益所采取的一项措施。由于收养家庭都要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是否有犯罪史、吸毒史、艾滋病、传染病及不适宜收养孩子的疾病等),只有符合我国收养法的规定和维护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的收养家庭才能收养大陆地区的少年、儿童。况且,收养家庭在当地都处在社会中上阶层,经济条件好,文化层次高,能使我们

5、被收养的孩子生活在比较优越的家庭环境中。可以说,涉台收养是一项有利于国家、社会和孩子成长的功德无量的大好事,它不仅是行善,更是一种文明、一种制度与规范,还是两岸人民增进沟通和交流的良好平台,成为两岸民间交往的友好使者。  二、涉台收养的法律目前状况及存在的理由  (一)大陆地区对涉台收养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于1992年4月1日开始施行,这是我国规范收养关系的基本法。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第14号令发布《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及《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要出具的和证明

6、材料的规定》,对华侨及港澳台胞收养大陆子女的程序性理由第一次做出了详尽的规定。在此之前,司法部于1988年发布(88)司发公函字第334号《关于台湾同胞回大陆收养子女公证事的批复》,对涉及来大陆探亲的台胞申办收养子女公证的理由做出答复,该批复认为:一、台湾同胞回大陆收养成年子女,不论收养人是否已有子女,被收养人是否能到台湾与收养人共同生活,只要符合收养子女的其他条件,均可允许收养一名子女。二、台湾同胞回大陆收养未成年子女的,可不受有无子女的限制。根据幼有所育的原则,收养后一般应带回台湾抚养,但如果留在大陆抚养,应仅限于收养一名五代以

7、内旁系血亲的人为子女。三、台湾同胞作为收养人,应亲自到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公证机关收养公证。以上法律法规是我国对涉台收养的实体法方面的运用,其中不乏有对收养的登记等程序的规定,而关于收养的法律适用的程序法的最新规定则非《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莫属。该法第28条规定: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的效力,适用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关系的解除,适用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  (二)台湾地区对收养大陆子女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2010年最新修正)在第三章“父母子女’中对收养做出

8、了明确的规定。而针对台湾居民收养大陆子女的法律主要规定在《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2003.10.29)第56条“收养之成立及终止,依各该收养者被收养者设籍地区之规定。收养之效力,依收养者设籍地区之规定”及第65条“台湾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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