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诸多领域,美国一直引领全球大多数国家立法潮流, 其商业方法专利的宽松审查标准, 也一直吸引不少国家在不同程度上追随。如欧盟尽管坚持“技术性”标准,以技术贡献度作为创造性审查的重要内容,未“与国际接轨”, 但面对汹涌而至的商业方法专利申请,专利局的审查标准近些年也略有放松。我国学术界呼吁修改《专利法》,放宽商业方法标准的呼声也日益激烈。此时,美国对商业方法专利的反思趋势,也必将影响各国未来的立法与实践。 二、中国银行业专利10年发展 1998年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审结的State Street Bank & Trust Co. V. Signature Financial Group案,
6、、“销售处理支持系统和方法”、“提供例如家庭银行的金融服务的方法和系统”、“执行信贷与负债申请的联机审批系统与方法”、“用于实现银行卡交易的方法和系统”等, ③ 涉及理财、银行卡、转账交易、信托、信贷等银行业务的方方面面。2002年9月,《南方周末》一篇《花旗银行中国暗布专利,中资同行何时梦醒》的文章,对花旗银行的专利布局情况以及对中国银行业未来的威胁做了详细分析,此文一经刊发,立即引起中国银行业一片惊慌,也迫使中国银行业专利保护仓促起步。 截至2012年6月, 国内商业银行专利申请总量800余项,其中工行以421项占据银行专利的半壁江山,建行以203件位居第二,农行、民生、中行以60