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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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民工维权案例赏析蚂蚁扳倒大象——秦富贵工伤案结案报告•【案情介绍】   2002年冬天,陕西省大荔县的农民工秦富贵遇到了来自东北的包工头金满仓。此后,他在金满仓手下相对稳定的打工数年。   2004年2月,金满仓从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北铁路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西安三环A09标”分包到了部分工程。2006年2月6号,金满仓在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了“西安金仓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后于同年4月12日更名为“西安金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06年2月7日,金满仓以“金仓公司”的名义与西铁工程公司重新签订了“西安三环A09标北段上部现浇

2、箱梁工程”项目承包合同。2006年2月14日,秦富贵即来到该工地干活。•2006年2月17日早上,他在工作时不慎从施工搭架的上下楼梯通道跌落坠地受伤。随后,他被送到位于三桥的武警医院治疗,老板金满仓还派了专门的人来陪护,医药费也能及时给付。出院后,老板又在工地附近的城中村里给他租了间民房,让他修养,还安排人给他送饭。再后来,他就可以自己拄着拐杖去工地吃饭了,一切好像都向着好的方向发展。   但是,到了8月份,该工地工程完工后,公司的人员和设备都要撤走,老板给了他几十块钱后就再也不管了,秦富贵一下子陷入没饭吃的境地。无奈之下,他拄着拐杖,找

3、了从三桥到火车站沿途的多家派出所,得到的只是接待警察个人捐助的几十元钱而已。后来他又辗转到了西安救助管理站,寻求救助。•转眼到了二次手术,取掉内固定钢板的时候。秦富贵费尽周折,再次找到金满仓。这时,金老板没有给秦富贵出钱手术,而是扔给他一纸赔偿协议,欲以5000元一次了结此事。秦富贵起初并不愿意这样了结,他甚至两次找到西铁工程公司信访办。信访办一位上了点年纪的人劝他,先把这点钱拿上,用它来打官司,否则生存都是个问题。秦富贵又将信将疑的找了几位律师,得到的答复相差无几。秦富贵只好与老板重谈协议。   2006年9月27日,老板以“东北民工队

4、”的名义与秦富贵达成赔偿5500元的协议,并让其堂兄金成仓代表其在协议上签字。秦富贵也很快从西铁工程公司“三环项目部”拿到了赔偿金。•秦富贵拿着协议再次找到某位律师(实际是位很有名气的法律工作者)。他看了协议,就草率的为秦富贵拟写了起诉状,将金满仓本人告上新城法院(因为金的住所地在西安市新城区),要求撤销赔偿协议。新城法院受理后,认为原告秦富贵没有证据,劝他撤诉。   •2006年10月底,秦富贵找到了我当时所在的那家律师事务所,经我所主任的同意,由一位实习律师对其进行援助。实习律师自己也心里没底,所以多次向我和几位律师虚心求教,一心想把

5、自己的第一个案子办好。这时,我初次接触到了这桩案子,凭着自己的经验,我告诉他,这是个工伤案子,应该先认定工伤,再做劳动能力鉴定,然后就工伤待遇申请仲裁,不行的话,还得一审二审的打官司。同时,我提醒他,注意事发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后两个月内申请仲裁,而且赔偿协议也需要在一年的除斥期间内诉讼撤销。•这位实习律师也很快通过自己努力找到办案线索,理顺了办案思路。他把西铁工程公司申诉到省劳动仲裁委,通过对方的答辩,获知金满仓注册成立“金仓公司”的事实,旋即向未央区劳动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这时,新的问题又产生了,按照金仓公司登记的地址找去

6、,却找不到这家公司。他向工商机关进行了虚假登记。   经过半年的辛苦工作,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停工留薪期确认都做下来了,这位实习律师却再也无力援助下去了。幸好这时我们总站成立了,我也从所里来到了总站。秦富贵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为我到总站后援助的第一个当事人。•【办案经过】   基于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已经做出以及我先期对案情的了解,我对案件的办理很快就理清了思路,并拟定了几套方案。   其时,北京工作站的时福茂律师来给陕西的农民工项目律师做专题培训。我也有幸接触到了陕西的几十位农民工问题的资深律师。利用会上交流的机会,我把几套方案向与会

7、专家进行了咨询。最终,我选择了博纳新所徐茜律师等赞同的那套方案,同时向西安市劳动仲裁委申请工伤待遇争议仲裁和向灞桥区法院(公司登记地址)申请撤销赔偿协议诉讼。•工伤待遇争议仲裁这边因为有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而且金仓公司经公告未到庭,所以没有遇到什么阻力,因此比较顺利的裁决下来。但是,撤销赔偿协议诉讼那边,却遇到了不少麻烦。   首先是立案难的问题。第一次去立案时,审查法官说要等仲裁结果,我只好删改了诉状中的部分内容。第二次去立案,审查法官又说人身损害案去未央区(侵权行为地)立案。我辩驳说,我们打的是撤销协议官司。他又说,那诉状里怎么有

8、应当赔偿七万余元的字句。我说,这是用来证明赔偿5500元显失公平的。他又说,必须把这些话删改才能立案。我让秦富贵先按他的意思删改时,他又说不用改了。不过,看来他怒气未消,决定让秦富贵缴500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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