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督查情况通报

关于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督查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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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督查情况通报2016-01-12 :3 手机版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在银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其他市级领导分别带队,采取直接到村、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入户调查等方式,对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先后开展了3轮督查,共深入5个县区、77个乡镇、164个村、2447户贫困户和25个市直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实地调查了解,查找剖析问题,研究改进措施。11月25日,市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各督查组工作情况汇报;12月4日,市委召开全市精准扶贫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了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分析研究了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研究细化整改措施,严肃追究责任,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入开展,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县区存在的共性问题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把扶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牢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各县区各部门认真落实省委“1+17”、市委“1+18”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全市脱贫攻坚取得了明显成效。督查中发现了许多工作亮点和先进典型,需要进一步总结推广,但也发现存在一些共性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整改。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县区党委、政府对脱贫攻坚重中之重的认识不到位,主责主业意识不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脱贫攻坚工作研究谋划不够,情况 掌握不准,对省市的决策部署抓得不紧不牢,特别是在压力传导上存在层层递减的现象,没有引起乡镇党委、政府的足够重视。一些基层干部责任心不强,精神状态不佳,干事创业激情不够,工作上手晚、上手慢,缺少推动工作的具体思路办法,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大数据平台建设滞后。县区和乡镇对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重视不够,数据采集、录入、审核等环节责任不明确,基层信息采集力量薄弱,指导培训不到位,没有与贫困户充分对接,导致大数据平台采集和录入的信息不够精准,特别是靖远县、白银区和平川区存在登记不准不全、信息雷同等问题,录入数据的真实性、精准性、规范性上差距较大。  三是富民产业培育抓得不实。有些村发展规划不合理,没有制定出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的产业发展规划,贫困群众在脱贫致富方式上没有得到有效引导,驻村干部在指导群众发展什么产业、如何发展产业上缺乏深入研究和思考,《白银市加快发展农村富民多元产业实施方案》没有落地见效,对如何充分挖掘利用当地资源禀赋和优势、打造多元富民产业方面办法少,大多数贫困村产业发展重点不明晰,贫困户增收措施不具体。产业结构零散,没有形成规模优势,多数村没有形成“一村一品”主导产业,缺少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带动,难以实现效益最大化。  四是基层组织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县区、部门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对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当年预脱贫户与非当年预脱贫户统筹不够。没有严格按照标准选派第一书记,一些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不强,没有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各县区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会宁县  一是基础工作仍不扎实。有些贫困村对贫困户家庭信息登记不够精准,对贫困户的收入情况核算不够细致,尤其一些外出务工人口较多的家庭。有些贫困村对脱贫措 施确定不够精准,存在简单粗放、针对性不强的问题,甚至存在致贫原因不同、但帮扶措施相同等情况;有些村对村情、户情摸得不准,扶贫手册填写不规范不完整,少数贫困村上墙公示贫困户名单与实际不符。有些村对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精准扶贫政策知晓度不高。  二是产业发展层次低。以传统种植业、养殖业为主,粗放型农产品多,农业产品以基础农产品为主,标准化、设施化、高效益产品少;有的产业链条短,农产品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发展滞后,农产品有种无加、有加无销,市场竞争力弱。