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钢铁、石化、水泥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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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钢铁、石化、水泥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提高污染排放标准”的要求,切实加大我省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的总体部署以及《广东省2018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现决定在我省钢铁、石化、水泥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执行地区全省域范围。二、执行时间(一)新建项目自2018年6月1日起,钢铁、石化、水泥行业新受理环评的建设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二)现有企业1.自2018年12月

2、1日起,钢铁、水泥行业现有企业执行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特别排放限值;石化行业现有企业执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珠三角区域自2013年4月1日起新受理的钢铁、石化、水泥行业环评项目,继续执行《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14号)的相关规定。—4—2.经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有更严格排放控制要求的,按更严格要求执行。三、其他要求(一)各级环保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审批新建项目,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二)现有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在规定期限内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

3、值的要求。逾期仍达不到的,有关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要求责令改正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附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国家标准—4—附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国家标准序号标 准 名 称标 准 编 号1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2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3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4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5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

4、8665-20126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7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8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9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4—编制说明一、关于执行的地区范围2013年2月,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14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三区十群”19个省(区、市)4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被纳入经国务院批复实施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的重点控制区。根据环保部2013年公告,我省珠三角地区9个市的钢铁

5、、石化、水泥等三个行业已按环保部要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提高污染排放标准”的要求,切实加大我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力度,进一步挖掘我省大气污染物减排潜力,力争达到“2020年底全省PM2.5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左右,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2.5%左右,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各地级以上市空气质量全面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目标,拟将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范围从现在的珠三角9市扩展到广东省全省域,通过实施全省联防联控,达到空气质量整体改善的目的。二、关于执行的具体要求(一)现行排放标准根据环保部201

6、3年公告,珠三角地区钢铁行业新建企—12—业已于2013年4月1日起执行《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钢铁行业现有企业烧结(球团)设备机头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中颗粒物特别排放限值。珠三角地区石化行业新建企业已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石化行业现有企业已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石油炼

7、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的挥发性有机物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珠三角地区水泥行业新建企业已于2014年3月1日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环保部2013年公告对水泥行业现有企业未作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二)拟新增的排放控制要求在现行特别排放限值的基础上,拟进一步对钢铁、石化、水泥行业现有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项目进一步扩展,石化行业现有企业新增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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