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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4
《国立台湾大学专任教师(研究人员)校外兼课许可申请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國立臺灣大學專任教師(研究人員)兼任非政府機關職務簽辦表106.3.修訂姓名服務單位及現職職稱(含兼任行政主管職稱)兼職機關(構)學校名稱兼職機關(構)學校性質□私立學校 □國外地區、香港及澳門學校□行政法人 □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與學校建立產學合作關係之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政府、學校持有其股份之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新創生技新藥公司□其他:依從事研究人員兼職與技術作價投資事業管理辦法兼職,應併填列附表(資訊揭露表)。兼職機關(構)設立之依據(附該機構或團體組織規程或捐章程影本乙份,私立學校免附)
2、兼職職稱代表政府或學校股份□是□否兼職費□無□有,每月元。兼職期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兼職時數□每週小時□其他: 是否於休假研究期間兼職□否。□是,奉核准之休假研究期間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兼職人員簽章□同意兼職。(□申請提高寒暑假期間兼職時數,詳申請表)□不同意兼職。簽章:年月日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意見□申請人所兼職務與教學或研究專長相關,且不影響本職教學研究工作。□申請人授課時數小時(含論文指導及導師,請系所查填),符合校內基本授課時數及工作要求。□申請
3、人適逢休假研究期間,業經年月日第次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教評會通過同意其兼職。□申請人至營利事業機構兼職,經年月日第次系(科、所、學位學程、室、中心)務會議通過同意其兼職。□同意提高寒暑假期間兼職時數。系所授課時數查核人員核章: 主管核章:年月日學院(中心)意見□同意本兼職案。□申請人最近一次評鑑合於標準,擬同意其至營利事業機構兼職。□申請人符合免評鑑標準,擬同意其至營利事業機構兼職。□申請人最近一次評鑑未合於標準,依規定不得至校外兼職,原件退回申請人,並影印送所屬系(科、所、學
4、位學程、室、中心)知照。□同意提高寒暑假期間兼職時數。 主管核章: 年月日教務處(課務組)意見□申請人符合校內基本授課時數。□申請人不符合校內基本授課時數(含論文指導及導師)。承辦人 組長 人事室意見□經核與兼職規定(□第4點第 項第 款)相符,擬奉核定後函復。□經核與兼職規定(□第4點第 項第 款)相符,擬奉核定並簽訂契約(依研發處意見)後函復。□其他:承辦人 組長 專門委員 主任研發處(兼非營利事業機構職務免會)□擬奉核定後
5、將於該公司簽訂□產學合作契約□學術回饋金契約。□本案屬代表政府或學校持有之股份至營利事業兼職,擬請同意免簽訂產學合作契約及學術回饋金契約。□其他:承辦人 秘書 研發長以上,謹陳請核示教務長 主任秘書 學術副校長 校長賡續處理情形(研發處->人事室)□已於年月日簽訂產學合作契約(正本、影本各一份如附)。□已於年月日簽訂學術回饋金契約(正本、影本各一份如附)。□已開立學術回饋金預開領據第一聯(正本一份如附)。注意事項及相關重要規定,詳見次頁
6、說明。3注意事項一、專任教師校外兼職如兼職機關未來函徵詢本校同意者,得填具本表向學校申請許可;惟如兼職機關來函徵詢本校同意者,由人事室檢具本表會請兼職人員表示意見後,依行政程序核准。二、每份申請書以申請一個兼職為限,表內各項各欄均應確實填寫,以利審核;如有填寫不實應自行負責。三、專任教師(研究人員)應經本校書面同意,始得於校外兼職。四、專任教師兼職不得影響本職工作,且需符合校內基本授課時數及工作要求。(休假及借調者不在此限)五、申請至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兼職者,須經所屬學系(科)所務會議通過後,並經所屬學
7、院評估合於標準報經學校同意。六、本校專任教師(含兼行政主管職務教師)代表本校持有之股份至營利事業兼職,須先送本校審議小組審議,通過者簽請校長核定後,方得兼職。七、教授於休假研究期間,如從事研究計畫以外之兼職工作,應先經所屬單位教師評審委員會同意始得為之。八、教師至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兼職規定摘要如下:(一)至政府或學校持有股份或與學校建立產學合作之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兼任董事、監察人或獨立董事,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1.依公司法規定,指派教師代表政府或學校股份兼任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之董事或監察人。2.依證
8、券交易法或期貨交易法規定,由主管機關指派,或由董事會遴選,經主管機關核定之非股東董事或非股東監察人。3.國營事業、已上市(櫃)公司或經董事會、股東會決議規劃申請上市(櫃)之未上市(櫃)公開發行公司之獨立董事。4.金融控股公司百分之百持有之銀行、票券、保險及綜合證券商等子公司之獨立董事。5.已於我國第一上市(櫃)之外國公司或經董事會、股東會決議規劃於我國申請第一上市(櫃)之外國公司之獨立董事。 (二)至新創生技新藥公司兼任董事,應符合下列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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