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据立法的基本框架

中国证据立法的基本框架

ID:22335545

大小:66.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10-28

中国证据立法的基本框架  _第1页
中国证据立法的基本框架  _第2页
中国证据立法的基本框架  _第3页
中国证据立法的基本框架  _第4页
中国证据立法的基本框架  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国证据立法的基本框架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中国证据立法的基本框架《中国证据立法的基本框架》一文系作者负责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证据立法研究课题研究成果《中国证据法草案建议稿及论证》一书有关内容的进一步概括提炼。将于近日出版的《中国证据法草案建议稿及论证》一书是我国有史以来第一部有关证据法典的起草与论证的立法专着,全书约八十万字。其中,《中国证据法草案建议稿》涉及七章十九节的二百三十六条,是从一个全新的视野对现行有关法律以及有关民事诉讼证据、行政诉讼证据司法解释的完善、充实与修补。这部证据法草案建议稿所设定的基本框架,主要包括证据法的基本原

2、则、证明责任问题、证据的可采性与非法证据排除问题、法院在采纳证据上的基本职责、证人出庭作证问题、证明标准问题等几个方面,作者就此进行了简洁的论述,不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是很有意义的。本文分两期刊发。一、证据法的基本原则(一)证据裁判主义对事实上的主张是否为真实,法院不能仅因当事人有此主张,即予以确信,而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相应证据予以证明,否则,对无证据的主张,法官不能采纳为裁判的基础。在诉讼过程中,即使案件审理的最终结果为事实仍处于不明状态,但各国为了解决纷争、稳定社会秩序,对此几乎毫无例外地规

3、定法官不得拒绝裁判。为此,证据法草案建议稿第六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法官只能根据经法庭辩论而获得确切心证的证据作为裁判的依据,但是,法院不得以没有适格的证据为由而拒绝裁判。”(二)证据辩论主义在诉讼过程中,充分地运用和贯彻证据辩论原则,是法院审查、判断证据效力的一种法定方式和必要前提。基于司法审判的本质所决定,诉讼立法在程序构造设计上即为双方实施诉讼行为,提供了充分、平等的机会,以此保障双方在诉讼中的均衡对抗,从而使得法庭成为当事人之间借助法律手段与程序机制进行公平对决的诉讼平台。而这种对抗

4、性结构有利于将法官置于中立的地位,通过双方当事人的积极举证,对任何可能作为裁判基础的证据进行言词辩论,并就事实与法律问题展开对话,有利于法官查明案件事实。因此,证据法草案建议稿第七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没有经过法庭辩论的证据不得作为裁判的依据。”(三)证据及时提出主义实行证据及时公开原则,是旨在防止当事人实施“证据突袭”。采用证据进行突然袭击,是指当事人本应在开庭审理前将已掌握的证据向法庭提交或向对方当事人披露,以便利用证据进行正常的攻击与防御,但是,作为夺取诉讼上主动权的一种胜诉策略,到了

5、开庭审理阶段才提供和出示证据,使对方遭受突然打击,从而处于不利的被动境地。这种做法不但无助于诉讼在正当程序状态下进行,也影响了法官对案件事实的及时、有效认定,最终的结果只能导致诉讼拖延。当事人应当对其提起诉讼所依据的证据在法律规定或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及时向对方公开展示与披露,这是现代诉讼秩序安定与正当程序所确立的一种行为模式。为此,证据法草案建议稿第八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庭审辩论活动开展之前,当事人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或法院指定的期限及时向对方公开展示由其持有的证据,以便对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准

6、备。”(四)直接言词主义直接言词原则从本质上要求法官必须与证据保持直接接触,并且必须在各方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调查证据,它是确保任何有可能作为裁判基础的证据,必须通过各方当事人充分辩论、质疑的有效保障,因此,在这种正当程序所设定的框架之内,各方当事人只有通过一系列的对抗性诉讼行为,才能对最终的裁判结果产生必要的制约或影响;从另一方面来看,只有借助各方当事人在庭审活动中的充分言词辩论,才能使法官对有可能作为裁判基础的任何证据保持全面而又充分的接触、审查与认定。因此,证据法草案建议稿第九条规定

7、:“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诉讼中所开展的证据调查活动,应当以直接言词方式进行。”(五)自由心证主义法官在裁判上所形成的心证是司法裁量权的具体体现,这是自由心证主义的精髓与灵魂。在自由心证主义与法定证据主义同属证据法则范畴的前提条件下,自由心证主义是证据法则的基石,离开了自由心证主义,证据法则就无从谈起,因此,证据法则是建立在自由心证主义基础上的借以评判证据和认定案件事实的操作规则。对此,证据法草案建议稿第十条规定:“对证据证明力的判断和对案件事实的认定,由审理案件的法官自由判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法官

8、应在适用各项证据规则并慎重考虑庭审证据调查与辩论的全部过程的基础上,依据自由心证对案件事实独立作出判断。”二、证明责任问题证明责任是证据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都是至关重要的,是决定诉讼结局的重要杠杆。但是,由于三大诉讼的性质不同,决定了证明责任的承担者也各不相同,对证明责任的认识与判定,因现行立法上的缺失而给审判实务造成极大困惑,影响了司法的统一性,损害了司法的公正与效率。对此,证据法草案建议稿针对三大诉讼的不同情况作出相应规定:(一)刑事诉讼的证明责任刑事诉讼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