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皮庄路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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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皮庄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人:宝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代理公司:宝丰县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17年10月 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评标办法..........................................................1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3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6第六章图纸.........................................................27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28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29 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宝丰县皮庄路道路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宝丰县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宝丰县皮庄路道路工程2.2采购编号:BFZC2017-BG-115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资金约1813.85万元;2.5建设地点:宝丰县城2.6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内容见施工图纸(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3.5投标单位拟派质量员(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材料员具有资格证书;3.6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公告发布之后日期)。3.7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报名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场;2)、投标人应提交完善的报名资料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4.投标报名4.1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证书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专职)、材料员2016年9月以来至2017年9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及五大员岗位证书。 注:上述证件除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复件加盖公章两份,其他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留原件,另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法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壹份。4.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3日--2017年11月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4.3报名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1月29日10时30分。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8、招标联系事项:招标人:宝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375-6570688 地址:宝丰县西环路南段代理公司:宝丰县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于女士电话:0375-657062113273896165联系地址:宝丰县住建局五楼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宝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1.1.3招标代理机构宝丰县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1.4项目名称宝丰县皮庄路道路工程1.1.5建设地点宝丰县城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2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5信誉要求: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行贿记录(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6.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2)投标人拟派其他主要人员(五大员):质量员(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材料员相关资格证书。(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委托代理人自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养老保险证明;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踏勘现场自行勘踏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答疑、补遗、招标文件补充材料2.2.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前10天2.2.2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前15天2.2.2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9日10时3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3.1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日前15天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答疑、补遗、招标文件补充材料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9万元二、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下列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262429277977开户行:中国银行宝丰支行三、保证金递交形式:转账、汇兑、网银 四、项目编码:BG17557(不能用项目名称代替)五、投标人少交或多标段错交、合交保证金均属无效缴纳。六、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七、开标当天,投标人携带银行汇款回执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行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开标现场核查保证金到账情况。八、投标人应准确填写银行汇兑凭证“用途栏或附言栏或摘要栏”项目编码。九、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必须及时退还。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格式文件要求的盖章部位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签字或盖章的部位均以文件格式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文件档1份3.7.5装订要求胶装成册,不允许活页装订。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民路18号)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详见后6.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或5人以上单数,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 7.3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汇票、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1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18138416.23元投标总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按废标处理。(2)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以中标价为基数)及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规定由中标单位支付。(3)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标人应按中标价的2%向有关部门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4)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开标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 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标段划分、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各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9)实质性条款承诺(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标段招标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工程成本、利润、销项税额、以及风险因素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需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2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公布招标控制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文件将不进入详细评审程序(废标)。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资格要求提供各项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6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本人准时参加, 否则按废标处理。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或盖章以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投标文件格式附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以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以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以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以证书原件为准)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投标价格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29分项目经理管理经验:6分投标报价:60分其他因素:5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的算术平均值;如果有效投标人大于5家,需要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评分依据 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2-5分评标专家对投标文件比较后,酌情打分.