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对施工单位现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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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各有关单位:为圆满完成项目的开发建设任务,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实现工程合同确定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文明施工、造价等控制目标,依据中国及地方政府现行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监、安监等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规章,特制定本办法以资共同遵守履行。一、开工前的监督管理办法1、施工单位进场后十日内,必须将本单位(含分期进场的分包、劳务、主要材料设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质资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及人员资格岗位证书、特殊工种上岗证书等呈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查备案(原件退回,复印件加盖红章一式二份备案)。监理将对持证上岗人员实行不定期检查,对无

2、证上岗或人证不符者予以严厉处罚,同时不得继续从事该项工作。2、施工单位所报项目管理组织架构人员名单(含授权任命书、通讯录)应与投标书所报人员名单一致。若需调整更换需事先向监理、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申报,获批准后方可更换。否则,将按施工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处罚。3、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要求的时间组织开工,开工前要书面报告施工准备情况,经过监理单位审查获建设单位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方可正式开工。4、施工图纸会审在施工图纸收后7天内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各单位要认真参与审图,施工单位负责整理施工图纸会审纪要并会签分送。第12页同时,要组织做好开工前的质量安全技术与操作规程和工序交接保护的交

3、底工作。5、开工前七日施工单位将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包括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及阶段控制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或施工方案报监理审核,报建设单位确定并经总监审批后实施。施工单位必须按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执行方能予以工程预结算。6、开工前十日施工单位要积极主动协调搞好项目周边及内部关系,并接受当地政府部门和监理、建设单位的指导监督(包括异地企业按规备案)。建立好用工花名册及机械设备档案。7、违反上述约定者,按项处罚500~2000元/次。二、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办法1、施工单位必须按建设单位和监理要求的时间提交上月(每月25日)、上周(每周周四)

4、止完成工程形象进度与下月∕下周施工进度计划(含甲供材料设备需用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月、周计划分别按总体计划和月周计划进行认真分解,包括计划实施程度、未完成计划原因分析、赶工措施、现场人员、机械、关键工序所需材料库存等),并按监理要求的统一格式与内容呈报确认。违者,按项处罚500~1000元/次。2、对关键工序、重点部位、隐蔽工程施工前七日,应将施工技术措施(方案)报监理审核,由监理督促承建商进行施工交底、旁站监理施工。同时,施工单位要在实施4小时前书面报监资料报告要求旁站,并提供监理工程师旁站所必需的条件。违者,处罚500~1000元/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等“

5、四新”第12页施工前七日,应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方可施工。3、施工单位应根据监理、建设单位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统筹安排,合理组织人力、物力、财力以确保进度计划的落实。施工总工期及阶段目标控制工期按施工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奖惩;每周/月施工进度计划中关键控制工程项目未完成的或未施工的,处罚5000~10000元/项/次。4、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质量、安全、资料等人员必须常驻现场。若因特殊事情外出需24小时以上,必须事先向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请假,获准后方能离开现场。若监理检查发现以上人员连续2天无故脱岗,处每人每天

6、500~1000元罚款。5、每周工程例会相关人员须按时参加,擅自不参加工程例会的按每人每次处罚200~500元。迟到早退10分钟的按每人次处罚100元。6、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防水、水电等主要必检建筑材料,须提供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数量等质量证明文件(将原件出示给监理工程师复查后复印件一式两份报监理及建设单位暂存备案),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现场代表见证取样送检,验检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若第一次检验不符合要求,则第二次按要求双倍取样送检(需通知建设单位监督)仍然不合格,承建方必须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立即将该批材料退场,不合格材料不允许堆放在本工地。施工材料进场未经监理检

7、查验收直接流入施工环节,视为不合格,应做退场处理,同时罚款5000~10000元∕次。第12页7、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进度提前组织建筑材料及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并及时进行监理见证送检。未取得质监检验合格报告的材料及施工机械设备一律不得提前使用,一经发现罚款10000元/次,对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确认,并予全部拆除不得工程验收。8、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填写材料报审表,按要求统一编号、附上附件报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审核。违者,处罚100~500元/次。9、施工单位必须按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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