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考试(考查)违纪作弊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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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考试(考查)违纪作弊处理办法为严肃规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原则和正常的考试秩序,根据教育部2005年3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特对原《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考试(考查)作弊处分处理办法》进行修订。一、考试纪律第一条学生持考试证、准考证及必备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普通计算器等)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并将证件放在座位上,以备核查。第二条闭卷考试不准带电脑记事簿及其他电子辞典(如快译通、文曲星等)和书籍、笔记、手册等资料入场。开卷考试可以携带主考教师指定的书籍、笔记和手册等资料入场。无论开卷或闭卷考试都不准携带传呼机、手机,已

2、带入考场的,必须在发卷前关机,并集中放置在监考人员指定位置。第三条无故迟到超过30分钟者,不准参加该课程考试,按旷考处理。开考后30分钟内不准交卷出场。在考试过程中,考生未经监考人员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考场,否则按交卷处理。第四条发试卷后,考生应首先在试卷规定的位置填写专业班级、姓名,不得超过装订线,不得做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作废。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工作人员允许,不准互借任何文具及其他物品。如对试题字迹不清或有疑问时,考生应先举手示意,等待监考人员前往处理,考生之间不准互相询问、交谈。第五条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留在座位上。经监考人员验收,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

3、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第六条考试后,学生不得直接找任课教师查卷、查分,更不得要求教师改动分数。第七条国家级、省级特殊考试(如国家大学外语考试等)若有与上述考试纪律要求不一致的,依照国家级、省级特殊考试的特殊要求执行。二、考试违纪、作弊第八条考生不遵守考试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属违反考场纪律:1.不携带规定的有效证件参加考试;2.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3.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且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4.在考试规定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5.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人员同意擅自进出考场;6.考试结束后继续答卷;7.交卷后又涂改答案

4、;8.不按时交卷;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第九条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属考试作弊: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2.旁窥、抄袭他人试卷、草稿纸,或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自己的答案;3.考试中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4.接传答卷,传递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纸条,或利用传呼机、手机、电脑记事簿、快译通、文曲星等电子工具储存或传递与考试有关的信息;5.考试期间故意撕毁试卷或答卷;6.考试后不交试卷并将试卷或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7.评卷中被认定为雷同卷;8.其它形式作弊。第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属考试严重作弊

5、:1.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2.考试过程中交换试卷;3.窃取试卷或扩散试卷,给考试造成严重不良影响;4.涂改他人试卷姓名占为己有;5.组织团伙作弊;6.使用通讯设备严重作弊;7.其它严重作弊行为。三、考试违纪、作弊的处分第十一条违犯考场纪律被确认为考试违纪者,取消当次考试资格,视情节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第十二条凡考试作弊者,该门课程考试成绩无效。视情节给予记过、留校察看一年处分。第十三条凡考试严重作弊者或作弊两次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四、处理程序第十四条监考人员发现学生考试违纪或作弊,应当场指出及作好取证和记录,并及时通报巡考或考试办公室按考场规定处理,保存好违

6、纪或作弊事实材料。考试结束后,立即将情况报告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处或研究生部。第十五条处分的权限与程序1.给予学生记过(含记过)以下处分的,由学生所在学院根据本规定提出处分意见,由学校相关主管部门(教务处或研究生部,下同)审批;2.给予学生留校察看处分的,由学生所在学院根据本规定提出处分意见,由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报主管校长审批;3.给予学生开除学籍处分的,由学生所在学院根据本规定提出处分意见,由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报校长会议研究决定;4.在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前,提出处理意见的单位须书面告之学生当事人拟处分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学生或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5.特殊情况下

7、,学校相关主管部门有权直接提出对违纪作弊者作出处分意见或处分决定。第十六条处分的存档、送达与公布一、学生处分决定书等材料归入学校档案和学生个人档案。二、处分的送达按《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办理。三、处分的公布规定:1.学生违纪作弊处分的决定,一般应视情况及时在全校或学院范围内予以公布。2.对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等情况的,由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决定不予公布。第十七条凡受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自公布之日起,应在要求时限(一般为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离校手续;逾期不办者,由学校相关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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