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量刑意见

广东量刑意见

ID:21973209

大小:21.92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10-26

广东量刑意见_第1页
广东量刑意见_第2页
广东量刑意见_第3页
广东量刑意见_第4页
广东量刑意见_第5页
资源描述:

《广东量刑意见》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均衡,维护司法公正,根据刑法、刑事司法解释以及《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量刑的指导原则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

2、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二、量刑的基本方法  1.量刑步骤  (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并综合考虑全案情况,依法确定宣告刑。  2.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的方法  (1)具有单

3、个量刑情节的,根据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直接对基准刑进行调节。  (2)具有多种量刑情节的,根据各个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采用同向相加、逆向相减的方法确定全部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再对基准刑进行调节。  (3)对于具有刑法总则规定的未成年人犯罪、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等量刑情节的,先用该量刑情节对基准刑进行调节,在此基础上,再用其他量刑情节进行调节。  (4)被告人犯数罪,同时具有适用各个罪的立功、累犯等量刑情节的,先用各个量刑情节调节个罪的基准刑,确定个罪所应判处的刑罚,再

4、依法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  (5)对于同一事实涉及不同量刑情节时,不重复评价。  3.确定宣告刑的方法  (1)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刑幅度内,且罪责刑相适应的,可以直接确定为宣告刑;如果具有应当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在法定最低刑以下确定宣告刑。  (2)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且罪责刑相适应的,可以直接确定为宣告刑;只有从轻处罚情节的,可以确定法定最低刑为宣告刑。  (3)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最高刑以上的,可以法定最高刑为宣告刑。  (4)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可以在10%的幅度内进

5、行调整,调整后的结果仍然罪责刑不相适应的,报院长或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宣告刑。  (5)综合全案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依法应当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或者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依法适用。  (6)宣告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依法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量刑时要充分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根据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以及量刑情节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量刑情节的适用及其调节比例。对严重暴力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毒品犯罪,在确定从宽的幅度时,要从严掌握;对较轻的犯罪要充分体

6、现从宽的政策。对以下常见量刑情节,可以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具体调节比例。本实施细则尚未规定的其它量刑情节,在量刑时也要予以考虑,并确定适当的调节比例。  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对符合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适用条件的未成年被告人,应当依法适用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60%。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少基

7、准刑的10%-50%。  2.对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根据其犯罪时精神障碍影响行为能力的严重程度、犯罪性质等因素,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3.对于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综合考虑其接受教育的程度、认知能力、犯罪性质等因素,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故意利用残疾身份犯罪的,减少基准刑的幅度不超过10%。  4.65周岁以上的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5.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程度、损害后果的大小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  6.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