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的基本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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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的基本路径摘要最高检《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实施意见》中对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因此,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检察机关将肩负起重要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任务。本文尝试从检察机关在矛盾化解工作中的角色定位和参与矛盾化解工作的基本路径两个方面入手进行必要的探讨,以求对检察机关完成好“三项重点工作”有所裨益。  关键词检察机关社会矛盾“三项重点工作”  简介:舒隽英,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  :D926.3:A:1009

2、-0592(2011)12-113-02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并非可有可无,也绝不是所谓的“额外负担”,而是新时期下检察工作不可分割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与检察工作自身密不可分的,能否有效的实现社会矛盾化解将直接关系到检察职能能否顺利实现,关系到对于检察机关办案质量的准确评价。对此,最高检《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三项重点工作中,社会矛盾化解是基础,它要求检察机关在依法全面履行批捕起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开展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等职能过

3、程中,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本文将重点就检察机关如何有效参与社会矛盾化解这一问题展开讨论,希望对完成好“三项重点工作”能够有所裨益。  一、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角色定位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是检察机关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完成好“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检察机关基本职责内涵的应有之意。能否依托执法办案,做好群众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是衡量检

4、察机关办案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重要指标,是实现办案效果的“三个统一”的关键所在。同时,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对于自身队伍建设和执法公信力建设也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而言,有利于赢得人民群众对于检察机关各项执法办案工作的理解与信任,提高检察机关的司法权威,同时,有利于培养和提升检察官的综合业务素质。  因此,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是必然的。但是,检察机关应当以何种角色定位参与此项工作,则需要引起高度关注,因为,这将直接影响到相关工作机制建立过程中相关职权的授予问题,同时,角色定位不准将会直接影响到

5、未来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实际效果。因此,必须将其作为最首要的问题加以研究。  当前,在大调解格局下,众多国家机关(既包括司法机关,也包括行政机关)均负有社会矛盾会接待工作职责,但是,如果众多机关之间不作角色定位和工作侧重点上的划分的话,必然会导致职责不清和职责重叠等问题,影响到实际工作的顺利开展,必将对有效资源造成不必要的浪费。笔者认为,要解决检察机关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格局中的角色定位不能够与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和检察权的基本属性相脱离。而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权的本质属性

6、是“法律监督权”。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在参与社会矛盾化解过程中不能够将自身角色与传统的人民调解机构或行政信访机构相混同,而是必须要立足检察职能。坚持以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立足点,以执法办案工作为依托,找准切入点、结合点,最大限度地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由此可见,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中的角色定位与其它机关绝不相同。它绝不单纯是矛盾的调解者和主持者,而是在此基础之上还具有法律监督者的重要身份。检察机关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与日常执法办案工作也绝非相互并行的两项工作,而是合二为一的。具体而言,将社会矛盾化解

7、工作实际上是贯穿于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始终的,而且公正、透明的执法办案工作恰恰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手段。  二、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基本路径  通过上述角色定位的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基本路径具有多样性特点、灵活性的特点。  (一)根据工作程序的不同对基本路径的划分  1.人民调解先行,检察机关进行事后监督  在这一路径下,检察机关所体现出的是一种法律监督者的角色定位,在充分鼓励和肯定群众自行和解以达到矛盾化解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保证矛盾能够真正、彻底的得

8、到化解。  2.检察机关为主进行矛盾化解  在这一路径下,检察机关所起到的是引导双方当事人实现和解,并在双方和解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责,以保证整个矛盾化解工作在公正、自愿的基础上进行。  3.检调对接进行矛盾化解  在这一路径下,是以司法行政机关为主进行矛盾化解工作,检察机关起到信息沟通、积极配合的作用,同时,仍然要发挥其法律监督职责,保证矛盾化解工作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二)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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