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变迁与合法性》之序

《公法变迁与合法性》之序

ID:22362942

大小:60.5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8-10-28

《公法变迁与合法性》之序  _第1页
《公法变迁与合法性》之序  _第2页
《公法变迁与合法性》之序  _第3页
《公法变迁与合法性》之序  _第4页
《公法变迁与合法性》之序  _第5页
资源描述:

《《公法变迁与合法性》之序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公法变迁与合法性》之序我很少为他人的著作写序,一是因为自己研究视野局限,怕写出些外行话,把作者精心撰著的心血之作给弄出些瑕疵来,有负作者;二是因为自己时间和精力有限,难于把作者的著作细嚼慢品,怕写出些不着边际,不切实际的评价话,误导读者。 但是,对于沈岿博士的大作,我还是愿意写几句话。因为,第一,我们是同行,都是研究行政法的,大致不会写出过分出格的外行话;第二,沈岿这部书稿的内容,大部分在过去阅读过,虽不是每篇都曾细嚼慢品,但至少浏览过。因此,沈岿博士在他的大作付梓之际让我写几句话,我也就答应下来。 沈岿博士的这本大作

2、名之为《公法变迁与合法性》。就该书书名而言,涉及公法两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公法变迁问题和公权力合法性问题。就公法变迁问题而言,所谓“变迁”,应指现代公法相对于传统公法的变迁。现代公法相对于传统公法究竟发生了什么变迁呢?这些变迁是量变,还是质变?为什么会发生这些变迁,是经济的原因、还是政治的原因,或者是文化的原因所致,抑或是时代变迁和社会转型的综合因素使然?沈岿博士在本书的自序中说,“我们无疑生活在一个特殊的时代”,“  《公法变迁与合法性》之序我很少为他人的著作写序,一是因为自己研究视野局限,怕写出些外行话,把作者精

3、心撰著的心血之作给弄出些瑕疵来,有负作者;二是因为自己时间和精力有限,难于把作者的著作细嚼慢品,怕写出些不着边际,不切实际的评价话,误导读者。 但是,对于沈岿博士的大作,我还是愿意写几句话。因为,第一,我们是同行,都是研究行政法的,大致不会写出过分出格的外行话;第二,沈岿这部书稿的内容,大部分在过去阅读过,虽不是每篇都曾细嚼慢品,但至少浏览过。因此,沈岿博士在他的大作付梓之际让我写几句话,我也就答应下来。 沈岿博士的这本大作名之为《公法变迁与合法性》。就该书书名而言,涉及公法两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公法变迁问题和公权力

4、合法性问题。就公法变迁问题而言,所谓“变迁”,应指现代公法相对于传统公法的变迁。现代公法相对于传统公法究竟发生了什么变迁呢?这些变迁是量变,还是质变?为什么会发生这些变迁,是经济的原因、还是政治的原因,或者是文化的原因所致,抑或是时代变迁和社会转型的综合因素使然?沈岿博士在本书的自序中说,“我们无疑生活在一个特殊的时代”,“这个时代之所以特殊,之所以有可期待的持久生命力,就是它史无前例地、持续地被一种崭新的统治或治理观念浸入着。这个观念的最简单表达就是:人民主权”。在沈岿博士看来,现代公法相对于传统公法的最重要的变迁是公

5、法观念或理念的变迁:“人民主权”这一崭新的统治或治理观念取代了传统的“君权神授”统治观(或由“先知先觉”的“英雄”、“智者”治理“不知不觉”、“后知后觉”的民众乃“自然法则”的统治观)。沈岿博士正是基于其公法观念变迁的理论,展开了他的整个“公权力合法性”学说的构建工程。 关于公法的变迁,沈岿博士的著作由于将其着力点放在合法性理论的构建上而没有展开。我特在这个序言里提供更多一点背景材料。今年8月我在南师大法制现代化中心与《法学研究》杂志社举办的“全球化与中国法制现代化”的研讨会上做了一个关于公法变迁(主要讲“新行政法”)的

6、发言,在这个发言中我曾提出公法变迁的十个方面的表现和导致这种变迁的四个方面的原因。现将这一发言摘要如下: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演进和我国社会转型的深度展开,一种脱胎于传统公法,但其内涵和外延均有别于传统公法的新型公法正在世界许多法治发达国家和我国形成。这种新型公法相较于传统公法,甚至相较于上世纪中、后期的公法,从内容到形式,都发生了和还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这种变化主要表现在下述十个方面:其一,传统公法强调限权、控权,而现代公法为解决经济自由发展条件下的“市场失灵”问题,通过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对价格、利率、产业发展结构等

7、进行规制,保证经济的平衡发展,防止经济危机。与此同时,行政干预又必然产生“政府失灵”,为此,现代公法通过对政府调控、规制行为的权限、手段、程序进行规范,保证行政权的正当行使,防止权力滥用。其二,传统公法强调公权不干预“私域”,而现代行政法却有限度进入“私域”,对私人财产权、经营权、契约权以及就业、企业用工、劳动条件、工资、福利、保险等进行规制。为保障社会公正,政府可对私人从事的公益服务事业(如教育、医疗、娱乐、体育等)进行一定干预,要求其对社会提供平等服务,实行反歧视原则。如对私人开办的学校或娱乐场所,法律规定其不得因种

8、族、性别等禁止特定群体的人进入。其三,传统公法强调国家垄断公权,而现代行政法却促进国家公权力逐步向社会转移。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国内和国际的各种NGO、NPO组织、团体、纷纷建立和越来越多,越来越广泛地提供过去由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但社会公权力亦需必要的法律调控。否则,也可能对社会共同体成员的权利和自由构成侵犯。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