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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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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岩区监察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填表单位:云岩区监察局填表人:朱周芳联系电话:86679155序号权利类型权利名称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处理意见及理由审查意见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承办机构追责对象范围备注大项小项一、行政许可共0项二、行政处罚共0项三、行政强制共5项1行政强制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九条第二项区监察局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察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监察事项,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调查或检查时,不得少于2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应制作笔录,讯问人员与
2、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3、审查责任:案件调查人员提出拟处理意见,报承办机构负责人进行审查。4、决定告知责任:经行政机构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意见,并依法告知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干部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各纪工委、民生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承办科室负责人及经办人2行政强制责令停止违反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九条第三项区监察局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察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
3、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监察事项,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调查或检查时,不得少于2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应制作笔录,讯问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3、审查责任:案件调查人员提出拟处理意见,报承办机构负责人进行审查。4、决定告知责任:经行政机构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意见,并依法告知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九条第三项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干部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各纪工委、民生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承办科室负责人及
4、经办人3行政强制区监察局1、立案责任:监察局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条第一项对依据监察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监察事项,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已经立案的案件,进行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收集相关证据,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案件调查人员提出拟处理意见,决定是否予以扣留或封存。(4)告知责任:在做出行政强制决定时,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
5、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制作现场笔录。(5)执行责任:制作并当场交付扣留、封存决定书和清单,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条第一项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干部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各纪工委、民生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承办科室负责人及经办人4行政强制责令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物《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条第二项区监察局1、立案责任:对
6、依据监察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监察事项,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已经立案的案件,进行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收集相关证据,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案件调查人员提出拟处理意见,决定是否予以扣留或封存。(4)告知责任:在做出行政强制决定时,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制作现场笔录。(5)执行责任:制作并当场交付扣留、封存决定书和清单,查封、扣押清单一
7、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条第二项监察局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承办科室负责人及经办人5行政强制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条第三项区监察局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察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监察事项,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调查或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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