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陕高速固始武庙段3·8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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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沪陕高速固始武庙段“3·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5年3月8日5时24分,沪陕高速公路(上海至西安方向固始县武庙镇境内)779公里处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6人死亡、4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00万元。一、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信阳市弘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苏春香,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411500000008568,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17692045-X,税务登记证:豫国税字信师41150217692045X号,公司住所:信阳市浉河区中山路136号弘运鑫鑫广场A座,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贰仟万圆整,公司成立日期:2001年5月29日,经营范围:客货运输、装卸、储运、车辆出租、汽车维修、机械维修、汽车销售、配件销售、住宿(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日用品、灯饰、小商品、家用电器、保险兼业代理。2014年3月26日取得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达标等级:二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豫交运管许可(信)字411502000040号。信阳市弘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商城客运分公司,事故车辆豫S81379登记单位,公司负责人:王克明(事故发生时实际负责人:陈丽),工

3、商营业执照注册号:411524300003145(1-1),有效期至2015年1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67006985-9,有效期至2015年3月10日;税务登记证:豫国税字411524670069859-1号,公司营业场所:商城县城关黄柏山路西侧,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公司成立日期:2007年12月12日,经营范围:普通货运;一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客、货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省际班车、包车客运;市际班车、包车客运;县际班车、包车客运;县内班车、包车客运服务。2014年6月24日取得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

4、准化达标等级证书,达标等级: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豫交运管许可(信)字411502000040-7号,有效期至2017年4月10日。(二)事故车辆情况1.豫S81379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登记所有人:信阳市弘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商城客运分公司,登记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城关金刚台大道,使用性质:公路客运,品牌型号:宇通牌ZK6127H2;车辆状态:2015年2月10日在沪陕高速安徽段519公里处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法未处理,2015年2月15日在沪陕高速791公里处南半幅超速行驶违法未处理;初次登记:2008年9月10日;

5、检验有效期:2015年3月31日;保险有效期至:2015年9月10日。该车于2015年2月28日在商城县顺达汽车维修站进行二级维护。车辆核载55人,事故发生时实载55人。2.浙E2U936别克牌轿车,登记所有人:孙磊,住址:河南省商城县双椿铺镇红石桥村王湾组,使用性质:非营运,品牌型号:别克牌SGW7252GL,初次登记:2004年4月5日,检验有效期:2015年4月5日,保险有效期至:2015年5月4日。(三)事故车辆驾驶人情况1.基本情况及证件情况豫S81379号宇通客车驾驶员:曾黎,男,34岁,汉族,户籍登记地址:河南省商城县城关镇

6、草塘小区120号,居民身份证号:413027198111150016,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413000070692,准驾车型:A1A2,初次领证:1999年6月25日,有效期至2021年6月25日,驾驶证状态:正常,发证机关:河南省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从业资格类别: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初次发证时间:2009年8月28日,有效期至2019年8月28日,从业资格证件号:4115010010109009230,发证机关:信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浙E2U936号别克牌轿车驾驶员:孙磊,男,26岁,汉族,户籍登记地址:河南省商城县双

7、椿铺镇红石桥村王湾组,工作单位:无业,居民身份证号:411524198910132451,驾驶证档案编号:330500867458,准驾车型:C1,初次领证:2010年3月12日,有效期至2016年3月12日,驾驶证状态:正常,发证机关: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2.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情况事发后经对驾驶员曾黎、孙磊进行抽血作酒精检测,经司法部门鉴定中心鉴定:未检出两名驾驶员血液中有乙醇成分。(四)事故现场道路情况事故发生地位于信阳市固始县境内沪陕高速779公里处,该路段西东走向,双向四车道,中央设有绿化隔离设施,南北两侧各有一条

8、应急停车道,机动车道与应急停车道间漆划白色实线沥青路面,路表干燥,夜间无路灯照明,前后100米范围内标志标线设施齐全,机动车道间漆划有白色虚线。事故发生路段长途客运车辆限速90公里每小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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