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命令行为法律规范研究及立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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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命令行为法律规范研究及立法规范-->一、“责令”法律规范考察“责令”是常用的表不命令的用语,责令行为也被认为是典型的行政命令行为。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中,包含“责令”一词的法律有15。部。根据笔者统计,“责令”一词分布在15。部法律的828个条款中,共出现“责令”1060次①。统计中,我们使用条款而不是条文来统计,主要原因是在同一法条中会多次出现“责令”,而“责令”在同一条不同款中的属性会有所不同,如不作进一步区分就难以进行统计②,因此,本文在统计时将“条款”作为统计单位,而不以“条”作为统计单位。对于法条的同一款中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同属性的行政责令行

2、为的情形,由于无法再行拆分,在属性区分时仅以出现在前的行政责令行为为准进行分类③。包含“责令”的法律规范,根据命令的主体可分为司法责令规范和行政责令规范,行政责令规范又可分为内部责令行为规范和外部责令行为规范。外部责令行为规范又可以根据行政行为的形态分为行政处罚性规范和行政命令性规范。在统计的828个法律条款中,司法责令性条款为32个,占3.770n;行政责令条款为816个,占96.230n。行政责令条款中,内部责令行为条款为137个,外部责令行为条款为679个。(一)司法责令行为规范及表现形式司法机关在司法程序中为了保证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或确保裁决结果

3、的实现,往往会责令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包含“责令”的司法责令条款数目并不多,仅有32个条款,在这些条款中,有两个条款是关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上级对下级的内部命令行为①。其余司法责令条款可以根据责令的内容,分为程序保障类司法责令条款和裁决执行类司法责令条款。前者共有20个条款,具体表现形式有:责令在指定的期间履行、责令停止有关行为、责令退出法庭、责令保管、责令中请人提供担保、责令协助、责令说明、责令退还等,如《刑事诉讼法》第53条、《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16条等。后者共有10个条款,具体表现形式有:责令停止有关行为、责令债权人会议重新作出决议、责

4、令具结悔过、责令办结海关手续、责令管教、责令看管和医疗、责令退赔等,如《刑法》第18条第1款、第37条等。司法责令行为不同于国外的法官命令:法官命令由法官以个人名义作出,而我国的司法责令行为以人民法院的名义作出。(二)内部行政责令行为规范及表现形式内部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代表国家对隶属于自身的组织、人员和财物的一种管理。命令是行政机关内部贯彻行政任务、实现行政目标的重要途径。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共有62部法律中的137个条款使用了具有内部行政行为属性的“责令”术语。从责令的内容来看,主要有两类表现形式:一类是对责令内容作概括规定,另一类是对责令内容作具体规定

5、。前者是法律条款中最为常见的表述方式,即用“责令改正”来概括责令的内容,此类规范占有较大比例。................二、外部行政责令行为的类型归属外部责令行为主要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行政处罚性责令行为,另一种是行政命令性责令行为②。因此,要区分责令行为的属性,就必须先对责令行为进行类型归属。在学术与实务界,对外部责令行为属性分歧较大的主要是责令停止行为。(一)责令停止行为属性的界分基准《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类型,其中第生项为“责令停产停业”。在现行法律规范中,既存在“责令停产停业”的表述,也存在大量与其类似的表述方式,如责令停止施

6、工、责令停业整顿、责令停止生产、责令停止作业、责令停止经营、责令停止销售、责令停止生产和使用、责令停止使用、责令停止执业等等。此类行政行为属于“责令停产停业”处罚行为还是属于其他行政措施?对于这一问题存在不同的理解。一种观点认为,只有以“责令停产停业”表述的法律规范才属于《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类型,以其他形式表述的责令法律规范不属于行政处罚法中的“责令停产停业”。该观点对“责令停产停业”采用较为狭窄的界定,可以概括为“形式说”。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当从实质内容上去把握和区分,只要在内容和性质上具有“责令停产停业”本质特征,就应当将其视为行政处罚,而不

7、论其采用何种词语表述,该观点可以概括为“实质说”。公安部于1998年12月9日发布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就要求责令停止施工、责令停止使用采用《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而对责令停止举办则采用《责令停止举办通知书》。还有一种观点将上述责令停止的各种行为均视为行政处罚行为。.................上述制裁措施中,行政处罚、刑事责任属于惩罚性措施,代履行、中请法院执行和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属于执行性措施。“制裁措施”的首要目的是保证行政责令的执行,在立法时不能只惩罚不执行,不能以惩罚性措施代替执行性措施。因此,行政责令规范结构中的“制裁措施”部分一般应包含执

8、行性措施,当然有必要时也应增加相应的惩罚性措施。由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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