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行使期间的性质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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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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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保物权行使期间的性质界定  担保物权行使期间的性质界定  【题目】《物权法》第202条司法适用困境探析  【引言】抵押权行使期限与诉讼时效探究引言  【第一章】抵押权制度相关立法情况及研究现状  【第二章】担保物权行使期间的性质界定  【第三章】《物权法》第202条司法适用现状及相关问题  【第四章】对于《物权法》抵押权制度立法完善  【结论/>  2.有关除斥期间制度  除斥期间制度在法律上是指这样一种制度,法律规定,某种特定权利的行使是可以存续一个特定期限的,权利人可在此期限内完成对权利的行使,存续期间一旦届

2、满完成,那么权利也将随此期限归于消灭,它也被称作“预定期间制度”.除斥期间的特点是,它是固定不变的,不可在其中发生中止、中断或者延长行为。“权利随期间消灭而消灭”是为了抑制某项特定权利的无限扩张,从当事人双方的角度,除斥期间制度也可起到平衡利益、避免冲突、充分尊重二者立场的作用。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除斥期间”制度是学界总结出来的理论性名词,并没有表现在任何一条法律法规之中,如在《民法通则》中,并没有“除斥期间”的相关规定与系统表现,只是在各项具体的民事法条之中,需要“除斥期间”这一具体解决制度之处,分布着“除

3、斥期间”的相关规定。  有关除斥期间适用对象,从纵向的相关立法与司法实践两方面来看,从横向的各个国家以及地区的比较情况来看,法学理论专家与法务工较为统一地认为“除斥期间”制度更为适用于形成权。例如,经我国法学学者们的讨论与总结,他们认为适用除斥期间制度的民事立法中的特定权利有诸如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法定代理人追认权等各项形成权权利。我们也要看到,并不是所有的形成权权利都适用除斥期间制度,除斥期间说到底还是一种限制与平衡,而有些形成权则不需要这种限制与平衡,民事法律只是选择了一些需要平衡当事双方利益、限制一方权利无限

4、绵亘的形成权权利表现,来将其限制于除斥期间制度之中,以便更好地保障法律实施,维护法治尊严。  下面,我们来总结一下“诉讼时效”制度与“除斥期间”制度的一些区别。  从适用范围上看,诉讼时效制度适用于请求权,而除斥期间制度适用于形成权,这是二者最为根本的区别;从性质上看,诉讼时效规定了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有效期限,而除斥期间规定的则是权利人行使权利的存续期限;从起算时间点上看,诉讼时效是以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时间点算起的,而除斥期间则是在某项权利形成之时便开始计算的;从时间上看,诉讼时效是一段可以变更的期限,《民法通则》当中

5、有较为明确的诉讼时效期限具体的计算与操作方法,而除斥期间则是固定不可变更的期限,只有在某种特殊的法律规定情况下,除斥期间存在变动的可能性,除此以外,除斥期间概不得进行中止行为、中断或者延长行为;从法律后果上看,诉讼时效一旦届满,权利人的权利并不随之消灭,而是义务人一方可以获取抗辩权,这一抗辩权可以与权利人的相应权利进行对抗,除斥期间与此不同的是,除斥期间期限完成后,权利人的权利将随之归于消亡。  以上,我们看到,除斥期间制度随着形成权的存续产生而展开,期限届满后,法律效力即形成权的消亡,整体制度逻辑都是由法律强制规

6、定的,当事人不得自行变更或者拒绝适用其中。  综合看来,法律是从维护社会正常运转、稳定人际民事关系的角度出发,在时间方面,对权利人的权利行使作出了一定的限制与延续:首先,诉讼时效制度限制权利人的权利行使,权利人在行使债权请求权之时,时效期限届满后权利人之权利不消灭,但其将丧失法院对其权利强制执行的保障力;其次,除斥期限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对特定权利的限制性延续,适用于形成权当中的某一部分,物权等均不在除斥期间适用范围内,除斥期间一旦完成,权利将随之消灭;最后,由于诉讼时效制度与除斥期间制度都有着特别的适用对象,接

7、下来我们就要分析探讨一下担保物权的性质问题,看其在“行使期间”这一时间问题上,是否适用诉讼时效或者除斥期间这两种制度。  (二)担保物权的性质  担保物权指的是这样一种制度,由债务人或“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来提供某种特定的物充当担保项目,如果债务人不能够如约偿还债务,债权人则可自行处置担保之物,通过对担保物的处置来实现债权。  在担保物权制度中,涉及到几个法理学名词: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特定之物是担保物,通过担保物来保障实现的债权权利被称作是主债权,提供担保物的一方,无论是债务人或者当事人以外

8、的第三人,都被称为担保人,而相对应的,拥有可以将担保人提供的担保物处置的权利,从而保障自身债务清偿权利的债权人,也被称为担保物权人。在《物权法》之中,我国民事法律规定了抵押权、质权、留置权这三种权利表现形式构成担保物权。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交易主体与交易形式的日益多元化,信息传播的多渠道化以及信息不对称的纵深,都使得市场交易行为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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