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租”整治行为的行政法分析

“群租”整治行为的行政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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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群租”整治行为的行政法分析“群租”现象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有关政府部门对群租行为的行政强制措施无论从执法主体、执法依据,还是在执法程序和救济权的保护方面都不具有合法性。政府对群租行为不能仅仅依靠强行“整治”,而应当以积极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居住问题、完善公共服务为宗旨。只有努力化解群租现象背后的社会矛盾,才是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一、引言:问题的提出2007年9月7日上午7时,上海正式展开了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整治群租房行动。一支由上海市普陀区综治办、房地局、公安、工商、宜川街道等联合组成的行动小

2、组开进了被称为“上海滩第一群租小区”的中远两湾城。这次行动涉及范围广、但保密性也非常高,即使是参与其中的一些部门,也只有带队人知道行动的具体时间和目标。据了解,参与行动的包括了公安、工商、卫生等多个部门,他们将联合执法,对已经“瞄准”的多家群租户进行整治,勒令其停止扰民行为。群租现象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如影响其他居民的相邻权、扰乱社会秩序,然而整治群租过程中的这一行政强制行为是否又具有合法性呢?在提倡建设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该行政行为是否又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符合正当的行政程序呢?

3、二、困境与反思:“群租”整治中的行政强制行为的合法性探析根据行政法的理论,分析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主要从以下四方面进行:第一,行政行为的主体是否合法,即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第二,行政行为是否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即行政主体是否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第三,行政行为的内容是否合法、适当,行政行为的内容合法是指行为所涉及到的权利、义务以及对这些权利、义务的影响或处理,均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所谓行政行为内容适当是指行

4、政行为的内容要明确、适当,而且应当公正、合理。最后,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不得违反法定程序,任意作出某种行为。具体到这次上海整治“群租”行为——由政府组成的一个个“行动小组”强行闯入他人住宅进行“整治”,并将因为无力租赁高昂房租的房屋的群租客强行赶出所租赁的房屋,这一行为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其合法性都是值得商榷的。(一)主体不合法由上海市普陀区综治办、房地局、公安、工商、宜川街道等联合组成的“行动小组”进行了这次群租整治行动。作为整治行为的主体,

5、这里的“行动小组”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其是否依法具备法律规定的相应的“整治”权限,是一个首先值得研究的问题。群租房的整治行动属于行政法上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由于行政强制执行直接涉及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因此,《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有法律规定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行执行;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我国对“行动小组”无论是从法律、行政法规,还是从上海的地方性法规上,都没有任何的行政授权。《上海市房

6、屋租赁条例》和国务院的《物业管理条例》只是规定房地产管理部门是房屋租赁或者是物业管理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即使属于违反《上海市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的行为,也应当由公安机关作为执法主体。所以,对于以群租形式所产生的房屋租赁以及由此出现的物业管理问题的执法主体上,我国现有的法律尚未规定。只有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和地方规章有规定房地产管理部门是房屋租赁或者是物业管理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但也未规定该部门有强制执行权。而在这一整治活动中,由一个区的综治办、房地局、公安、工商、街道等联合组成的“行动小组”就可

7、以开进小区,进行大规模的“执法”,其在主体上显然不具有合法性,法律并未赋予行动小组行政强制执行的权力。(二)法律依据欠缺“行动小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已是定论。但如果撇开主体资格不论,单就行为本身而言,这种闯入群租房强行“整治”的行为,是否具有相应的依据,也是一个必须探讨的问题。根据法律保留原则,行政主体在侵害行政相对人基本权利,或对行政相对人课以义务时,必须得到法律的授权,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而上海这次的联合执法行动采取了开锁入户进行拆除分隔物,并驱逐群租者。该行为直接与公民的住宅权、财

8、产权以及群租者的生存权产生了冲突,而这三项权利都为宪法所保护的基本权利。在没有法律规定的处置权的前提下,联合执法行动显然违法。此外,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有搜查令的情况下,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可以对公民住宅进行搜查,但要符合一定的法律程序。但这次的“联合执法”明显不属于刑事侦查的范畴。因此,无论从行政法角度,还是从刑事诉讼法角度,都无从找到该群租整治行为的法律依据。很显然,从行政行为的内容上分析,该行为也是违法的。(三)执法程序存在严重缺陷“凌晨7时,当大多数人还在睡梦中时,整治行动小组敲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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