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1836189
大小:30.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10-25
《我国个人信用征信体系模式的选择》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我国个人信用征信体系模式的选择 [摘要]本文从西方发达国家的两种个人征信模式的介绍着手,对他们的优劣进行比较分析,从而说明在我国建立个人征信体系的重要意义。并得出究竟选择哪种模式要根据我们的具体国情而定,而不是一味地照抄照搬,我们要在权衡两种征信模式的基础上,吸取二者的长处,从而建立适合我国当前国情的个人征信体系。 [关键词]征信个人征信体系模式私营征信体系征信体系 一、引言 目前各国征信体系,在征信主体、发展模式、框架等方面,都存在巨大的差异,不同的征信体系,其特点和优劣各有不同。当今国际上较流行的个人征信模式主要有两种:私营征信体系和公共征信体系。由于不同国家的背景
2、和、基础各不相同,因此信用体系的构建没有一成不变的模式,必须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发展模式。 国内外专家学者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在征信体系发展模式方面:卡罗·奇萨(2004)对比了公共征信与私营征信的优劣,提出公共征信主要有三点优势:第一,能覆盖各种情况,覆盖面比较广;第二,能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并能对总体有清晰认识。第三,公共征信机构可以提供长期而且稳定的服务。罗伯特·开普勒(2004)提出:公共征信机构与私营征信机构,并不是相互取代的关系,而是可以高效率共存的互补体。这样,不但可以全面地满足需求,而且还可以促进市场竞争,促使征信机构提供高效、高质量的服务。他同时提出,在公共
3、征信和私营征信共存的情况下,完善的法律和监管框架是保障两种模式有效运转的关键。任兴洲(2004)认为,公共模式更加有利于保护系统的信息安全,能较大程度地保护个人隐私,而私营模式则主要在于其市场化程度较高、市场空间大、服务范围广,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内提供信用和咨询服务。 二、两种模式的比较 1.私营征信体系 私营征信采取市场化的运作模式,主要存在于美国、英国等国家;公共征信则存在于大部分的欧洲国际,如法国、德国等。美国的个人信用征信体系是第三方独立征信机构的运作模式,即由企业、征信专业公司和授信机构共同发挥作用,以独立且市场化运作的征信服务企业为征信主题。总的来说,个人征信局的数据提
4、供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来自于提供消费者信用工具和服务的机构(包括商业)和其他授信机构。(2)处于第三方地位的数据处理公司,主要搜集有关消费者社会经济行为的数据。比如估算消费者的收入和估算消费者的消费形态等等。(3)与消费者寻求贷款过程中发生的查询行为相关的数据。(4)个人征信局的最后一类数据来源是所谓的公共记录。这里的公共记录指的是政府机构掌握的而且对公众开放的政府数据或记录。必须指出的是,只有与个人经济行为相关而且对公众开放的数据,才会被个人征信局采集和使用。 2.公共征信体系 欧洲中央银行行长委员会(thecommitteeofGovernorsoftheECB)将公共征信系
5、统定义为:“一个旨在向商业银行、中央银行以及其他银行监管当局提供有关公司及个人对整个银行体系的负债情况信息的信息系统。”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各国的公共征信体系虽然在细节上有所差别,但总体来说,在机构安排、搜集数据种类以及对参与的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数据的典型政策方面,都有着许多共同特点。公共征信最典型的代表有法国、德国、比利时等国家。 多数公共征信机构由中央银行或银行监管机构设立,作为中央银行的一个部门,而没有私营机构参加。征信机构的运作也不采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欧洲的公共征信系统通过各自的中央银行,为金融监管而服务。多数欧洲国家都采用公共征信体系,比如以德国、法国为代表的一些欧洲国家采用中央信
6、贷登记进行公共征信。这些国家中央银行建立中央信贷登记系统,主要是由政府出资,建立全国数据库的网络系统,征信加工的信息主要供银行内部使用,服务于商业银行防范贷款风险和央行金融监管及货币政策决策。公共征信体系下,处于中央银行监管之下的所有金融机构必须强制性地参加公共征信系统。管理公共征信系统的规则是通过法规确定并严格被执行的,而不是像私营征信那样,由参与者之间通过和协商的方式来确定。这也是公共和私营两个征信系统最主要的差别之一。公共征信机构通过强制手段获得数据,被监管的金融机构通过法律或决议被迫强制报送数据。因此对大多数公共征信机构来说,最大的(有时甚至是唯一的)数据来源是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7、只有被授权的中央银行工作人员和报送数据的金融机构才被允许进入公共征信系统。由于欧洲公共征信系统具有强制性特征,因此惩罚措施对与参与者的约束和整个系统的良性运转起着很关键的作用。根据世界银行的调查,在欧洲的公共征信系统下,惩罚措施对未提供数据或未提供正确信息的金融机构始终具有很强的威慑作用,通常情况下,金融机构都能定期准确地提供信息,惩罚就很少实施。 通过以上两种模式的介绍,我们可以发现两者互有优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