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与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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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颁布单位)19940830(颁布时间)19941001(实施时间)20061023(失效时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6号(文号)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车辆第三章 车辆驾驶员第四章 车辆装载第五章 车辆行驶第六章 行人和乘车人第七章 道路第八章 处罚第九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

2、二条 凡在本省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必须遵守《条例》和本办法。第三条 《条例》和本办法没有规定的,车辆和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第四条 本办法由各级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第二章 车辆第五条 本省境内的单位和个人购置车辆,均须按规定到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领车辆正式号牌、行驶证。第六条 军队、武警机动车辆不得使用地方机动车号牌;地方机动车辆不得使用军队、武警机动车号牌。第七条 未领取正式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需要移动的,必须申领移动证;驶离

3、本市(行署)或本省的,必须申领临时号牌。研制、生产的新车及大修车需要试车时,须申领试车号牌。第八条 机动车必须接受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临时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行驶。第九条 用于教练的机动车必须申领教练车号牌,并须安装供教练员使用的制动器(大货车驾驶员加考的大客车除外),教练车不准载动货物和乘坐与教练无关的人员。第十条 机动车窗不准粘贴反光膜;驾驶室前风挡处不准悬挂、摆放和粘贴有碍驾驶视线的物体。第十一条 机动车辆须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范围、式样,在车厢后端喷涂本车

4、号牌的放大号。第十二条 除摩托车、拖拉机、电瓶车外,其他机动车必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灭火器。第十三条 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不准拼装机动车;机动车不准改型、改装、改变颜色;拖拉机不准增加额定速度。第十四条 货运机动车主车与挂车之间须安装安全链;货运机动车挂车或轴距4米以上的货车、车身两侧须安装有效的安全防护网,防护网下端距地高度、纵向间隙不得大于0.4米。第十五条 机动车辆拖带的挂车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领取号牌、行驶证;拖拉机拖带挂车时,主车与挂车的号牌必须一致。第十六条 机动车牵引、拖

5、带车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用软连接装置牵引时两车间车距为5至7米;在有水、泥泞的道路上,应适当延长1至4米。(二)在冰雪路上牵引车辆,应用硬连接牵引装置。(三)大型客车、铰接式客车、半挂车不准牵引车辆、拖带挂车;电瓶车不准在厂(场)区以外道路上拖带挂车。(四)装载危险品车辆不准牵引、拖带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五)拖带单轴挂车时,连接装置必须牢固,主车车厢保险架(箱式货运车车厢后端)两侧顶端须安装有效的明显的制动灯、转向灯。第十七条 畜力车夜间行驶在无照明设施的道路上,应配有照明设备。第三章

6、 车辆驾驶员第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准穿跟达4厘米以上的高跟鞋驾驶车辆。(二)不准戴耳塞机驾驶车辆。(三)驾驶摩托车手中不准持物,不准攀扶其他车辆或被其他人员攀扶。第十九条 地方驾驶员不准驾驶军队、武警号牌的车辆;军队、武警驾驶员不准驾驶地方号牌的车辆。第四章 车辆装载第二十条 机动车载物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载运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和剧毒等危险品时,必须遵守有关部门的规定。(二)客车顶部行李架上载物时,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4米,长度和宽度不准超过行李架,物品必须捆

7、绑牢固,并罩设网罩。(三)车辆装载的物品需遮盖时,遮盖物不准遮挡号牌、转向灯、制动灯、尾灯;如必须遮挡号牌的放大号时,遮盖物后端应喷涂明显的号牌放大号。(四)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机动车车身外部不准悬挂、捆绑物品。(五)手把式机动车车把处不准载物;侧三轮摩托车只准在边斗内载物。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载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小型货车在城镇内运输时,车厢内在有安全乘坐位置的情况下,可附载1至2名装卸工。(二)二轮、侧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座前不准载人。(三)机动车驾驶室不准超员乘人;客运车辆不准超过核定

8、人数。第二十二条 非机动车载物、载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准两车以上共载一物。(二)不准拖带车辆。(三)城镇主要街道上骑自行车不准带人,但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上,可附带1名学龄前儿童,儿童须系缚在骑自行车人背上或坐在车上设置的座椅上,座椅设置应安全牢固。第五章 车辆行驶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辆驶离停车地点前应查看有无障碍,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除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时间外,须先鸣号后起步。第二十四条 城市内客运车辆除始发站外、不准违反规定在站台上停车候客。第二十五条 车辆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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