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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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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乐死”是老龄社会伦理道德的体现死亡是一种永恒的安息,是回归到甜蜜无争之乡。在那里,只有永恒的遗忘,不会有人世间的边害、痛苦、忧伤和失望。死.亡是由地面走向天堂的必经之路。--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改革就是现代文明给予传统观念的冲击。当今令人普遍关注、诧异、迷离的“安乐死”,涉及人的生存权利和对死亡方法选择权利的实施。亦即关系着每个人都有可能在临终备受痛苦和失去人的尊严而自愿尽快回归大自然时,他会选择生命终止的形式--“安乐死”。这种革命性的举措,涉及医学、法律、哲学、伦理道德等一系列复杂的社会问题。因此需要全社会来研究讨论它,或抑或扬有个共识,不要在死亡方法(权利
2、)上停留在三岔路口,致使人生到了弥留之时,医患双方对“归终权利”选择上仍蒙上-层缺乏现代文明的阴影,那对髙科技社会是一种羞辱,对忽视时代需要的立法,是一个缺憾。“安乐死”的兴起时下许多人对“安乐死”感到疑惑、新奇,实则这是个古老的命题,远在战国中期儒家亚圣孟子(史前390?305年)在《孟子?告子》即提出知生于优惠而死于安乐也”。他提倡人生要讲究生存质量,生活得潇酒些,死要死得安谧愉快,不要备受痛苦、折磨,包括肉体与心境上的痛苦与折磨。与孟子同时代的著名思想家、哲学家庄子,他对无疾而终的妻子病逝“击鼓而歌”。即对无痛苦的“安乐死”而高兴鼓舞。唐代著名政治家贾敦实90岁
3、高龄病笃时,他拒绝治疗,不愿继续受疾病折磨,他说:“未闻良医能治死也”。意即老了应该死去,气数已尽,再好的医生也不可能把要死的人能治活了。由上可见安乐死”在我国植根很早,只因为封建社会的伦理观把“生命神圣论”长期禁锢在人们头脑里,以致出现“好死不如赖活宁在世上捱,莫向土里埋”。导至到今天的“不惜一切代价抢救能让他多活一个小时也是好的”等旧的传统观念仍在起支配作用。“安乐死”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概念,是随社会发展而变化的。西方早在中世纪就有人提出要打破宗教禁锢,让痛苦不堪的垂危者以减少痛苦地去终止生命?到文艺复兴时期,被人们誉为人道主义者,大哲学家培根,他曾大胆而有创见地
4、提出人的死亡过程也应当用实验方法进行控制。也就是不仅要设法延长人的寿命,还应当使用一定方法让人们在没有痛苦、愉快而甜蜜中死去。到了19世纪《生物进化论》问世后,人们渐渐地懂得人的“生”与“死”是新陈代谢的自然规律。这时,新兴的资本主义国家的英国首先提出建立《安乐死协会》并有许多科学家、医学界、宗教界名流参加了这个协会,倡导人在临终时能心境平静、不受折磨地死去。恩格斯在马克思逝世后曾说:死,对死者并非不幸,倒是对活着的人留下悲伤。马克思坐在安乐椅上仙逝,看起来是十分安详与幸福的,可是在他未闭眼前的阵咳,那是十分痛苦的。据笔者近10年来收集的案头资料综合统计,人无疾(不受
5、疾病折磨)而终者约5%心梗、脑溢血突然死去的约11%?备受疾病折磨痛苦不堪者约8%;大小便失禁、阵发性呕吐、咳嗽、剧痛、无论次的言行失去人的尊严者约6%。还有“植物人”的数量与他所消耗的卫生资源也是十分惊人的。因此,提倡“安乐死”,无论对临终者本人,还是对其亲友和对社会都是十分有益的。生命伦理学认为:人在弥留之际,如确无生的希望,应有死的权利--“安乐死”。“安乐死”的进展美国于1936年就建立了《自愿安乐死协会》,当今73%的美国人同意“安乐死”,并有41个州立了法,以保障“安乐死”顺利进行。荷兰自二次大战后,提倡“安乐死”最广泛深入,全国居民85%同意“安乐死”,
6、每年有3000多人实行“安乐死”。1993年2月,荷兰议会下院通过《安乐死法案K同年11月30日上院投票也获得通过,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立法实行“安乐死”的国家。早在1988年12月8日,荷兰首相吕贝尔斯就曾倡导“安乐死”,他在电视台发表演说:“49岁的吕贝尔斯,如果今天得了不治之症,对社会来说已成为一个沉重的负担,我将请求采取终止我生命的措施。在确知生命已经无望,却硬要无条件地延长下去,是无意义的”。由于首相带头,全国有10万余人随之立下遗嘱自愿“安乐死”。1989年2月3日孟加拉国总统艾尔沙德向公众宣布接受“安乐死”并承诺死后献眼球。1993年12月21日,美国第一夫
7、人希拉里通过国会新闻署正式宣布她和克林顿总统公开签署《安乐死遗嘱》,互相告诉对方自己在受到永久致命伤或疾病时,应该何时中止人工维生系统。她说:“我希望此举能促成全国开始讨论《安乐死遗嘱》,从医疗改革的角度来看其必要性,并且开始质问一些不必要的医疗花费。……因此,我和总统决定互相让对方决定此一生死问题,我们决定把此问题引入医疗辩论里面,因而要举行公开签署仪式”。时下,法国有85%的人同意“安乐死”。1993年德国调査了1004名国民,83%的人同意“安乐死”,30岁以下青年人有88%的同意“安乐死”。其它如瑞士、瑞典、西班牙、挪威、丹麦、意大利、澳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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