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犯罪的构成及认定问题目的研究论文(共5篇)

侵占罪犯罪的构成及认定问题目的研究论文(共5篇)

ID:22078356

大小:106.50 KB

页数:36页

时间:2018-10-27

侵占罪犯罪的构成及认定问题目的研究论文(共5篇)_第1页
侵占罪犯罪的构成及认定问题目的研究论文(共5篇)_第2页
侵占罪犯罪的构成及认定问题目的研究论文(共5篇)_第3页
侵占罪犯罪的构成及认定问题目的研究论文(共5篇)_第4页
侵占罪犯罪的构成及认定问题目的研究论文(共5篇)_第5页
资源描述:

《侵占罪犯罪的构成及认定问题目的研究论文(共5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侵占罪犯罪的构成及认定问题目的研究论文(共5篇)第1篇:收取货款充抵工资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读者问题:公司老板长期拖欠我2.5万元的工资未付,我每次催他,他都用各种借口推托,没办法,我只好寻找机会自行扣款。前一段时间,一家单位欠公司15万元货款未付,而我家就在该单位附近,对其情况比较熟悉,于是公司便委托我前去收款。我收到货款后,未经公司同意,便扣除了自己的2.5万元工资。随后,我向公司财务处出具了相应的工资收据,并把剩余的12.5万元现金交给了他们,然后不辞而别。公司获悉后,以我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占有公司数额较大的货款为由,强令我

2、交出被扣除的现金,否则,将以职务侵占罪报案追究我的刑事责任。请问:我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吗?律师解答:你的行为并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可见,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简而言之,职务侵占罪的构成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数额较大、具有主观上的直接故

3、意、目的在于非法占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侵占公司、企业财物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侵占公司、企业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七十五条也指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结合本案,你在占有货款过程中,利用了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你涉及的金额达2.5万元。你已经具备了职务侵占罪前两项构成

4、要件,但不具备后两个构成要件:一方面,你的行为只是希望借此收回自己被拖欠的工资,并不希望给公司造成损失,且从后果上看,你扣除的现金与公司所拖欠的工资相抵,也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即没有侵占公司货款的主观恶意;另一方面,非法占有是指没有法律或者合同上的根据,将他人的财产据为己有。而你所占有的只是自己应得的工资金额,是在公司长期拖欠的情况下,不得已采取的维权。虽然方法不当、行为过激,但最终目的并非毫无理由、毫无根据地处分公司的货款,即不属于非法占有。因此,你的行为并不构成职务侵占罪。:颜梅生第2篇:浅析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基于侵占罪犯罪对

5、象的差异,通常将侵占罪区分为委托物侵占以及脱离占有物侵占两类,对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的侵占即为委托物侵占,而对遗忘物、埋藏物的侵占则为脱离占有物的侵占。与遗忘物、埋藏物相比,“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的认定具有其独特性。我国刑法中对委托物侵占对象的表述为“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不过,将上述表述理解为民法中的代为保管,其范围就显得过于狭小,与其立法的本意明显不符。实际上,刑法和民法上同样的语句大多不具备互相借鉴性,因为二者在保护法益的重要性上以及所使用的保护手段方面都存在巨大差异,只有结合各自所面临的具体情况分而论之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6、在学术界,对于“代为保管”的内涵阐释存在两种不同观点。某些学者的观点认为:“代为保管是指彼此之间存在委托关系、合同关系或其他法律上的关系,以此为前提,行为人将他人的财物置于自己的合法管理之下”。也有一些学者认为:“代为保管是指受委托而占有,无论是法律上的占有还是事实上的占有均可”。“代为保管”一词之于刑法,就是用来表达和解释财物的实际占有人与该财物的所有人之间关系的发生依据。由于当今时代的快速发展,现实生活千变万化,新生事物不断涌现,有必要对其做出适当的略为宽泛的解释,即只要行为人与被害人二者之间在事实上存在着某种代为保管的关系

7、即可,这种关系的发生依据可以是各种各样的。在司法实践中,担保关系、委托关系、借用关系、租赁关系等法律关系都能够成为“代为保管”的发生依据,同时,即使没有法律上的成因,事实存在的占有关系也同样能够成为“代为保管”的成因。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提到的占有与民法上的占有有着本质的不同,后者除了要求必须有占有的事实,行为人还必须要有为获得利益而进行占有的意图才能成立占有,而刑法中的占有应当将重点放在对事实状态的描述上,换言之,刑法中的占有只要求行为人在事实上对财物具有支配力就能认定该财物被其占有。如何理解侵占罪中的“他人”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8、单从字面意义看,“他人”指的是行为人以外的其他个人或者单位,也就是说,行为人非法占为己有的物的所有权必须是他人。现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讲明:1.公共财产是否能够成为侵占罪的对象。持否定观点者认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只能为公民的私人财产,这种观点的依据是:其一,针对受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