有的产业规模小,龙头企业数量少、整体实力不强,专业合作社和致富能手的示范带动作用较弱,有相当一部分村没有专业合作社。  三是资金整合使用效率低。在一些基础建设项目中,从立项审批到完成招标开工耗时较长,影响资金使用效率。一些行业部门扶贫资金规划时不能与精准扶贫有效对接,落实到贫困村和贫困户的比例偏低。还有一些乡村对引导贫困户积极贷款发展增收产业方面做得不够,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作用发挥不充分,农户入股和借款的积极性不高,有些互助合作社主要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为主,农户入社资金不到10%。  四是干部工作方法和能力不适应精准扶贫要求。一些基层干部在精准扶贫实践中缺少思路,“有想法、缺办法”。有些干部只盯着省市有限的扶贫资金,不想办法通过市场、项目、金融杠杆和外部支持筹集资金。少数乡镇主要领导当“甩手掌柜”,把工作交给分管领导,对村上的具体情况不掌握。  五是驻村工作队作用发挥还不充分。有的单位没有按照要求选派驻村人员,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驻村干部对职责定位把握不准,缺少开展工作的思路和办法,没有真正进入角色。有的驻村干部对工作底数不清,存在一问三不知或者答非所问的现象。有的驻村干部没有脱离原岗位工作,还有一些干部驻村时间与要求差距较大,因个人或单位原因长期离岗,导致出现乡镇包村干部代替驻村帮扶的现象。  (二)靖远县   一是到户帮扶措施较少且反映不全面。大多数贫困户的帮扶措施主要是普惠性的政策支持,能够到户的、针对性较强的、可持续增加收入的帮扶措施较少。特别是今年预脱贫户增收措施欠账大,收入来源不明,看不出脱贫根据,缺乏说服力,已经到户的一些措施如精准扶贫贷款、实用技能培训等没有准确反映到扶贫手册上。  二是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农户入社率低、借贷资金少,作用发挥有限。靖远县所调查的333户贫困户中,加入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只有39户,入社率仅为12%。  三是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不扎实。乡村建设缺乏统筹规划,或者规划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布局不合理,管理不到位,环境卫生普遍较差,绿化率低,卫生厕所普及率低。靖远县所调查村有卫生厕所的比例为15.2%。  四是政策宣传不到位。有的贫困户对精准扶贫政策知晓不全面、理解不准确,所调查户对扶贫政策知晓率为74%,有的甚至有误解,制约着精准扶贫政策作用的有效发挥。  五是精准扶贫贷款发放落实不好。许多贫困户反映有贷款意愿,但很难贷到款。特别是在第一批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发放中,存在面向非龙头企业发放精准扶贫贷款的问题,不符合投放政策。村级金融网点设置不足,所调查的15个村有7个村没有金融网点。精准扶贫贷款进度较慢,投向当年预脱贫户的比例偏低。  六是县乡村户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个别村工作推进滞后。建档立卡贫困户一些卡表册填写不准确,逻辑关系不清不实。有些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日志过于简单。石门乡坝滩村移交黄河石林管委会后,精准扶贫工作推进滞后。  (三)景泰县  一是基础台账不规范。各级干部平时到村入户走访调研少,走访农户不深入、不细致,对村情吃得不透,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有些农户甚至没有帮扶措 施,督查中发现没有具体帮扶措施的农户占到了走访户数的28.4%。同时,基础台账不健全的问题还普遍存在,有些村的表册繁杂,表册上的人口信息与农户实际人口不相符;农户扶贫手册的填写不规范,且内容主要是落实惠农政策的记载,缺少帮扶措施的记录,无法反映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政策宣传和落实不到位。一方面是宣传不到位,农户对精准扶贫政策的知晓率比较低;大多数农户知道精准扶贫专项贷款,但不知道这项贷款须用在发展生产上。另一方面政策执行有偏差,一些乡村把享受一类低保的贫困户排除在外,一些乡镇和村至今不知道农村危房划分等级的情况;国家有对农村养殖户免费发放防疫药具的政策,在走访中有养殖户反映未领取过防疫药具。  三是培训缺乏针对性。从督查情况看,各级组织的培训普遍存在针对性不强、内容宽泛笼统、对象不精准甚至交叉重复等问题,特别是没有做到按需开展“点菜式”培训。  四是问题整改不及时。一些问题在以往的调研督查中已经发现和指出,但在此次督查时仍然存在,没有能够及时整改落实。景泰县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建设工作虽走在全市前列,但入社农户少、资金规模小、运行不规范、作用不明显的问题依然存在。  五是驻村帮扶队管理和开展工作漏洞较多。一些驻村帮扶队的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严格落实请销假等工作制度,管理松散。在监管方面,主体监管责任缺位,一些驻村帮扶队员有走读现象;同一农户的帮扶责任人信息在不同表册上不一致。在工作方面,驻村工作队员和双联帮扶干部履行职责不到位,存在到村入户少的现象,工作日志没有详实记录具体工作内容和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在保障方面,主要是派出单位对驻村工作队员的支持力度不大,甚至有些单位出现以派驻队员代替单位帮扶的现象。  (四)白银区   一是农户脱贫需求掌握不准确。部分干部走访农户不够深入细致,对农户脱贫需求掌握不精准,制定的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存在简单、笼统和雷同等问题。基础台账不健全,有些村的表册信息与入户情况不对称;农户扶贫手册的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缺少帮扶措施的记录,无法反映帮扶责任人工作开展的情况。  二是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运行不规范。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建设运行还不够规范,在督查的10个村中,目前还有3个村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在组建后没有运行。  