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拉兹的法律权威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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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拉兹的法律权威理念一、拉兹的法律权威观  (一)法律权威的内涵与种类  法律权威是指因法律对主体行为的方便性或强制性所导致的主体在心理上和行为上对法律的必然信仰与遵从,实质上是法律在社会中所具有的巨大影响力的表现。关于法律权威,拉兹有如下观点:对于一个国家的公民来讲,法律是在实践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具有正当性的权威。法规的正当性源自于能够客观地指导人们的行为,也就是说不带有任何评价性的特征。法律权威有着多种表现,主要有:一是理论权威与实践权威。所谓理论权威就是在某方面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所表达的观点,这种理论权威所欲达到的目的就是你相信他所表达的意思且认同他的观点,这种权威

2、只关注你是如何想的,并不涉及你是如何行为的。二是有效权威与合法权威。所谓有效权威指的是事实上能够有效支配他人的权威,这种权威能够以某种力量保证人们对其的服从,能够决定他人的命运和选择。而合法权威指的是具有正当性基础的权威,合法权威具有要求人们服从的权利。有效权威必然是一种在实际中能够支配他人的权威,而合法权威在实际中却并不必然有效。  (二)拉兹的法律权威观表现  一个完整的权威包括:理由的充分性、结果的正确性、地位的优越性。一是理由的充分性。法律其实就是各种规则的集合体,规则本身就具有合理性特征,而对于这些合理的规则来说,当它们构成一种用来衡量人们自身的行为特征亦或是

3、成为人们的某一种行为的引导性的标准时,法律规则就成为了一种理由。人们可以做任何事,除非法律不允许;政府不可以做任何事,除非法律许可。这本身就是一种理由的特征。而法律充当这种理由便要求其理由必须是准确而又充分的,这里的充分我们可以理解为有据可依,并且能够尽可能多地躲避开各种漏斗,无论是从人们的行为的多样性上来讲,还是从法律法规的表述方式上来讲,都应该做完善或完全。二是结果的正确性。当人们依照足够充分的理由来调整自己的行为模式时,按照合适的理由最终会得出相应的结果,这种结果与其所依靠的指导性理由一定是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在此过程中扮演的就是拥有充分性理由的行为依据,法律的权威

4、性的表现就是人们依靠法律法规的指引最终得出的行为结果是正确的。当然,这种正确性一定是相对的,结果也应当是相对正确的。三是地位的优越性。权威要求人们从事某一行为,这一事实就是从事该行为的理由。所谓的地位其实就是法律在社会生活中,当它与其他规则或者标准产生冲突时,法律总能占得先机,排除其他,如道德、行业规范等。  二、拉兹法律权威内容  (一)法律是一种价值判断的标准  人们之所以遵守法律,在于能够通过法律来寻找到一种标准,用来衡量最基本的价值。拉兹的权威概念,就是基于一种简单的理由。简言之,他对权威问题的态度是建立在理由理论的基础上的。拉兹尝试对人刻意的行为作出解释,并对

5、行为所具有的第一属性进行解剖。拉兹认为,人的行为是刻意的,也就是说通常是基于某种理由而作出的,而这种理由通常映射着某种价值。公众在选择做某件事时,往往会从做这件事的价值层面来进行抉择,如购买某件商品,甲商店的价格要高于乙商店的价格,就会选择购买乙商店的商品。在法治社会这一大背景下,法律具有一种地域客观性,根据法律去作出某种行为,其理由应当是充分且必要的,或者说法律去要求或者限制人们做某事的本身就是一种充分的理由。可见,拉兹法律权威理念表现为法律是一种价值判断的标准,人们之所以会选择去遵守法律,很大程度上在于法律能够提供价值判断标准,便于人们更好地做出选择。  (二)个人

6、价值观对权威价值观的服从  拉兹认为,人的行为是刻意的,是基于认为对自己有利的理由,而这些行为所依靠就是他们日积月累的实践得出的个人价值观。虽然如此,但这种价值观并不能代表法律所需要的权威价值观。因为个人的价值观的形成所需要的条件较为单一,并且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基于某种个人意志做出的行为,可能只对某一个人有利,但却并不一定对所有的社会公民、组织或是国家都有利,有时甚至是相反的。这种时候,个人的行为就要受到相当程度的限制,就是个人价值观对具有充分理由的法律的权威价值观的服从。  (三)法律权威的承认与权威属性  关于法律权威,拉兹指出,法律权威的实现在于个体权威的承认,并

7、且能通过一定的标准来加以实现。法律权威产生的效果是规制人的行为,给行为人身上施加行为义务的行为理由。因而,以理由论来解释更能直接展示权威在实践中的角色。与此同时,拉兹从排他性、依赖性以及正当性这些方面提出了法律权威属性。拉兹认为,这三种属性在一个具有权威的法律系统中是缺一不可的。首先,排他性就是确立了法律规则的地位优势,这种独一无二的性质要求法律从制定到颁布再到施行都是独一无二的。而这种性质要求法律必须是以调整社会中的某种关系为目的,其作用并不是干涉或者干预,而在于调整,调整那些由不同理由产生的矛盾,而且这种矛盾会带来或大或小的恶化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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