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林业局责任清单的主体责任表

绵阳市安州区林业局责任清单的主体责任表

ID:21983121

大小:1.91 MB

页数:309页

时间:2018-10-26

绵阳市安州区林业局责任清单的主体责任表_第1页
绵阳市安州区林业局责任清单的主体责任表_第2页
绵阳市安州区林业局责任清单的主体责任表_第3页
绵阳市安州区林业局责任清单的主体责任表_第4页
绵阳市安州区林业局责任清单的主体责任表_第5页
资源描述:

《绵阳市安州区林业局责任清单的主体责任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绵阳市安州区林业局责任清单的主体责任表主体责任(一)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起草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区造林绿化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天然林保护后续建设、退

2、耕还林成果巩固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三)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组织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拟订全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和木材经营加工的审核报批。(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湿地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标准规定,制订全区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协调全区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五)组织、协调、指导和

3、监督全区荒漠化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及其标准和规定。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全区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六)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省、市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七)负责全区林业系统自

4、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全区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八)承担推进全区林业改革,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和政策,拟订全区重大林业改革的相关实施意见和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全区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

5、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九)监督检查全区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及产业标准,拟订全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山区林业综合开发。(十)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区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十一)负责指导、协调全区的林业经济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的经济调节政策,组

6、织、指导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区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区级林业资金,管理区级林业国有资产。编制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十二)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区林业队伍建设。(十三)承担经区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职责边界无绵阳市安州区林业局责任清单(行政许可类)单位:绵阳市安州区林业局(公章)填报时间:2016年9月7日序号1权力类型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林木种子生产许可实施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席令第26号200

7、4年8月28日)第二十条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主要林木良种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其他种子的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2.《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7号2015年4月30日)第六条从事林木种子经营和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