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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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设立,主要用于鼓励和引导地勘单位和矿业企业到国外勘查开发矿产资源,具体包括:(一)前期地质矿产调查与评价;1.区域地质调查项目,一是指在我国(部级及以上)与合作国(部级及以上)政府间已签署的具有优先登记矿权承诺的地质矿产合作谅解备忘录或合作协议框架下开展的区域地质调查国际合作项目;二是在中方已登记的矿权内开展区域地质调查工作。2.选区评价项目,是指在目标国内的重要成矿区带开展矿产资源勘查靶区优选及评价的项目。

2、(二)已取得矿业权的矿产资源预查、普查和详查(以下简称矿产资源勘查);(三)矿产资源勘探和矿山建设(以下简称矿产资源开发);(四)综合研究、信息服务和专项管理。11第三条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矿种为我国经济发展紧缺急需的矿产资源及具有显著经济效益矿产(不含石油、天然气),并兼顾新技术新材料战略矿产。第四条专项资金由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共同管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委托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基金中心)负责具体工作。第五条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第二章支持条件和方式第六条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不危

3、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公共利益;(二)符合项目所在国法律与国际法准则;(三)项目实施具备保障条件,包括原材料、燃料、动力、主要设备及交通运输等;(四)项目所在地具有较好的内外部条件,项目实施具有较好的社会或经济效益;(五)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要求的其他条件。第七条开展前期地质矿产调查与评价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区域地质调查项目为11我国与合作国政府地质矿产合作谅解备忘录或合作协议框架下的国际合作项目,或在中方已登记的矿权内开展区域地质调查工作。(二)选取评价项目应有矿权支撑,无矿权区必须有与所在国矿产资源主管部门签订的允许开展工作并优先登记矿权的协议或证明。(三)申报单位具有与主要调

4、查评价工作内容相关专业(固体矿产、地球化学、地球物理、遥感地质等)勘查甲级资质。第八条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境外投资开办的矿业企业已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项目已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核准或备案);(二)项目单位单独持有或与国外合资、合作单位共同持有项目矿业权;(三)申报单位具有固体矿产勘查甲级资质。第九条勘查项目年度投资超过1000万元的,需由地勘单位和矿业企业签订合作协议,联合申报。第十条专项资金支持方式:(一)对前期地质矿产调查与评价中的区域地质调查项目,专项资金给予全额补助;对选区评价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比例为80%;(二)对矿产资源勘查项

5、目,专项资金依据中方股权比例并结合项目勘查阶段以补助的方式予以支持。补助比例为:预查阶段不超过中方总投资的50%、普查阶段不超过中方总投资的40%、11详查阶段不超过中方总投资的30%。项目中方权益在30%-50%之间的,中方投资额按项目预算的50%计算;在50%-80%之间的中方投资额按实际中方权益比例计算;大于80%的,中方投资额按项目预算的80%计算。勘查类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三)矿产资源开发项目1.矿产资源勘探项目按照不超过中方总投资的10%予以补助。2.矿山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采用“后补助”方式,以贷款贴息予以支持。贴息资金根据国内银行中长期贷款实际到位数、合

6、同约定利息率以及实际支付利息数确定,贴息年限1-3年,年度贴息金额最高不超1000万元。(四)对综合研究、信息服务和专项管理项目,专项资金给予全额补助。第十一条专项资金对项目单位与国内其他机构共同投资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给予优先支持。第十二条专项资金不支持企业之间并购等重组性质的项目及单纯购买矿业权的项目。第十三条项目承担单位每年申报专项资金项目个数原则上不超过3个。第三章项目审核及预算管理第十四条国土资源部会同财政部根据国家关于“走出去”11战略的有关要求,发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第十五条归口中央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管理

7、的单位申报项目,由归口的主管部门(企业)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后报送财政部、国土资源部。非中央所属单位申报项目,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后报送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第十六条除特殊情况外,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受理时限为每年1月4日至5月31日。第十七条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论证。第十八条财政部商国土资源部根据项目审核论证结果确定项目预算,并按照预算管理程序下达预算,第十九条专项资金拨付按照财政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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