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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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太原理工大学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处置程序,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2〕6号】以及山西省财政厅《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晋财资〔2008〕139号】文件精神,依照《太原理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第二条固定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第三条固定资产处置方式

2、包括:无偿调拨、置换、报废、报损、对外捐赠等方式。(一)无偿调拨,指以无偿的方式变更资产占有、使用权的资产处置形式,包括:资产在本部门内上下级或同级之间的调拨;因隶属关系改变而发生的资产上划或下划;因撤销、合并、分立而发生的资产转移。 (二)置换,指以非货币性交易的方式变更资产所有权或占有权、使用权的资产处置形式。 (三)报废,指经有关部门技术鉴定或按有关规定,对已经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形式。 (四)报损,指发生8非正常损失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形式。 (五)对外捐赠,指将尚能继续使用的资产,无偿

3、支援公益事业及扶贫、赈灾等的资产处置形式。第四条固定资产处置范围:(一)固定资产报废:1.使用期限已超过耐用期,正常情况下确已丧失效能;2.经技术鉴定质量太差或损坏过重,无法修复或修理费用过高;3.因国家标准改变或技术进步等原因,失去使用价值或使用价值过低;4.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5.因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或因规划发展需要拆迁的房屋;6.因规划发展需要变更的土地。(二)固定资产报损:意外丢失被盗,或由相关部门或个人原因丢失。(三)无偿调拨:资产使用人发生变化时变更使用权的资产处置形式,包括:资产在本

4、部门内上下级或同级之间的调拨;因隶属关系改变而发生的资产上划或下划;因撤销、合并、分立而发生的资产转移。第五条固定资产处置原则:(一)固定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二)固定资产处置须经充分论证和技术鉴定。(三)固定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先报批、再处置”的原则。(四)任何二级资产管理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处置固定资产。8(五)固定资产数量较多或者价值较高的,需通过招标、拍卖等市场竞价方式公开处置。第六条学校处置的资产应当产权清晰。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资产,须待权属界定明确后方可处置。第二章固定资产处置鉴定第七条所有申请报

5、废的固定资产分级组织技术鉴定,鉴定结果填写在《太原理工大学固定资产处置报告单》中。第八条鉴定权限:(一)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单价原值在10万元以下或批量价值在20万元以下的,由使用单位组织三人专家组(副高级职称以上)进行鉴定。(二)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单价原值在10万元(含)以上或批量价值在20万元(含)以上的资产处置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三人专家组鉴定,审计处、纪检监察办公室、计划财务处会同现场鉴定。第三章固定资产处置审批权限第九条审批权限(一)固定资产单价原值在10万元以下或者批量价值在20万元以下的资产处置,国有资产管理处汇总,处务

6、会通过后报主管副校长,主管副校长同意后,报山西省教育厅审批备案。(二)固定资产单价原值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或者批量价值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资产处置,8国有资产管理处汇总,处务会通过后报主管副校长,主管副校长同意后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学校审批通过后报山西省教育厅审核,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报山西省财政厅审批。各级管理单位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处置。第四章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处置方式及程序第十条学校固定资产报废、报损,按如下程序执行:(一)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处置,原则上每年5月、10月各集中进行一次,凡需报损、报废的固定资

7、产,使用单位组织鉴定后,资产管理员网上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固定资产处置报告单》,单位鉴定后签字盖章后提交国有资产管理处。(二)国有资产管理处向全校发布拟报废资产公告,对于能调剂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需求单位可提出校内调拨申请。(三)国有资产管理处汇总调剂后的拟报废资产,根据拟报废资产价值与数量确定鉴定方式。(四)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查《太原理工大学固定资产处置报告单》及相关材料,汇总拟报废处置资产,按照学校审批权限批准同意,并向上级管理部门进行报批。(五)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须保持其完整性,使用单位不得擅自将其拆毁处理,要完整上交国有资产管

8、理处。(六)因各种原因致使固定资产盘亏、非正常损失的资产,申请报废处置时须提交:责任认定鉴定书、资产损失调查报告及处理决定8、公安机关出具证明等;(七)对未达到使用年限不能继续调拨使用的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学校从严控制,同时向使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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