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欧美国家碳关税的合法性及中国的应对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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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欧美国家碳关税的合法性及中国的应对手段一、碳关税提出的背景  碳关税最早是由法国前总统德维尔潘在2006年肯尼亚罗毕召开的第12届联合国气候大会上提出的。他建议对没有签订《后京都议定书》的国家的工业产品出口征收附加税。2007年1月,法国前总统希拉克要求美国签署《京都议定书》和《后京都议定书》时,警告美国若不签署该协议,将会对来自其国家的进口产品课征商品进口税。由此,碳关税作为一种新形势下政治经济手段日益受到有关国家的重视。2009年6月,法国总统萨科奇将碳关税的讨论升级,建议若哥本哈根气候大会没有达成一致,则考虑将碳关税作为一种机制来控制温室气体的排

2、放,可为欧洲公司建立一个公平环境。  面对法国在碳关税问题上的突飞猛进,大洋彼岸的美国也不甘示弱,通过了《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碳关税是一种边境调节税,是指拟用排污权交易机制或碳税制度的国家根据进口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二氧化碳总量,或者根据进口产品地国家所排放的二氧化碳总量或所削减的二氧化碳总量等标准所采取的一种边境税调整机制,从而确保进口产品与本国产品承担相同的气候变化缓解成本。  二、碳关税在国际环境法框架下的合法性分析  目前,与气候有关的国际环境法主要是于1992年6月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Natio

3、nsFrameateChange,简称UNFCCC)以及1992年12月在日本京都由UNFCCC参加国第三次会议制定的《京都议定书》(KyotoProtocol),后者是前者的补充条款。二者分别于1994年3月21日、2005年2月16日生效。UNFCCC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排放以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在对付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但其并没有规定强制性的温室气体减排义务。  截至目前,公约已经拥有192个缔约国,《京都议定书》共有183个国家通过。UNFCCC将参加国分为三类:工业

4、化国家、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国家承担着削减排放温室气体的义务,如果不能完成指标,可以从其他国家购买。发达国家不承担具体削减义务,但承担为发展中国家进行资金、技术援助的义务。发展中国家不承担削减义务,以免影响经济发展,可以接受发达国家的资金、技术援助,但不得出卖排放指标。并且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规定了不同类国家的权利和义务。《京都议定书》对其进行完善,规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加强了UNFCCC的法律约束力。值得注意的是,美国曾于1998年签署了《京都议定书》,但在2001年3月,美国布什政府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将会影响美国经济发展和发展中国家也应承

5、担减排和限排温室气体的义务为借口,宣布拒绝批准《京都议定书》。1.国际环境法规范的可适用性在解决与碳关税有关的国际贸易争端时,争端解决机构能否适用UNFCCC与《京都议定书》?根据dash;虾案中,上诉机构对于可用竭的自然资源的解释参照了1982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生物多样性公约》、《第21世纪议程》,以及《护野生动物的游动种群的公约》等与当事国间有关的若干国际公法规则。我们认为由于争端解决机构所解决的贸易争端具有实质上的判例法的作用,而1998年的美国海龟虾案发生较晚,距离现在碳关税较近,所以上诉机构的意见同样适用于碳关税,因此,

6、在解决与碳关税有关的国际贸易争端时,应该适用UNFCCC和《京都议定书》。另外,对于1996年美国汽油案有学者不同意上诉机构的观点,他认为国际环境法规则或原则应该属于WTO争端中可适用的法律。理由与上述相似。因此,碳关税适用于国际环境法的调整是毋庸置疑的。2.碳关税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冲突碳关税是美国的单边贸易措施,而美国是UNFCCC的成员国之一,它与UNFCCC所强调的各国应采取的气候措施是否一致呢?UNFCCC第2条规定,各国应该按照公约规定的方法实现相应的目标,不得采用公约之外的方法来实现温室气体排放的减缓。在第3条第5款中,UNFCCC

7、规定各缔约方应当以合作方式促进有利的和开放的国际经济体系,允许成员国为对付气候变化采取单方面措施,但该措施不得构成对国际贸易上的任意的或无理的歧视的手段。  该条款与GATT第20条环境例外条款的引言相得益彰。若从国际环境法的角度对其分析,其能否得到豁免呢?首先,UNFCCC在前言中明确规定了的各国主权独立原则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根据各国主权独立原则,进口国没有权利单边评估第三国的碳减排措施。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每个国家的国情都不相同,发达国家应该依照其在国际条约中所做出的承诺接受国际安排,而发展中国家由于其生产力和生产方式低下,人民生存尚有

8、困难,因而理应承受较发达国家而言相对少的义务。由此,美国在其法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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