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ID:22153745

大小:103.50 KB

页数:19页

时间:2018-10-27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_第1页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_第2页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_第3页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_第4页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_第5页
资源描述: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区民族宗教事务局-61--61-区政府部门行政权责清单序号职权类型职权编码职权名称职权依据实施部门共同实施部门承办机构工作对象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备注项目子项编码子项名称1行政许可XKMW0001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改变现有布局和功能的建筑物审批0000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改变现有布局和功能的建筑物审批《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426号)第二十五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设立商业服务网点、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应当事先征得该宗教活动场所和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

2、意。《宗教事务方面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细则》(国宗发[2006]52号)第七项区民宗局区民宗局民族宗教科其他组织1.受理责任:(1)公示办理许可的条件、程序以及申请人所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应当给予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2)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并出具《受理通知书》;(3)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无关的材料;(4)不

3、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2.审查责任:(1)材料审核: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2)现场核查:需要进行现场核查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按照《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现场核查。3.决定责任:符合规定条件、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于3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下发《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批准的,制作《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4.送达责任:将《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申请人。5.事后监管责任:依据《宗教事务条例》、《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宗教事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责任。

4、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1-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1-2.《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426号)。1-3.《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0号)。1-4.《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及登记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第2号令)。2.《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及登记办法》。3.《宗教事务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5-1.《《宗教事务条例》。5-2.《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 -61-拟改建或者新建的建筑物改变宗教活动场所现有布局和功能的,由宗教活动场所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

5、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属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的,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作出许可决定;属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的,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作出许可决定。《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0号)第十七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设立商业服务网点、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应当事先征得该宗教活动场所和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职权项目的决

6、定》((辽政发[2014]30号))第四项-61-下放至市级民族宗教事务行政主管部门管理1项: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61-2行政许可XKMW0002宗教活动场所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0000行政许可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第十六条。区民宗局区民宗局民族宗教科其他组织.受理责任:(1)公示办理许可的条件、程序以及申请人所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应当给予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2)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并出具《受理通知书》;(3)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

7、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无关的材料;(4)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2.审查责任:(1)材料审核: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2)现场核查:需要进行现场核查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按照《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现场核查。3.决定责任:符合规定条件、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于3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下发《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批准的,制作《不准予行政许

8、可决定书》,说明理由。4.送达责任:将《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申请人。5.事后监管责任:依据《宗教事务条例》、《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宗教事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责任。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1-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1-2.《宗教事务条例》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