三是培训工作针对性、时效性不强。各级组织的培训针对性不强、内容宽泛笼统、对象不精准的问题比较普遍。培训报名参加的贫困户比例低,没有做到培训工作与脱贫时序挂钩、向贫困户倾斜。  四是驻村工作队作用发挥不充分。一些驻村帮扶队的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严格落实请销假等工作制度,一些驻村队员存在走读现象。一些驻村工作队员履行职责不到位,到村入户少,工作日志没有详实记录具体工作内容和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少数队员开展农村工作的能力欠缺。一些派出单位对驻村工作队员的关心支持不够,存在“一派了之、一人代之”的现象。  五是双联工作有所松懈。主要是一些双联单位对帮扶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把双联工作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起来,甚至个别单位出现以派驻队员代替单位帮扶的现象;一些双联干部到双联点联系户去的次数少,帮助谋发展、理思路、定措施、抓落实不够。  (五)平川区  一是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农户入社率低、借贷资金少。平川区入户调查的贫困户入社率仅为21.9%。农民资金互助 组织仅有34个村注入财政扶持资金581万元,尚有27个村没有财政引导资金。每个村互助资金总量偏少,参加互助社的农户只能享受3000-5000元扶持资金,农户入社积极性不高。互助社启动缓慢,已经启动的互助社运行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  二是贫困村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小。今年以来,平川区整合中央、省、市各行业精准扶贫资金1.83亿元,但整合落实到贫困村的资金只有2521万元,仅占13.61%。所调查村大多数项目资金整合规模小。  三是农村环境卫生较差。乡村建设缺乏统筹规划,规划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导致布局不合理,管理不到位,环境卫生差,绿化率低,所调查村有卫生厕所的比例仅为3.8%。  四是贫困户信息数据填写不够全面。贫困户资料袋中所装登记表、增收措施表的内容填写不规范,一些项目内容未填写。各类账、表、册内容填写比较笼统,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数字不精准的情况。部分村贫困人口登记表中帮扶干部和第一责任人没有进行签字认可,返贫人口簿制作不规范。  五是驻村工作队工作不够扎实。驻村工作队员对扶贫政策不够清楚,能力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驻村工作队工作标准不高,对驻在村的整体情况掌握不够、不全面,对贫困户没有做到全部入户,户内基本情况不熟悉,存在制定的帮扶措施与贫困户本人的实际和愿望不符等问题。精准扶贫工作日志填写过于简单、笼统。驻村工作队运行管理还不够规范,驻村工作队员请销假手续不齐全。个别条管单位重视不够,工作配合不够积极。三、市直有关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选派干部把关不严。市直单位选派干部素质参差不齐,平时过问和安排任务少,有的存在以驻村帮扶队员代替本单位正常的帮扶任务的现象。一些驻村干部工作存在“机关化”倾向,农村工作能力弱。部分驻村干部不“驻”村,时常出现脱岗,存在“走读”现象。一些驻村干部对省、市精准扶贫政策和村情民情不熟悉不掌握,工作思路不清,与村两委班子配合不紧密,工作推动滞后。  二是金融服务模式单一,精准扶贫贷款推进缓慢。精准扶贫项目资源缺乏有效统筹,在资源整合、共建共享方面协调不够,联动机制作用发挥不明显。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牛羊蔬菜贷款、“三权”抵押贷款投放进度缓慢,全市至今未发放一笔易地扶贫搬迁贷款。   三是牵头谋划作用发挥不够。各行业部门落实省上“1+17”和市上“1+18”扶贫方案力度不够,产业规划思路不清晰,脱贫措施不明确,贫困群众对危房改造等精准扶贫政策知晓率低。牵头部门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主动谋划,思路不宽,措施不多。双联行动中牵头单位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主动协调沟通不够。  四是督导检查和考核问责力度不够。各牵头部门对省市配套政策缺乏系统的指导和培训,对大数据平台建设重视不够,对下指导不力。没有把平时督查与日常考核结合起来,督查情况没有记入平时考核。行业部门牵头开展专题明察暗访不够,对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整改落实,对工作不力的也没有予以严肃问责。  四、整改要求  针对上述问题,各县区和市直部门要集中精力和力量,强化主责主业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盯住关键环节,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全省精准扶贫现场推进会议和全市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深刻把握我市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返贫率高、脱贫任务重的市情,紧盯2019年实现整体脱贫、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两个目标节点,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一号”工程,始终坚持三个“重中之重”的判断和定位,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王三运书记提出“着力抓好十件大事”的要求,认真学习研究政策,对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十三五”规划《建议》部署,尽快研究制定脱贫攻坚专项规划;要牢固树立问题导向,系统梳理本县区本部门本行业重点工作,全力抓好问题整改和各项任务落实,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更加务实的工作举措推动精准扶贫向纵深推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大决战。  (二)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层层明确责任,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狠抓落实。一要靠实县区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把主要精力和时间用在抓扶贫攻坚上,既重视抓好压力传导,更要亲临一线推动落实,做到扶贫开发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难点问题亲自协调、关键环节亲自过问,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二要靠实乡镇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深入研究、精心谋划、因村施策、分类指导,真正把乡镇党委建成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前线指挥部”。统筹做好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当年脱贫贫困户与非当年脱贫贫困户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工作。同时,乡镇党委要履行管理主体职责,加强对省市县各级单位派出驻村帮扶干部的监督管理。三要靠实基层党组织和驻村工作队的工作责任。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对软弱涣散、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村“两委”班子及时作出调整。第一书记要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扎实的党务工作助推精准扶贫有序开展。加强驻村帮扶队的管理和培训工 作,明确帮扶工作队及队长、队员的职责,引导驻村工作队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好精准扶贫“战斗员”的作用。四要靠实双联干部的帮扶责任。督促和安排省市县双联干部进村入户,对农户需求再摸底,对帮扶措施再细化、再完善,扎实细致地做好双联工作,真正使双联工作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  (三)进一步加强大数据平台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把大数据信息平台建设作为精准扶贫最基础的工作,在村级层面建立以包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为主体力量的信息采集员队伍,在乡镇层面建立以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为骨干的乡镇信息审核汇总队伍,在县区层面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信息审核小组,在市县层面形成扶贫部门牵头抓总、行业部门共同负责的工作机制,通过逐级联动互促,全方位收集汇总和分析贫困现状、致贫原因、脱贫措施及阶段性效果。加强信息采集录入业务培训,使每一名工作人员都准确掌握信息采集的任务和要求,熟练系统操作、熟知扶贫政策、明确填报要求,确保采集录入信息准确无误。县乡两级要统筹做好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当年脱贫户与非当年脱贫户的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市县扶贫部门和行业单位要及时跟进,切实抓好基础数据库建设。要健全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对数据采集核实不准造成严重后果的,逐级严肃追责。  (四)进一步加大富民产业培育力度。一要立足资源定产业。认真贯彻落实《白银市加快发展农村富民多元产业实施方案》,立足当地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等,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一户一策”思路,科学确定富民主导产业和农户致富家业,做到产业谋划精准到村、到户。二要延伸链条强产业。在通过能人带动、项目驱动等途径发展壮大富民产业基础上,坚持全产业链发展理念,重点培育发展农产品加工、储存、销售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做实产业链条连接点,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三要深化改革活产业。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业设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推进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农村产权评估交易市场,大力发展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五)进一步推动“1+18”方案落地见效。严格实行省“853”精准脱贫管理办法,做到脱贫对象分布识别认定、家庭状况掌握、致贫原因分析、扶持计划措施、台账进度记录、享受政策宣传、进出信息录入、动态变化捕捉等“八个准”,每个贫困村都制定贫困对象分布图、任务进度分解图、致贫原因反映图、计划措施细则图、年度进出动态图等“五张图”,每个贫困户都有脱贫计划进度账、脱贫措施办法账、脱贫帮扶责任账等“三本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市县各职能部门要精准定位、主动作为,不断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和统筹力度,把项目资金向贫困村倾斜、向贫困户集中,统筹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旧房改造、农村安全饮水、教育医疗、公共文化服务、社会保障等工作,持续改善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扶贫部门要加强力量建设,切实肩负起牵头抓总职 责,认真做好综合协调、业务指导等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精准扶贫工作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各行业部门要主动担负起“行业扶贫办”职责,定期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督查检查,随时掌握行业方案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基层经验做法,通报存在的具体问题,重视加强行业内精准扶贫工作的指导培训,制定完善危房改造分类建设方案、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标准等具体操作规程,以行业方案落实推动省委“1+17”、市委“1+18”精准扶贫实施方案落地见效。  (六)进一步抓好农业技术和务工技能培训。各县区要统筹培训资源,以县区为主制定培训方案,细化培训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点菜式”技能培训。要坚持归口管理、分类培训,按需施教、因人施策,进一步摸清贫困户培训需求,按照市场和群众需要,以农村实用人才、农业实用技术、妇女技能培训、“两后生”职业培训、劳务技能培训为重点,开展“点菜式”的订单培训,帮助贫困户找到切合实际的增收致富门路。要加强农民思想教育,坚决克服等靠要思想,激发内生动力,增强主要依靠自身奋斗脱贫致富的信心。同时,要特别抓好职能部门、扶贫一线党员干部和村党支部第一书记的培训,切实把思想武装起来,把队伍武装起来。  (七)进一步加快专项贷款发放进度。各县区要加大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政策宣传力度,做好宣传阐释,把政策讲清楚,把程序讲明白,把好处讲透彻,让群众家喻户晓、打消顾虑,敢贷款、能发展。要重点关注专项贷款发放慢的突出问题,积极创造宽松条件,适当放低准入门槛,通过创新信用评审、入股农业龙头企业分红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快发放进度。要坚持当年预脱贫农户优先发放的原则,及早确定明年计划脱贫对象,准确掌握其贷款需求,扎实做好第三批贷款发放前的准备工作,确保专项贷款优先发放到当年预脱贫农户。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政府金融办要加强配合,学习借鉴典型经验,积极搭建融资平台,尽快建立健全和推行落实贷款发放预审制度和管理使用跟踪督查通报制度,加快推进农发行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兰州银行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等政策落地见效。  (八)进一步促进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规范运行。各县区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大力宣传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在破解农村融资难瓶颈问题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贫困户消除顾虑、积极入社。要切实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财政引导资金足额投入全覆盖。要加快建立完善相关财务管理运行制度,加强专职人员的财务培训,确保合作社全面启动、规范运行。要广泛动员龙头企业、能人大户、产业专业合作社等社会力量融资,不断壮大基本金规模,提高群众借贷额度。  (九)进一步推动驻村帮扶与双联工作深度融合。各县区要切实发挥县乡党委的监管主体作用,加强对驻村工作队和双联单位的管理培训,引导驻村工作队和双联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倾力为群众脱贫致富出主意、想办法。要认真排摸各驻村工作队和双联单位到位和开展工作情况,对责任心不强、不适应工作的作出调整,对力量薄弱的予以加强,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要尽快督促和安排各级驻村工作队和双联单位干部进村入户,扎实做好精准扶贫政策法规宣讲、乡村方案规 划、民生实事落实、基层组织建设等具体帮扶工作。要大力宣传中央扶贫工作的政策利好和省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成就,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市县派出单位和双联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工作职责,主动加强与县乡党委的沟通联系,特别是双联组长单位要主动加强对成员单位的监督管理,成员单位要自觉服从组长单位的统筹安排,用心用力做好帮扶工作。  (十)进一步从严从实考核问责。坚持把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日常督查结合起来,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对照脱贫摘帽标准,健全完善考核体系,细化实化考核办法,建立完善精准扶贫工作通报和考评问责机制,配强配齐考核力量,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市督查考核局、市扶贫办、市委双联办要认真落实专项督查、行业督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的督查制度,县区要对贫困户督查实现全覆盖。要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实施办法(试行)》和《白银市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和干部作风规定问责暂行办法》,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下发工作通报并在新闻媒体公布,对认识有偏差、行动不坚决、落实不得力、整改不及时的典型问题,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并启动问责程序,做到一查到底、严肃追责。  五、问责意见  1.