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检查要点》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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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税稽查1应税营业额的稽查营业税的应税营业额,即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包括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税额。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包括价外向对方收取的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对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人营业额计算应纳税额。同时,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1

2、.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2.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3.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上列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确定。一、交通运输业应税营业额的稽查(一)交通运输业的营业额,一般是指从事交通运输的纳税人在本税目征税范围内提供应税劳务而取得的全部运营收入,即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具体有运输收入(包括:从事陆路、水路、航空运输业务取得的客货运收入、管道运输的货运收入、其他运输收入),装卸搬运收入、代理业务收入及与运营业务有关的其他劳务活动收入。1.铁路运输的营业额。(1)

3、旅客票价收入,包括车站发售的旅客票价收入、乘客上车票价收入、旅客票价加价收入(季节性、优质优价)。(2)行李运费收入,包括发送行李运费、变更到站行李运费,国际联运国内段运费。(3)包裹运费收入,包括发送包裹运费、变更到站包裹运费,国际联运国内段运费。(4)邮运运费收入,包括自备邮政车挂运费、租用邮政车和占用邮车容积使用费及邮政押运人员乘车费。(5)货物运费收入,包括发送现付、到付、后付整车运费、发送零担货物运费、发送集装箱货物运费、快车费、冷藏车运费、短途附加费、国际联运国内段运费、自备车、租用铁路货车空车挂运费、变更到站货物运费、分卸作业费、特种货车使用费、回送费、集装箱使用费、

4、拼装费、电气化附加费、煤运特价收入。(6)其他收入,包括:①客运其他收入:到站、列车补收无票旅客车票票价收入,列车发售卧铺票价,站、车对携带品超重、超限及无票运货补收的运杂费,到站发现行包品名重量不符补收运杂费、退票费、包车租用费、行包变更手续费、行包运杂费迟交金、行包查询费。②货运其他收入:过秤费、取送车费、货车使用费、货车延期使用费、货车篷布使用费、货车篷布延期使用费、非运用车使用费、地方铁路货车使用费、守车租用费、工程线货车使用费、隔离车使用费、集装箱延期使用费、自备(租用)货车停放费、制冷费、冷却费、押运人乘车费、货物变更手续费、货运计划违约金、到站补收货物品名重量不符运费

5、、收回货主责任垫款、超载违约金、验关手续费、滞留费、货车清扫洗刷除污费、施封作业费、机车作业费、运杂费迟交金、查询费、防风网使用费、铁路码头使用费、捏报货品名违约金、进出口货物声明价格费。(7)客货运服务收入,包括站台票、订票、送票费、行包保管费、接取送达费、携带品暂存费、有价表格费、签证费、贵宾室使用费、补票手续费。(8)旅游车上浮票价收入。(9)应缴其他进款,包括国联集装箱服务费、运营临管线收入。(10)保价收入,包括行包保价收入和货物保价收入。(11)铁路建设基金。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营业额为上述收入的全额。对地方铁路、中央铁路、合资铁路、企业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和中央新建铁路

6、的运营业务收入在确定其营业额时,比照办理。2.航空运输的营业额。(1)航空运输企业开展客运、货运、通用航空等空中运输业务而取得的客运收入、货运收入、邮运收入、专包机运输收入、通用航空收入以及运输价款中包含的保险费和价外收取的各种名目的基金或费用,以收入全额为营业额,不得从中作任何扣除。(2)民航部门取得的地面服务收入,其营业额为收入全额。3.水路运输。(1)水运部门从事的客运收入、货运收入、邮运收入和运输价款包含的保险费和价外收取的各种基金或费用,以收入全额为营业额。(2)水运部门取得的服务性收入,如打捞、理货、引航、系解缆、停泊、移泊、引水员交通费、过闸费、货物港务费等,以收入全

7、额为营业额。4.几项特殊规定。(1)运输企业从事联运业务的营业额为实际取得的营业额。所称联运业务是指两个以上运输企业完成旅客或货物从发送地点至到达地点所进行的运输业务。联运企业运营业务的计税依据,为收到的收入扣除支付以后承运者的运费、装卸费、换装费等费用后的余额。(2)运输企业自我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的,以全程运费减去支付给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金额为计税依据。(二)营业税会计处理(1)交通运输业纳税人按其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缴的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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