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ID:11866386

大小:29.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7-14

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_第1页
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_第2页
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_第3页
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_第4页
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精神,为规范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项目(以下简称专项项目)的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专项项目是指利用专项资金所开展的地质矿产调查与评价、综合研究和信息服务,矿产资源预查、普查和详查以及矿产资源勘探和矿山建设项目。第三条按照“诚实申请、公正受理、择优支持”的原则,专项资金以补助或贷款贴息方式,重点支持地勘单位和矿业企业在国外开展国内短缺、国民经济发展急需的矿产资源(不含石油、天然气)勘查、开发项目。地勘单位和矿业企业按照市场运

2、作方式开展对外投资。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专项项目由国土资源部负责管理。按照“政府引导,地勘先行,企业跟进,金融推动”的要求,重点做好立项和成果管理,促进项目规范实施。第五条国土资源部国际合作主管部门会同地质勘查主管部门负责专项项目的统筹、指导和协调工作。第六条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基金中心)负责专项项目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草拟管理制度、组织项目立项论证、编制专项年度计划建议,组织实施项目监管和成果验收汇总等。第七条中央主管部门(企业)负责归口管理单位申报项目的审核、汇总和上报;协助专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3、检查。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非中央所属单位申报项目的技术审核,并积极配合省级财政部门汇总和上报;协助专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第八条专项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第三章项目立项第九条国土资源部会同财政部发布年度《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第十条专项项目主要有:(一)综合研究和信息服务项目(二)地质调查与评价项目1、按照我国与合作国政府地质矿产合作协议框架下开展的国外地质调查项目2、在国外开展矿产

4、资源勘查靶区优选及评价的项目(三)矿产资源预查、普查和详查项目(四)矿产资源勘探和矿山建设项目第十一条归口管理的中央主管部门(企业)或省级财政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以下简称归口管理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后将申报文件报财政部,抄报国土资源部。第十二条基金中心负责接收申报材料,除特殊情况外,专项项目申报材料的受理时限为每年1月4日至5月31日。第十三条基金中心组织专家开展立项论证。立项论证采取回避制度,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主要论证以下内容:(一)相关文件材料是否齐备、有效;(二)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的安排原则(三)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的【使

5、用方向】支持重点;(四)项目技术路线、工作方法是否可行;(五)工作安排及经费预算是否科学合理;(六)项目是否具备实施主要条件;(七)是否符合国家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第十四条基金中心根据论证结果,编制年度项目计划建议,报国土资源部。由国土资源部国际合作主管部门会同地质勘查主管部门组织审核。第十五条国土资源部向财政部申请项目预算,根据财政部下达的项目预算,下达年度项目计划。第四章项目监管第十六条基金中心根据年度项目计划组织实施监管。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对所属单位承担的专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第十七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确保项目规范实施

6、。第十八条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实施项目。未经准许,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内容与范围。确需调整的,必须经归口管理单位同意,提出调整方案报基金中心核准后,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备案。第十九条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要求编报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分别于当年7月10日前、次年1月10日前报送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同时抄送归口管理单位。归口管理单位应向基金中心报送半年总结报告和年度总结报告。项目启动、取得重大进展或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专报基金中心。第二十条基金中心组织汇总编制半年报、年报和专报。第二十一条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基金中心会同归口管理单位对重点

7、项目组织开展必要的知道和抽查。第五章成果验收与资料汇交第二十二条国外矿产资源地质调查与评价和勘查项目结束后,项目单位应及时提交项目成果报告。第二十三条项目成果由基金中心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和验收,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评审意见在30日内修改完善报告,报基金中心、抄送归口管理单位。第二十四条项目完成并通过审查验收后,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地质资料管理条例》规定的汇交要求向全国地质资料馆汇交地质资料,【凭地质资料汇交凭证办理结题手续】。第六章奖励惩戒第二十五条专项项目管理建立成果评价和信用等级制度,评价结果和信用等级与专项立项挂钩。在同等条件下,取得良好

8、成效的项目承担单位在后续申报中享受优先支持。第二十六条项目承担单位应自觉接受绩效评价检查和审计监督,发现弄虚作假骗取立项的,取消三年内的立项申请资格,给予处罚并追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