缺项得0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2-4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2-4分文明管理体系与措施2-4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2-4分资源配备计划2-4分施工平面布置2-4分2.2.4(2)项目经理管理经验业绩6分项目经理2014年1月以来每有一项类似业绩得2分,最多得6分。(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投标报价60分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值的,得基本分6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在60分基础上扣2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每低于评标基准值1%在60分的基础上扣2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不足1%时按比例折扣。2.2.4(4)其他因素业绩5分2014年1月以来每有一项类似企业业绩得2分,最多得5分。(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注: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计分 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经理管理经验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D。投标人最终得分为各评委评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 第二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编号:发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注册地址: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注册地址:发包人为建设(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工程地点: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三、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五、合同形式本合同采用合同形式。六、签约合同价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暂列金额:元(其中计日工金额元)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七、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职称:;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八、合同文件的组成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1、本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十、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十一、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十二、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份,其中一份在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十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签约地点: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附)编制依据:(1)定额执行:《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1-31-2016);《河南省建设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E园林绿化工程)及配套的规定、解释;(2)取费标准:绿化部分:安全文明施工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57号文计取;施工现场扬尘防治费执行豫建设标【2016】47号文;规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29号文,其中社会保障费计入本造价;人工费执行豫建设标定【2016】7号文,按75元/工日计取;销项税额(税金)执行执行建设标【2016】24号文,按11%计取;除绿化部分外其他部分:销项税额执行执行建设标【2016】24号文,按11%计取;人工费执行豫建设标定【2016】40号文;(3)不计取夜间施工、冬雨季施工、二次搬运费;(6)主要材料投报价格:按2017年第3期《平顶山工程造价》中相应材料价格,不足部分的材料价格参考市场价计算。 第六章图纸图纸(另册提供)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一、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国家、地方现行的工程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范中制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中标人提出采用的其他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项目总监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即可采用。本规范与图纸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建筑建设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的习惯作法。本工程实施中采用的材料、设备和工艺应在各个方面符合引用的标准规范。本工程实施中采用图纸中指定的和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所采用的规范和标准如出现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以标准高的为准。二、工程验收工程验收按照国家目前有关规定执行。三、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中涉及到的规范、规程和标准集及相关技术要求招标人在此声明:上述标准、规范及规程仅是本工程建筑安装的最基本依据,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标准、规范和规程,并且所用标准和技术规范均应为合同签订之日为止时的最新版本。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施工组织设计七、项目管理机构八、资格审查资料九、实质性条款承诺十、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RMB¥:元)的投标总价,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3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投标人(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二)投标函附录工程名称投标人投标总价(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元)大写:小写:投标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元)大写:小写: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元)大写:小写:规费(元)大写:小写:税金(元)大写:小写:投报工期(日历天)投报工程质量投标有效期(日历天)60项目经理姓名级别专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级别专业其他优惠说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 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 四、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2)质量保证措施和创优计划;(3)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包括以横道图或标明关键线路的网络进度计划、保障进度计划需要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其他保证措施等);(4)施工安全措施计划;(5)文明施工措施计划;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七、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二)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在该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八、资格审查资料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三)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四)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九、实质性条款承诺1、合同价调整的因素:1)、除发生施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主材调差及合同约定需要调整的内容按实际发生调整外,其它均不再调整。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当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及合同约定需要调整的内容的工程量按投标时的投标单价进行调整。工程量清单未列的项:综合单价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如与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类似,则根据投标时的投标单价进行调整;如与工程量清单的项不同,由我公司提出,经监理、发包人书面认可后作出调整。发生争议时,由相关主管部门裁定。2)材料价格发生变化时,我公司承担材料价格±5%(包括±5%)的风险,即施工期间该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钢筋、水泥、商混、砖)发生的价格涨跌幅度在《平顶山工程造价》2017年第3期材料价格的±5%(包括±5%)范围内时,材料价格风险由我公司承担,决算中不予调整。3)施工期间主要材料价格涨跌幅度超过《平顶山工程造价》2017年第3期材料价格的±5%以外部分,材料价格风险由招标人承担(最终决算材料单价=中标人投报单价±上述5%以外部分)。施工期间主要材料价格以招标人认可的市场价格为准。2、我公司投报的承包价即为合同价.3、合同价的调整原则: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政策性调整。4、工程量清单招标:(1)工程量按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2)综合单价的调整:非我公司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在±15%范围内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工程量增减超过±15%,其综合单价以及对应的措施费均应调整,由我公司对增加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的工程量提出新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5、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1)预付款: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开工前七日内,预付合同价款的10%为工程预付款。该部分工程预付款在付款进度达到70%时一次性扣完。 (2)进度款:根据实际工程进度付款,每月25日我公司向发包方报送工程进度报表,经监理工程师、项目业主验收合格并签字认可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付款。(3)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结算、审计后付至结算价的95%;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一个月内付清(无息)。(4)竣工结算与竣工验收同时进行。6、其它承诺:投标人(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十、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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