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均田制下产权制度变迁分析

北魏均田制下产权制度变迁分析

ID:22666135

大小:96.65 KB

页数:20页

时间:2018-10-30

北魏均田制下产权制度变迁分析_第1页
北魏均田制下产权制度变迁分析_第2页
北魏均田制下产权制度变迁分析_第3页
北魏均田制下产权制度变迁分析_第4页
北魏均田制下产权制度变迁分析_第5页
资源描述:

《北魏均田制下产权制度变迁分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再谈当代文学学科的独特性问题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是近年来最为通;退出[摘要]结合新制度经济学的有关理论,对我国历史上的均田制进行分析是很有意义的。作为国家强制性的制度变迁形式,均田制依靠国家的力量得以推行,为国家建立税收基础,以实现国家租金收入的最大化。但是,在均田制实施的过程中,却遭遇到了来自下层的变通与退出力量,使得均田制度的演进过程又呈现出既定利益结构下的诱致性变迁。EquallyDividingFieIdSystem:AnInstitutionalChangeofthePropertyRightofLandinNorthernWEiKeyWords:in

2、stitutionalchange;EquallyDividingFieldSystem;alternative;exitAbstract:BasedonthetheoryofNewInstitutionalEconomics,thispaperanalyzestheEquallyDividingFieldSysteminChinesehistory.ItarguesthatEquallyDividingFieldSystemisacompulsiveinstitutionalchangeofthecountry,soitneedsthestatepowert

3、oenforceit,inordertoconstructthetaxbaseofrytheandtocountmakethecountrygetasmuchrevenueaspossible.Butintheprocessofcarryingoutthesystem,therewerethepowersofalternativeandexitthatcamefromthelowstraturn,andthesepowerschangedtheEquallyDividingFieIdSystemindifferentdirections.北魏均田制是中国土地史

4、上的一个里程碑,它上承井田制、限田制以及占田制的思想,下启隋唐的均田制,在我国历史上存在了近三百年,是自秦废井田以后最重要的一次土地制度的变革。作为一种重要的土地制度的变革,其内在含义就在于土地产权的重新界定和演进。本文在国家与土地所者之间博弈的框架中对均田制中的土地产权进行了分析,以发现我国土地制度演进的内在规律。本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回顾了关于产权以及制度变迁方面的有关理论.第二部分分析了均田制下的土地产权形态,第三部分对均田制下变通和退出力量进行了讨论,第四部分为评论性结论。一已有的讨论:产权与制度变迁(一)国家的目标诺斯在其新古典国家理论中,将国家提

5、供服务的目的界定为两个,一是“确立一套基本规则以保证统治者自己收入的最大化”,即统治者租金的最大化;一是形成“一套能使社会产出最大化而完全有效率的产权”,即保护有效率的产权。不过诺斯注意到,国家的上述两个目的并不总是完全一致,因为“在使统治者(和他的集团)的租金最大化的所有权结构与降低交易费用和促进经济增长的有效率体制之间,存在着持久的冲突”。[l](p24〜25)所以,有效率的产权安排只是国家与私人努力相互作用所产生的众多结果中的可能的一种。但是,国家作为在“暴力潜能”方面具有优势的组织,一方面可以为现有的产权结构提供有效的保护;另一方面还可以为了迗到自己的

6、租金最大化的目标而实施强制的产权制度变迁。特定的制度决定特定的产权结构,如果产权纯粹是一种个人之间的契约,并且可以通过个人信用得以履行,国家就不再构成产权安排中的一个必要成分。然而,当产权经济学家阐述产权的实施时,通常都要强调产权的被保护和实施。这就要求超越个人之间平等权力的强制性权力的存在,国家由于其特有的“暴力潜能”就自然而然地扮演了这个角色。所以,当现有的制度结构不能适应国家租金最大化的要求的时候,国家就可能通过强制的力量来实现制度变迁,形成新的产权结构。(二)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致性制度变迁林毅夫1989年在其经典论文中对制度变迁的形式进行了诱致性制度变

7、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的区分,认为“诱致性制度变迁指的是一群(个)人在响应由制度不均衡引致的获利机会时所进行的自发性制度变迁;强制性制度变迁指的是由政府法令引起的变迁”。[2](p374)但是,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之间的界线并不是清晰可辨的,二者之间更多的是相互影响和交叉。诱致性制度变迁“由个人或一群(个)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与此相反,强制性制度变迁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和实行”。[2](p384)也就是说,诱致性制度性变迁更多的是对现有制度下不能实现的利益的自发响应,而强制性制度变迁则更多地取决于国家的目标函数和需求。国家强制性制度

8、变迁易于形成一种新的制度结构和产权结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