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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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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技术方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三公局”)所属企业技术工艺复杂、施工难度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管理,明确工程技术方案(以下简称“技术方案”)的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明确审批程序,确保技术方案先进适用,努力提高效率,提升技术和工艺水平,积极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和质量病害的发生,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交三公局承建的公路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铁路工程、房建工程、市政
2、工程以及其他经营业务涉及的工程专业领域。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技术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体)设计的基础上,针对技术工艺复杂、施工难度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施工技术方案以及相应的工艺细则。第四条本办法为中交三公局内部对技术方案的管理规定。除此之外,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合同履行主体应根据有关国家、行业、地方政府和项目业主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要求,进行有关技术方案的编制和履行报批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章技术方案等级分类第五条施工技术方案包括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及大型临时结构设计
3、。-15-根据地质条件、水文条件、施工规模、设计技术参数、施工设备性能、技术难度等因素对施工技术方案进行等级划分,施工技术方案分类总体上划分为三个等级(具体见附表1)。第三章技术方案管理体系及责任制第六条实行三级管理,分别为工程项目部(施工项目组),子(分)公司,中交三公局。实行各级总工程师(主管技术的副总经理等)(以下简称“技术主管领导”)技术负责制。具体如下:(一)工程项目部负责结合项目实际,收集有关技术资料,讨论研究,必要时进行专家论证或实验验证,进行技术方案的编写,该级技术主管领导负责组织
4、III类技术方案的审核,报送子(分)公司审批,并负责筛选推荐II类及I类技术方案并报送子(分)公司。(二)子(分)公司技术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审查批准II类技术方案,审查推荐I类技术方案并报送局主管部门。局已建立了包括子(分)公司、工程项目部的技术方案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和办法并通过认证,未给子(分)公司、工程项目部(设计项目组)授权审批技术方案的,由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审批。(三)局技术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审查批准I类技术方案。(四)局总工办依据中国交建技术管理办法审查推荐I类中特别高、新、尖、难技术方案并
5、报送中国交建。第七条以中交三公局名义中标工程项目的技术方案管理以中交三公局名义中标,由中交三公局直接组建项目部实施的工程项目,III类技术方案由项目部审核,报中交三公局有关主管部门备案,II类技术方案由项目部报中交三公局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审批,I-15-类技术方案由有关部门筛选确定,并报中交三公局专家委员会会审后审批,特别重大的高、新、尖、难技术方案上报中国交建审批。第八条各级技术主管领导对技术方案负总责。中交三公局技术主管部门、其他各级技术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在公司和各级技术主管领导的统一领导
6、下,负责具体组织技术方案的审查,并呈报各级技术主管领导审批。第九条各子(分)公司或其他机构必须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管理办法(或包含在其他有关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并向各自的上一级公司(机构)上报核备。第十条中交三公局技术主管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全公司范围内技术方案管理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有关规定是否落实,制度执行效果等,并对工程项目技术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检查组成员分专业从公司技术方案审查专家库中抽取。第四章审查组织第十一条提出申请工程项目部编制完成项目技术方案并经项目技
7、术主管领导审核,项目经理签认后,向上级技术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申请格式见附表2),同时附技术方案文本文件(2份)和电子文件。各级技术管理部门按本级职责分工要求审查并向上级技术管理部门推荐上报需审查的技术方案。第十二条审查组织-15-各级技术管理部门在接到技术方案审查申请5个工作日内,完成符合性审查,如通过符合性审查要求,则通知申请单位或工程项目部(设计项目组),并一般在接到审查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否则退回申请单位修改完善后再上报、审查。被审查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准备好汇报文件(PPT
8、形式),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汇报(海外工程技术负责人不能到会的,由申报单位指定熟悉项目技术方案的人员汇报)。对项目技术方案通过审查后发生的技术方案重大变更(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显著变化;主体结构类型变更,规模显著增大;主要施工技术和施工机具设备变化等)按要求重新上报、审批。对于列入Ⅰ类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的项目,已由有关政府部门(业主)指定了代政府(业主)设计审查或施工技术方案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和批复的,项目承担单位可将审查意见和批复上报中交三公局,经审核后备案,一般不再另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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