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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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一、复试人数和招生计划法学院各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和招生计划如下:专业名称学习方式复试差额比例招生计划备注法学(学术型)全日制1.58法律(法学)全日制1.227法律(非法学)全日制1.26二、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一)调剂复试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1.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第一志愿所报考学科门类的最低复试要求;2.考生的统考科目原则上应与转入专业的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且考生的报考专业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法律硕士(法学)只接受同类考生和本科专业为法

2、学专业报考法学硕士的考生;法律硕士(非法学)只接受同类考生。(二)调剂复试考生的工作程序1.学校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相关专业招生计划余额信息;2.符合调剂基本条件的考生必须通过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53.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定复试比例和遴选标准确定拟调剂名单报研究生院,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通知复试考生参加复试。4.调剂复试后仍有招生计划,将另行公布。(三)调剂咨询电话:0516---83403371三、复试和录取的日程安排时间日程

3、备注3月28日同等学力考生报到泉山校区2#202室3月29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加试时间、地点见研究生院复试报到程序单3月30日非同等学力的其他考生以及加试合格考生到研究生院报到,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到学院报到,领取学院《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研究生院报到地点:泉山校区8#楼100D法学院报到地点:16号楼607室审核通过考生缴费,80元/人3月31日-4月1日专业复试(笔试、面试)法学院四、笔试地点1.笔试时间:3月31日上午9:00-11:30;2.笔试地点:法学硕士(学术型):泉山校区7号楼103室法律硕士(法学)、法

4、律硕士(非法学):泉山校区7号楼105室五、面试地点及程序1.专业综合面试地点:5法学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泉山校区17号楼302室法律硕士(法学):泉山校区17号楼304室2.4月1日上午8点,法学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生在17号楼301室集中,法律硕士(法学)考生在305室集中,宣读面试规则;3.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后,法学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生在301室等候面试;法律硕士(法学)考生在305室等候面试。4.外语听力和口语面试在17号楼303室。六、面试内容(一)专业综合面试(总分15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以及综合

5、素质和能力,由本院复试专家小组负责。专家评分采取实名制,计分办法为各位专家打分累计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二)外语听力和口语(总分2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面试采用面对面对话的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理解并回答有关日常生活、家庭、工作、专业知识等问题的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本院自行组织,现场给分。七、总分计算办法(一)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总成绩作为考生拟录取与否的依据。初试成绩:满分500分。5复试成绩:满分32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50分,外语听力口语面试满分

6、20分。(二)调剂复试考生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调剂到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1.法律硕士(非法学):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2.法律硕士(法学):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初试成绩×0%+复试成绩×100%。八、录取原则1.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复试考生分别录取,两类考生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总分相同者初试总分高者优先)。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1)未通过资格审查者;(2)未通过或者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3)思想政治品德表现不合格者;(4

7、)复试中专业综合面试不及格(即达不到90分者);(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有一门及以上不合格;(6)经核实的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九、考生注意事项1.考生应事先熟悉考试和面试地点,必须按时到达面试现场并抽签,否则视为放弃;52.未面试的考生,法学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生在301室等候面试;法律硕士(法学)考生在305室等候面试。服从服务人员的管理和安排;3.考生复试完毕后须立即离开面试现场,不得与未面试的考生交流考试内容;十、其他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研究生院和学院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学院监督电话:

8、83403370,电子信箱:shiling1214@163.com。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2018年3月22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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