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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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太原理工大学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处置程序,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2〕6号】以及山西省财政厅《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晋财资〔2008〕139号】文件精神,依照《太原理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第二条固定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

2、产权的行为。第三条固定资产处置方式包括:无偿调拨、置换、报废、报损、对外捐赠等方式。(一)无偿调拨,指以无偿的方式变更资产占有、使用权的资产处置形式,包括:资产在本部门内上下级或同级之间的调拨;因隶属关系改变而发生的资产上划或下划;因撤销、合并、分立而发生的资产转移。 (二)置换,指以非货币性交易的方式变更资产所有权或占有权、使用权的资产处置形式。 (三)报废,指经有关部门技术鉴定或按有关规定,对已经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形式。 (四)报损,指发生8非正常损失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产

3、权注销的资产处置形式。 (五)对外捐赠,指将尚能继续使用的资产,无偿支援公益事业及扶贫、赈灾等的资产处置形式。第四条固定资产处置范围:(一)固定资产报废:1.使用期限已超过耐用期,正常情况下确已丧失效能;2.经技术鉴定质量太差或损坏过重,无法修复或修理费用过高;3.因国家标准改变或技术进步等原因,失去使用价值或使用价值过低;4.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5.因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或因规划发展需要拆迁的房屋;6.因规划发展需要变更的土地。(二)固定资产报损:意外丢失被盗,或

4、由相关部门或个人原因丢失。(三)无偿调拨:资产使用人发生变化时变更使用权的资产处置形式,包括:资产在本部门内上下级或同级之间的调拨;因隶属关系改变而发生的资产上划或下划;因撤销、合并、分立而发生的资产转移。第五条固定资产处置原则:(一)固定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二)固定资产处置须经充分论证和技术鉴定。(三)固定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先报批、再处置”的原则。(四)任何二级资产管理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处置固定资产。8(五)固定资产数量较多或者价值较高的,需通过招标、拍卖等市场竞价方式公开处置。第

5、六条学校处置的资产应当产权清晰。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资产,须待权属界定明确后方可处置。第二章固定资产处置鉴定第七条所有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分级组织技术鉴定,鉴定结果填写在《太原理工大学固定资产处置报告单》中。第八条鉴定权限:(一)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单价原值在10万元以下或批量价值在20万元以下的,由使用单位组织三人专家组(副高级职称以上)进行鉴定。(二)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单价原值在10万元(含)以上或批量价值在20万元(含)以上的资产处置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三人专家组鉴定,审计处、纪检监察

6、办公室、计划财务处会同现场鉴定。第三章固定资产处置审批权限第九条审批权限(一)固定资产单价原值在10万元以下或者批量价值在20万元以下的资产处置,国有资产管理处汇总,处务会通过后报主管副校长,主管副校长同意后,报山西省教育厅审批备案。(二)固定资产单价原值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或者批量价值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资产处置,8国有资产管理处汇总,处务会通过后报主管副校长,主管副校长同意后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学校审批通过后报山西省教育厅审核,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报山西省财政厅审批。各级管理

7、单位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处置。第四章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处置方式及程序第十条学校固定资产报废、报损,按如下程序执行:(一)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处置,原则上每年5月、10月各集中进行一次,凡需报损、报废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组织鉴定后,资产管理员网上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固定资产处置报告单》,单位鉴定后签字盖章后提交国有资产管理处。(二)国有资产管理处向全校发布拟报废资产公告,对于能调剂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需求单位可提出校内调拨申请。(三)国有资产管理处汇总调剂后的拟报废资产,根据拟报废资产价值与数量确定鉴定方

8、式。(四)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查《太原理工大学固定资产处置报告单》及相关材料,汇总拟报废处置资产,按照学校审批权限批准同意,并向上级管理部门进行报批。(五)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须保持其完整性,使用单位不得擅自将其拆毁处理,要完整上交国有资产管理处。(六)因各种原因致使固定资产盘亏、非正常损失的资产,申请报废处置时须提交:责任认定鉴定书、资产损失调查报告及处理决定8、公安机关出具证明等;(七)对未达到使用年限不能继续调拨使用的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学校从严控制,同时向使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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