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命价”习惯的司法价值及其与现行法律的会通

“赔命价”习惯的司法价值及其与现行法律的会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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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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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赔命价”习惯的司法价值及其与现行法律的会通关键词:会通赔命价历史现行法调适内容提要:“赔命价”是一种古老的民族习惯,在许多民族地区都曾存在并发挥过调解作用,尤其是在我国藏区,自其产生后便存在于藏族历代的“旧法”中,以至今日“赔命价”在我国藏区作为一种传统的法律观念仍在民间传承,以潜在或公开的方式影响着国家的司法活动以及人们的法律生活,并在一定范围内成为“法律孤岛”现象。笔者在此从法人类学角度对“赔命价”进行诊释,并在专门对四川藏区“赔命价”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对其在民族地区司法中的相关法律规制问题进行了探讨,

2、以期对其有一较为全面的认识。梅因曾言:“古代社会的刑法不是‘犯罪法’,这是‘不法行为’法,或用英国的术语,就是‘侵权行为’法。被害人用一个普通民事诉讼对不法行为人提起诉讼,如果他胜诉,就可以取得金钱形式的损害赔偿。……这个特点,最有力的表现在日耳曼部落的统一法律中。他们对杀人罪也不例外有一个庞大的用金钱赔偿的制度,至于轻微损害,除少数例外,亦有一个同样庞大的金钱赔偿制度。”[1]在某个特定的历史时期,以金钱赔偿的方式解决命案、伤害案是一种很普遍的纠纷解决方式,在许多民族地区都曾存在并发挥过现实的规范作用,如我

3、国的藏族、景颇族、瑶族、哈萨克族、土家族等少数民族习惯法中均有关于赔命价的规定。所谓“赔命价”是指在发生杀人案件后,受害人家属向加害人或其家属索要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加害人或其家属则给付相应的金钱或财物,双方就此达成和解的一种命案纠纷解决方式。赔命价缘于何时?其存在的社会历史条件又是怎样的,其存在的价值何在?如何处理其与现行法律之间的关系?下面笔者将对此进行分析和探讨。一、“赔命价”的产生—赔命价与原始复仇和原始宗教从法律文明的角度来看,“赔命价”起源于对原始复仇的否定并具有浓厚的原始宗教因素。在复仇广泛盛

4、行的古代社会中,人们往往共同生活在一个氏族或部落的范围内,个人和集体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个人受到侮辱,常常会引起全氏族或部落的共同御侮—复仇行为,这正像拉法格所说的“带给一个野蛮人的侮辱整个氏族都会有所感觉,如像它是带给每个成员一样。流着一个野蛮人的血等于流全氏族的血,氏族的所有成员都负有为侮辱复仇的责任;复仇带有结婚和财产那样的集体的性质。”[2]在原始社会,复仇习俗的存在似乎是满足了人们的一种类属性,并普遍地存在于早期人类社会中,如东非洲土人、美拉尼西亚人、以及美洲的印第安人、澳洲西部土人、爱斯基摩人等都

5、有这种习俗。复仇行为广泛存在于原始社会中并不是一种孤立的社会现象,其与原始社会中人们对生命的认识以及原始宗教信仰有着深厚的渊源。“在原始民族观念中,生与死的界限并不像我们这样清晰,它们都只是命运的一种轮回和转化。死并不一定意味着生命的终结,它只是神对人在命运循环之链中的依次安排,死者是从一个种类变成另一个种类,从一个躯体转到另一个躯体,从一个生命转到另一个生命,就这样轮回着。一个人实际上并非一个人,他不过是生命之链中的一环、灵魂编年史中的一页,花木虫鱼或许昨天、将来就是人的灵魂。”[3]故原始民族对生命、生死

6、持一种万物有灵,灵魂轮回的宗教观,这种观念导致了人们“嗜杀”的习俗和“轻生”的意识。早期人群中存在的“猎头判”、“决斗判”等神判方式就是对这种宗教信仰的诊释,在那个时代,谋杀是一种英雄行为,人们把它视为一种荣誉。如根据斯密在其著作中的表述“杀人或略诱妇女”谓之“流血或荣誉者”。[4]显然,此种“嗜杀”的宗教情节为复仇的盛行提供了市场。原始的复仇体现为“同态复仇”,“同态复仇”的观念来自原始献祭所遵循的观念,原始献祭的观念则来自古老宗教关于“万物有灵”、“轮回转化”的宗教信念。在这种宗教信仰的支配下,复仇是一种

7、神圣的义务,若不履行这种义务往往会有不好的结果发生以及受到身边人的歧视。在一个社会中,人们的行动只有表现了该社会的文化价值时才能获得可供理解的意义。复仇这种行为与当时人们的认识水平以及当时社会的价值观念是相一致的,正如笔者在《神判与早期习惯法》一文中所论证的那样“在没有人为秩序的世界,散漫的原始宗教理念必然使这一切都合理化”,[5]所以复仇就获得了当然存在的理由,以至在之后的《古兰经》、(汉漠拉比法典》中都有这类规定。原始人崇尚暴力,复仇恰恰诊释了原始民族的这种暴力情节。但随着社会财富的丰足、“私”的观念出现

8、以及社会的转型,“地缘关系”开始取代了“血缘关系”,财富和阶级分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复仇”向“损害赔偿”的转化,赔偿命价成为血亲复仇与私有财产观念相混合的产物。拉法格曾强调过私有财产制对金钱赔偿的决定性意义,“复仇欲虽然受到同等报复和仲裁会议的约束,始终没有停;只有私有财产才能拔掉它的爪和牙。财产负有消灭由私人的复仇所引起的混乱的使命……’川财产的感情钻人人类的心中动摇了一切最根深蒂固的感情、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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