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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培训要点》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卫片执法基础教程王子琦2016年05月1卫片执法工作培训要点内容提要一是卫片执法基础概念;二是土地卫片与变更调查的关系;三是卫片执法的主要程序;四是卫片执法的责任分工;五是违法占用耕地比例的计算。2第一部分卫片执法基础概念3土地卫片基础概念一、地块类型判别二、合法性审查三、违法类型判别四、约谈与问责4一、地块类型判别地块类型分为1、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2、实地伪变化3、军用土地5一、地块类型判别概念监测时段内,实际用途由农用地或未利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的地块。要注意,一是时段内,要突出年度的概念。不在本年度内发生用途转变的,就不属于本年度的新增。二是实际用途,或叫实地用途,区别于规划、台账用
2、途。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6一、地块类型判别与地籍变更的区别卫片执法检查中的新增包括:本年批准本年建设(B)、本年未批先建(W)、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已建设(PJ);变更调查的新增包括:本年批准本年建设(B)、本年未批先建(W)、本年批而未建(P)。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7一、地块类型判别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④本年批而未用“P”。①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已建设“PJ”。②本年批准本年建设“B”。③本年未批先建“W”。8一、地块类型判别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要注意在监测时段内为实施建设而进行的土地平整,虽无建筑物,但应判定为新增;而非建设目的的土地平整,不算新增。实施建设的标志是:地基已开挖、工棚已搭
3、建、塔吊已树起、材料已堆放。9一、地块类型判别实地伪变化概念在卫片监测时段内,实际地类没有发生从农用地、未利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的地块。这里强调的也是实际用途。特殊情况:因地形地貌发生变化,但实际用途未发生改变的,比如土地整理、鱼塘干涸、山体滑坡、农作物的轮耕轮种、大棚种植等原因,虽然造成地形地貌发生变化,但实际用途并未改变,所以都属于伪变化。10一、地块类型判别实地伪变化主要分类①符合规定进行备案或经过批准的设施农用地(国土资发〔2014〕127号);②符合规定用途的临时用地:工程实施、地质勘查等;③实地未变化:实地未发生实质性的形态变化;11主要分类④实地变化但用途未改变:土地整理、轮耕轮
4、种等;⑤其他类型的农用地:农村道路、沟渠、坑塘水面等。实地伪变化一、地块类型判别12概念军事单位所使用的土地。判别方法一是必须由军事单位来使用;二是这里只强调实际使用权,而不强调合法使用权。填报方式填写军用土地登记表,通过机要形式上报。军用土地一、地块类型判别131、已取得供地文件,但已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手续,因用地主体不明确而未办理供地手续的公路用地、公园与绿地、河流水面等用地,判定为合法用地。2、已取得土地使用证。3、已取得先行用地批准文件。二、合法性审查144、紧急用地:在严重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命安全前提下实施占用土地(根据要以总结)。一要注意,紧急用地无需批准;二要全面
5、收集占用土地紧急程度的所有佐证材料;三要把握紧急用地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突发性灾害导致的占地;四是若需长期占用,在6个月内履行报批程序。5、增减挂钩、矿业存量用地、工矿废弃地、露天矿业用地改革等符合试点政策规定的,可判定为合法。6、灾后重建。二、合法性审查151、违法占用土地2、违法批准土地三、违法类型判别违法行为包括16后时点判定法:即以卫片年度当年12月31日为节点,已处于合法状态的,判定为合法;仍处于违法状态的,判定为违法。三、违法类型判别违法行为判别方法17①未报即用:当年12月31日前未进行报批,就动工建设的;②边报边用:当年12月31日前已上报农转用、征收方案,但未获批准,就已动工
6、建设的;③未供即用:当年12月31日前已批准农转用、征收,但未供地,就已动工建设的。三、违法类型判别违法占用土地18①违法批准占用: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用)审批手续,而擅自批准占用土地的;②违法供地: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用)审批手续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供地的。三、违法类型判别违法批准土地19两者区别是否取得农转用、征收审批手续,取得审批手续前违法批准的,就是违法批准占用;取得审批手续后违法批准的,就是违法供地。三、违法类型判别违法批准土地20(一)约谈为督促地方政府有效整改卫片发现的违法行为,约请土地、矿产违法行为严重的地方政府负责人当面进行的警示性谈话。主要包括:
7、集体约谈、委托约谈、登门通报、书面通报等4种方式。四、约谈与问责21(二)问责由于管理混乱,致使违法占用耕地比例达到15%,或者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的一种手段。主要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方式。(依据为:15号令)四、约谈与问责22(二)问责广义:问责指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等责任追究方式。狭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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