针对督查发现的各县区不同程度存在的思想重视程度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基础工作不扎实、富民产业发展引导不得力、帮扶措施不具体等问题,市委对会宁、靖远、景泰、白银、平川5个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扶贫办主任、双联办主任分别进行约谈。  2.针对督查发现的精准扶贫贷款推进缓慢、大数据平台建设指导不力、牵头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市委对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办、市督查考核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局、市卫计委、市体育局、市扶贫办、市旅游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总工会、市妇联、市供销社、人行白银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市保险业协会等29个“1+18”方案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  3.督查发现部分单位在双联行动中工作落实有所松劲、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市委对市委统战部、市委老干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工信委、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文广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白银分局、市交警支队、团市委、市招办、市城市建设设计院、市园林局、市卫生监督所、白银公路管理局、白银监狱等23个双联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4.督查发现少数驻村工作队管理不够严格、工作不扎实,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等问题,市委对市城市建设设计院、靖远师范、市环保局、市工商局等4个驻村工作队员派出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5.督查发现的会宁县党岘乡、八里乡错误信息较多且收入部分未录全等问题,责成会宁县委对两个乡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6.督查发现靖远县永新乡挂图部分内容与实际明显不符,石门乡缺少全乡脱贫计划图,若笠乡、高湾乡大数据平台录入工作不及时等问题,责成靖远县委对永新乡、石门乡、若笠乡、高湾乡党政主要领导进行问责。  7.督查发现靖远县农村信用社等单位派驻靖远县北滩镇粮窖村的帮扶干部没有充分发挥作用,责成靖远县委进行问责,并尽快调整。  8.督查发现景泰县部分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驻村工作队第一队长,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靠实帮扶责任,责成景泰县委尽快予以调整,不设第一队长,并突出和明确队长职责,加强驻村工作队力量。  9.平安人寿保险公司白银支公司作为景泰县正路镇大滩村双联单位,自今年4月份以来,一直没有到村开展帮扶工作。责成市委农工办、市政府金融办对平安人寿保险公司白银支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将约谈结果抄报平安人寿保险公司甘肃分公司并在全市通报。  10.白银区武川乡中山村、新安村、崖渠村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督查时仍未正式启动运行,乡村两级重视不够,导致资金闲置。责成白银区委对武川乡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及3个村的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11.督查发现平川区部分村账、表、册内容与实际不符、部分村贫困人口登记表中帮扶干部和第一责任人没有签字认可,责成平川区委对黄峤乡峤山村、种田乡拉排村,复兴乡甘涝村、李沟村,宝积镇小川村相关责任人和黄峤乡、种田乡、复兴乡、宝积镇扶贫工作站站长进行问责。  12.帮扶平川区王家山镇的白银市平川区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联通平川区分公司对帮扶工作重视不够,不能积极主动配合镇村开展帮扶工作,责成平川区委对白银市平川区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联通平川区分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将约谈结果抄报甘肃省盐务管理局兰州分局、联通公司白银分公司。  上述问题要通过《白银日报》等市内主要新闻媒体公开通报。  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照存在的问题,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全面梳理归类,列出问题清单,分清责任主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项进行严肃问责。要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分解靠实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时限,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全市各级各单位要以此次督查为契机,进一步查找问题、弥补短板,找准靶心、靠实责任,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举措、更有效的方法,全力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深入开展。  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整改落实及问责情况于12月15日前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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